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國保隊長惱羞成怒,眾警察才上到二樓。二樓牆上掛著法輪大法師父的法像、真善忍字幅及法輪圖。因眾警察都肅立不動,國保隊長只好自己衝過去狠狠地扯下來。這樣折騰了將近一個小時,在警察撤去時,有人小聲對楊妻說:「不用生氣,看他還能惡(逞兇)到幾時!」
報導不長,但文中提到的「眾警察都肅立不動」給人的印象卻非常深刻,從報導中看,此國保隊長開始就帶了手下近十人,加上後來電話招來的派出所警察七、八人,總共近二十人,這近二十個人「都肅立不動」地「圍觀」國保隊長一個人在大家面前大吼大叫,瘋狂折騰,場面確實具有戲劇性。我們無法知道這近二十名警察肅立不動的時候在想甚麼,不過在警察撤去時,有人小聲對楊妻說:「不用生氣,看他還能惡(逞兇)到幾時!」我們就至少知道有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是同情的,內心中孰善孰惡是分得清的,對國保隊長的作為是不認同的,他們冷眼看著國保隊長的折騰……
不知道這名國保隊長後來是否上了明慧網看過這篇報導?我想,他看了會不會驚出一身冷汗來呢?回憶回憶現場的情景,想一想其他警察對他的評價,也許現場中,眾警察在他的暴怒脅迫之下,勉強跟他上了二樓,不得已,應付應付了事,但他們內心是反感的。這種人心的向背對這個國保隊長來說是可怕的,其實這對所有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死黨來說是可怕的……有句話說得好:牆倒眾人推。現在中國大陸,想跟隨江澤民集團一條黑路走到底的人畢竟是少數,其實很多人是在被動地、無奈地參與迫害。多少明白真相的人,雖然現在敢怒不敢言,但終有一天,中共江氏集團的元凶、死黨一定會被人們的怒海所淹沒…
從這則不長的報導中我們還看到了其它一些信息:
迫害者是心虛的。面對三位手無寸鐵的婦孺,國保隊長覺得近十人都對付不了,仍還打電話叫來七、八個派出所警察。是自知迫害的無理和非法?還是對善惡有報天理的恐懼?我們看到全國類似的案例很多:為綁架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公安警察竟要出動很多人。是不是想脅迫更多的人來共負罪責呢?
原有的近十人加上後來派出所七、八個警察,看到楊家只有老幼三人,沒有動手。說明警察中很多人還是有血性的,他們也許覺得,這麼多身強力壯的青壯年去欺壓老幼三人,內心中都自感恥辱。不知他們對法輪功真相知道多少,但他們和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接觸,就會逐漸知道真相,因為這些的法輪功學員真的不像他們平時接觸的那些偷、摸、扒竊,黃、賭、毒、貪的人,一個按真、善、忍來要求自己的法輪功學員,本身是真相。
儘管在中共統治下,中共各級公檢法人員被長期嚴密的洗腦,但他(她)們脫下警服或制服就還是一個普通的人,有父母、丈夫、妻子、兒女,也有同學、朋友……渴望幸福、祈求平安,期望理解。雖然,在今天「真、善、忍」在中國大陸仍被視為「非法」,「真、善、忍」三個字仍被列為「敏感詞」,但我們相信絕大多數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人善良的本性是嚮往和認同「真、善、忍」的。
很多公檢法人員在接觸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共長期灌輸的謊言就在真相面前被一點一點的破除。很多警察嘴裏雖然開始重複著中共的謊言,但在逐漸了解真相後,不願再參與迫害,他們心裏其實是佩服真誠、善良、寬容、堅忍的法輪功學員的。其實不是所有公檢法人員都認同江澤民禍國殃民的行為的,事實上,跟隨江澤民迫害善良的行為為很多人所不齒,包括很多知道了真相的公檢法人員,甚至直接被安排參與迫害的機構中的不少人。在多年的接觸中,我們看到很多知道真相的公檢法人員對那種一味緊跟迫害,靠欺壓善良來想「往上爬」或撈取利益的人是反感和側目的。
然而在中共這個體制內,長期養成的習慣和「上級」的壓力還有被「飯碗」所迫,使他們被動地、無奈地參與迫害。但被動地參與這些針對好人的荒唐的迫害,良心難免受到譴責和折磨,而且參與迫害又面臨各種各樣的報應,這些都使他們內心感到苦悶和傍徨,不知如何解脫。
明慧網近日刊登了一篇文章《北京警察:迫害一次報應一次》,文中的實例給被動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提供了有益的參考。
