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說,這仨人沒有出示任何證明、證件、姓名,也沒說根據甚麼理由而允許他們闖入我家亂翻亂搶的!
於是我陪我媽到派出所了解發生此事的緣由和人員。查到了是一個魯姓所長帶人幹的。大門關著,看門的不讓進。我們就從這所長家開始追查,找到一個機會進到派出所內。我們對那個魯所長說了半天,他卻一聲不吱,旁邊的小警察一直喊叫著說要打電話給國保大隊,我們拿出前不久國務院廢除的江派禁止出版大法書籍的法律條文,告訴他們有大法書是合法的,他倆瞪著眼叫嚷:「告去啊,告我們去吧,我們是違法了,又怎麼了?看誰受理你!」
我對魯說,「你去我家看到了我家很窮。剛能吃得上飯。你是警察,派出所的所長,是百姓官,如果你是來送些生活用品,給辦成低保,解決生存困難,能不說你好嗎?!可你是來我家搶東西,禍害百姓!你也有爹娘,把和你的爹娘一樣歲數的老人都嚇病了,家裏本來就不好過。老人病倒,吃飯都成問題,你說你幹的甚麼事?你自己說說是幹好事還是幹壞事兒?」
所長聽了低下頭,態度好了一些,還說:「你既然要學(大法),就是你覺著好,說的有道理,是你的追求,你要把書像祖宗一樣供著,虔誠的去看。你不尊敬他,能學到甚麼……」他讓我們先出去。
再進去時,不知他從哪裏已經把大法書全部拿出來了,指給我們說:「拿來沒動,都在這兒,給你好好保存著呢!」
派出所警察們其實知道,迫害大法是違法犯罪的,只不過是迫於壓力在應付。在國內外正法洪勢下,也清楚迫害要結束了,所以囂張的氣燄說沒就沒。
我和我媽終於順利的把大法書請回來,嚴肅的認識到這是一場正邪較量,大法弟子必須尊敬師父、尊敬法,要嚴肅的認真的學好法,按師父的要求把三件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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