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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茜被非法關押十月 家屬進行第三輪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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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大雪節氣前夕,孫茜的年近八十的老母親從老家威海坐夜車,一早五點三十分來到北京,上午就來到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遞交控告狀。

這是繼五月三十一日孫茜母親在京控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酷刑折磨,一直沒得到回覆後的第二次來京控告。

此前,九月十一日孫茜案控告代理律師在京控告了對孫茜錯誤適用刑法第三百條實施非法拘禁、枉法追訴的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局長,及涉嫌酷刑虐待罪行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孫茜

孫茜

孫茜的母親

孫茜的母親

本次控告分兩部份,一是繼續控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對孫茜的濫用酷刑,要求公開錄像,公平公正執法;第二是控告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局長郝志剛和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檢察官張欣蓄意錯用、濫用刑法第三百條,蓄意製造冤案,枉法強加罪名,枉法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罪 、濫用職權罪、涉嫌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北京市第一檢察院工作人員看過訴狀後,找了一個駐檢的援助律師,給家屬講解:這裏不接收這類控告,有關酷刑,家屬可以去找北京市公安局信訪辦或其它信訪辦等部門投訴,而狀告國家機關相關負責人。該律師一再為辦案人員開脫,說他們是依法辦案。家屬指出:公檢法機關懷疑公民犯罪可以先抓捕,再審判;那麼現在有公民懷疑公檢法機關相關責任人涉嫌犯罪,應如何控告?該律師沒有給出任何可行性答覆。

孫茜家屬離開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已是中午時分,下午她們又來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訪辦。北京市公安局信訪辦的接待人員,簡單了解了一下情況,只是說材料中關於酷刑控告一事,他們負責轉交給相關部門。至於控告公檢法人員,他們不受理。對於五月底家屬來過這裏遞交的控告狀,接待人員沒做任何答覆,只是說他們只負責接收、轉交材料給相關部門。

家屬無奈,離開北京市公安局信訪辦又來到了北京市政府信訪處。在這裏接待人員直接說:有關公檢法的事情,直接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訪辦去投訴,我們這裏不受理。

十二月五日孫茜老母親及妹妹又繼續控告,到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遞交控告狀。因為家屬了解到,孫茜所屬區域的案子將由二分檢負責後續上訴。然而,二分檢的工作人員解釋,第二檢察院只負責案件審結後的投訴,像孫茜的這樣的還未開庭的案子,這裏不接受。

十二月四、五兩日,家屬進行了第三輪的控告,分別向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北京市公安局信訪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來訪接待室,北京市檢察院二分院再次遞交控告信,上述部門仍然拒絕受理。

這次家屬再控告,是家屬觀察到律師受到壓力後,主動依法控告。

孫茜在中國沒有違法,而是遭受了非法侵害

孫茜女士,五十二歲,華裔加拿大籍,曾以三十五億身價上榜胡潤榜前一百名。由於事業及家庭的壓力,孫茜患有肝壞死、嚴重的抑鬱症、心臟驟停、肩周炎、便秘等多種疾病,曾多方醫治,找宮廷御醫後代、氣功師等,每次就診費高達五萬。據悉,花了二百多萬醫藥費也未見效。二零一四年孫茜喜得大法,短短十幾天時間無病一身輕。此次被綁架後,曾獄中傳書:修煉法輪功是今生最大榮耀!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孫茜被北京公共安全保衛分局及北京朝陽區大屯派出所非法從家中綁架,後被非法批捕,北京朝陽檢察院兩次退補後,被非法追訴。

家屬多方諮詢律師,得出一致結論,中共公檢法機關以刑法第三百條為罪名,對孫茜真善忍信仰實施抓捕、抄家、拘禁、批捕、起訴,都是非法的,是公檢法系統在實施共同犯罪。中共公檢法是在錯誤適用法律,蓄意錯用刑法第三百條,對法輪功信仰者強加罪名,涉案人員已涉嫌構成徇私枉法罪,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孫茜本人在她的寫給加拿大政府的請求信中,重點提到:我在中國大陸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這不僅僅是個冤案的問題。中國律師已經講清了所謂刑法三百條,是錯誤適用法律,是蓄意枉法強加罪名,其性質是陷害,且已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我作為一個加拿大公民正在遭受來自中共政府的非法侵害,是一個加國公民正在因為真善忍美好信仰遭受著非法拘禁,是中共公檢法系統在對加國公民犯罪。(請求信中孫茜還提到:我丈夫正在利用中共迫害法輪功信仰的國家犯罪來侵奪一個加國公民的資產,對合法信仰的犯罪,掩護有預謀的公然非法資產侵奪肆無忌憚。我也希望加國政府及我的律師幫助我依法討回公道!)