文章中說,有某地一位法輪功學員在講真相時遇到了一位從北京回家來探親的警察,法輪功學員也給他講了真相,交談中得知他是一名警察小頭頭,在北京工作,手下管著一、二十個小警察。他說:「現在北京對法輪功管得還是挺嚴的,但是我們明顯地感覺得到,幹一次(迫害法輪功修煉人)報應一次,我們做警察的也覺得後怕,也不想幹,可是又想不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更不知道如何解脫。」
他說:「前一陣,我的一個上司得了一場大病住院了,他心裏明白是怎麼回事,所以出院後就辭職了。平時我很佩服他,因此我也不想幹了,可是不幹這個了我還會幹點啥呢?心裏很苦悶,這一次說是回家探親,其實也是想迴避那裏的環境好好考慮考慮這些事。」
文章中最後寫到:「他一連來了三天,最後,他徹底明白了大法真相並化名退出了邪黨,還態度堅定地表示:回去立馬就辭職!
「聽他這麼說,我心裏真為他高興,為他明白真相而高興,為他拋棄中共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而高興,同時我也建議他可以繼續幹下去,反過來利用職務之便好好保護大法弟子。他欣然接受了我的建議。『對呀!這是個好主意,其實現在當著別的警察的面我『訓』對他們(大法弟子)可背後我都對他們說好話的。』
「臨走的時候,他完全像換了一個人一樣,精神煥發,對未來充滿希望。他對大法的感激之情無以言表,感謝大法真相讓他的心情豁然開朗,給他指出了一條光明大道。」
這篇文章中那位北京警察在明白真相後,為自己的生命做出了正確的選擇,找到了人生的正確方向,一條充滿希望和光明的大道在他面前展開,他是幸運的。而他在和這位法輪功學員接觸前,內心是苦悶和迷惑的,法輪功學員剛看到的他時,他是「一臉的愁容」。是啊,職位、金錢,物質和慾望上的滿足並不能帶給人真正的快樂,不知真相看不清前路,也必然讓人困惑。這可能也是許多被動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的真實狀態。
這名北京警察的經歷給所有被動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提供了一個好的借鑑:一定要主動多了解真相,不要錯過了解真相的機會,明白了真相才有勇氣和智慧保護自己,才能使自己在各種壓力和關頭做出正確選擇。
其實中共江澤民集團還沒到徹底覆滅的一天,它們就必然要折騰一天,就要裹脅各級公檢法人員參與迫害,一是捆綁和嫁禍現政權,另外就是要拉更多的人成為它的墊背。就像這次中共的兩高出的違反《立法法》所謂「解釋」,也就是中共江氏集團的垂死掙扎,和妄圖重啟迫害的又一次瞎折騰。
面對這樣的折騰,面對可能的脅迫,我們是再次被動無奈的參與迫害,還是看清真相,勇敢的說「不」,或者至少可以像廣東的那些警察「肅立不動」,或像北京那位警察在主動了解真相,退出邪黨之後,決定用職務之便好好保護法輪功學員……
其實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才是真正在違法和犯罪,它在踐踏法律,它想脅迫我們「執法犯法」那麼我們就要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一號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舊規定中因執行上級命令而犯錯,可以不追究警察責任的條款,在新規定中沒有出現,這透露出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如果上級的命令是錯誤的,那麼警察有拒絕執行的權利。
新規定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通風報信、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等情形,將被從重追究。」新規定的出台無疑是告訴警察,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只要是不合法的,警察就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
在上級的壓力和逼迫中,在切身利益面可能會感到為難,但做得到時就不會覺得難,主動了解法輪功的相真吧,真相能喚醒良知,能給你勇氣和智慧,會把你帶上一條充滿希望的光明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