在所謂「刑事偵查」階段,烏魯木齊市國保大隊警察程學禮等誘騙邵生瑞、樊映霞四歲的女兒錄口供,隨後又威逼腦癱的殘疾兒子,說:「你姥姥、妹妹都說了你爸你媽的事情,你趕快說吧!」
在檢察院的起訴書中邵生瑞、樊映霞四歲的女兒和腦癱的殘疾兒子的陳述都作為所謂「證言」,並將他們作為該案的「證人」。
2016年6月2日,樊映霞(44歲)在外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巡警綁架,後被劫持烏魯木齊市石油新村派出所。石油新村派出所警察雷剛和開發區社區等十幾人對樊映霞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孩子用的電腦等物品。樊映霞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17日早上又被轉到水磨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樊映霞的丈夫邵生瑞47歲,是烏魯木齊市鐵路局奎屯車務段職工,2016年6月2日在單位上班時被綁架, 6月3日被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奎屯公安處非法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非法刑事拘留,7月13日被頭屯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從邵生瑞被綁架開始,烏魯木齊鐵路局奎屯車務段就停發了他的工資。
邵生瑞與樊映霞他們有兩個孩子,兒子16歲,初中畢業。出生時因腦癱造成嚴重殘疾,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行走都非常困難,上下樓需要大人背,上學必須由家長接送。2016年6月初,兒子正準備參加中考時,因父母被綁架,輟學二十幾天,中考落選。從他們夫妻被綁架至今八個多月了,兒子沒有下過樓,頭髮長的可以紮小辮。
邵生瑞與樊映霞的女兒四歲,身體十分虛弱,一個月要感冒一兩次,離不開大人照顧。鑑於他們家庭的實際情況,其律師向辦案機關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均已駁回。他們的親戚為其聘請了北京律師辯護。
邵生瑞、樊映霞聘請的北京律師的委託書是由他們十六歲的兒子簽字,法院以其兒子是腦癱,是無行為能力者,該委託簽字無效為由不予接受。律師質問法官,既然邵生瑞的兒子腦癱,是無行為能力者,那麼,為甚麼在起訴書中還讓他錄口供、做證人?法官說當時有法定監護人在場。法官的回答與律師的質問完全不是一回事,所答非所問。除此之外,法官還讓邵生瑞、樊映霞家人請的兩位常人律師做他們家人的工作,把北京的律師辭掉,說有律師參與,該案審理起來太麻煩。
67歲的鞠蘭英女士,1994年底因患胃癌晚期,在新疆自治區第二人民醫院做手術,切除了五分之四的胃,出院後沒有錢化療,甚麼東西都吃不進,再加上患有貧血,血色素只有四克,在她人生走上絕望之時,她修煉了法輪功三個月,身體恢復了正常。法輪大法在她身上顯示了神奇。中共迫害大法後,鞠蘭英2001年2月被非法勞教兩年;2008年7月被非法勞教一年;2015年12月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日;2016年6月2日,與樊映霞一起散發法輪功小冊子被綁架,非法行政拘留,後轉為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取保候審。
檢察院:
負責人李鵬0991-3108001
石油新村派出所:
電話:0991-3712424
參與迫害警察:張欣海、雷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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