孫茜家屬在聘請辯護代理律師的基礎上,又不斷在找尋能夠代理控告的律師。

多位代理律師遭遇來自公檢法的壓力

自孫茜家屬請律師開始維權以來,尤其是開始針對酷刑虐待,及根本上遭受的非法侵害,實施控告以來,已有多位律師因無法承擔工作帶來的壓力而退出,其中高承才律師,遭遇來自省司法廳的壓力,當局一方面約談本人,一方面通過所在律師所施壓,要求其退出孫茜案(甚至法輪功案件)。還有黃漢中律師也被區市兩級司法局律管處一把手約談,要求其寫出孫茜辦案情況,被律師婉拒。熊冬梅律師也被省司法廳約談。

然而能夠在孫茜案中代理控告訴訟工作的律師,並不是很多,在當前中共暴政下,尤其維權律師也在遭受打壓的情況下,律師要承受很大壓力。

執法機構不作為 投訴到北京市政府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加籍商人孫茜女士因法輪功信仰被枉法強加刑法第三百條罪名,在家中遭到非法抓捕。五月份,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非法羈押期間又遭受酷刑虐待。家屬及律師已分別於二零一七年五月末、九月中旬,向紀委監察委、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公安局信訪中心等部門遞交控告信,均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受理,或拖延不予處理。

其中九月十一日,控告代理律師對北京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局長,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正式做出控告。由於監察委,檢察院,相互推諉,玩忽職守,拒接控告狀,不作為,之後由控告代理律師,在十月初已向北京市政府做出了投訴。

律師投訴書中指:投訴人在第三人處被告知,北京所有的控告、舉報事務均由被投訴人北京市監察委受理,投訴人根據第三人的指示,前往被投訴人設於六里橋的北京市紀檢監察局接待地點,在窗口卻又遭到接待人員的拒絕,理由是「不接待律師」,投訴人要求先收受材料,拒不理睬。投訴書最後指出:第三人要求投訴人向北京市紀委監察委進行舉報控告並無不妥,北京市紀委監察委接待窗口工作人員以「不接待律師」拒收相關舉報控告材料屬於典型的不作為違法違紀行為。綜上,特向北京市人民政府進行投訴,請依法查處並回覆投訴人。

加拿大各界營救 加總理訪華提出孫茜案

加拿大是一個尊重人權的國家,從政要到普通民眾都在營救加國公民孫茜。十月十八日,《馬格尼茨基法案》在加國生效,加拿大是繼美、英兩國後第三個通過該針對外國貪官人權追責法案的國家。自由、民主、多元的理念是加國的立國之本。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十二月三日至七日訪華期間已向習近平、李克強正式提出了孫茜等案件。

之前,加國法輪功學員也多次在多地中領館前集會,聯繫多黨政要,並召開新聞發布會,還在加國民眾中徵簽、呼籲。

自從五月初加國外交部聽證會上,資深議員肯特質詢了駐華大使孫茜信仰遭侵害案件以來,加拿大各界營救孫茜的呼籲,多位議員政要發聲支持,並公開表示希望加拿大總理在apec峰會及訪華期間向習近平提出孫茜案。

前國會人權委員會主席、國會議員Scott Reid先生給總理寫信,希望他見到中國主席時提出孫茜被非法關押的問題,並請總理幫助孫茜回加拿大的家。
前國會人權委員會主席、國會議員Scott Reid先生給總理寫信,希望他見到中國主席時提出孫茜被非法關押的問題,並請總理幫助孫茜回加拿大的家。

加拿大前司法部長Irwin Cotle先生也為孫茜案上書總理,在受訪他說:「孫茜案事關一名加拿大公民,中共政權要知道他們不能隨意侵犯加國公民的人權而不受懲罰。」
加拿大前司法部長Irwin Cotle先生也為孫茜案上書總理,在受訪他說:「孫茜案事關一名加拿大公民,中共政權要知道他們不能隨意侵犯加國公民的人權而不受懲罰。」

加拿大綠黨領袖Elizabeth May議員說:「任何一個法輪功修煉者,無論他們是否是加拿大公民,他們不應被(非法)關押,特別是加拿大公民被(非法)關押。我希望總理把這作為一個重點。」

加總訪華前,加拿大外長方惠蘭(女),提到了加拿大訪華代表團會在中國提出的四個個案。其中包括法輪功學員孫茜(Qian Sun)。
加總訪華前,加拿大外長方惠蘭(女),提到了加拿大訪華代表團會在中國提出的四個個案。其中包括法輪功學員孫茜(Qian Sun)。

《環球郵報》報導,方慧蘭說,這四名加拿大人在中國監獄中的境況「可怕」。她不理解中共政府為甚麼不按加拿大政府的要求釋放這些加拿大人。

(領事個案指的是加拿大公民在中國被監禁期間,加拿大駐中國領事有權去見他們,並為他們提供幫助的個案。)

同時加拿大主流媒體也給予了關注和報導,《環球時報》專門採訪過孫茜家屬及律師。

今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埃德蒙頓一個新聞發布會上,《大紀元時報》記者向特魯多提出中國人權和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問題時,特魯多說他一直在提人權問題,加拿大一直為世界人權問題強有力發聲,這是加拿大人的希望,也是政府的希望,同時也是全球各國的希望。「加拿大會繼續提人權問題,我每次和中國領導人坐下會談時,都會提出這個問題。」

十月二十七日,在加國總理特魯多前往越南參加APEC峰會前夕,加國議員呼籲在總理見到習近平時,要提出立即無條件釋放加拿大公民孫茜的要求。加拿大外交部長國會秘書Omar Alghabra也發言稱:我們將繼續向中共政權施壓,直到她(孫茜)回到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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