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法輪功學員們三三兩兩的、早早的就來到了庭審現場。法庭內外來了許多警察,如臨大敵,還有許多便衣警察在周圍亂竄,他們拿著攝像機對著人亂照一氣,在馬路邊還有警車在裏邊攝像。
門外還有警察在安裝大的攝像頭,法庭裏邊有十來個警察在盤查,擋著人不讓進去,有的便衣還到旁邊的大樓和路邊,盤查和驅趕法輪功學員,說甚麼「你是哪來的?」「有沒有通知你?」「沒通知你來幹啥?」
有一個叫康博的警察,態度蠻橫,一邊攝像,一邊驅趕法輪功學員,一邊說:「你來幹啥你還不知道?」法輪功學員說,這站馬路邊也犯法嗎?不讓旁聽馬路邊也不讓站嗎?這也太不講理了。
有的法輪功學員藉機給警察講真相,勸他們停止迫害,選擇好的未來。
法庭裏,肖京緣在回答法官的問題時說:「我還想不通,修煉前,我就是一個先進教育工作者,我從小就身體不好,通過修煉法輪功,使我身心得到了寧靜、健康,那是用錢、物質財富都取代不了的。我覺得大法好,我就告訴別人。」
龔豔萍說:「我覺得真、善、忍是好的,教人真誠、善良,我告訴別人,也是為了別人好。」
對於法輪功學員的正義抗辯,法官也不再說甚麼了。
這次不同的是,家屬請的律師也能在法庭據理力爭了,在證據、量刑等方面也做了依法辯護。
最後,經過辯護,有律師提出:因本案主要的當事人李開輝、蔡金榮證據不足,尤其蔡金榮,無任何證言、證詞,所以,無法認定此案成立。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