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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壽光市七旬魏蘭英遭枉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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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濰坊市中級法院對魏蘭英老人維持非法原判二年,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下午,魏蘭英老人被昌樂警察非法帶走。冀會英上訴情況不詳。魏蘭英(七十一歲)和冀會英(將近七十歲)九月十五日被昌樂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和三年。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壽光市紀台鎮魏家官莊村法輪功學員魏蘭英和紀東村法輪功學員冀會英去濰坊市昌樂縣堯溝玉皇廟趕集,被昌樂開發區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當天下午,壽光市紀台派出所警察趙登孝等到魏蘭英家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大法師父法像等本應該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當時恰巧有一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到魏家找其女兒有私事,也被非法抓捕到紀台看守所。趙登孝和另一名警察還到這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誘哄其小孫子:你奶奶還有沒有牆上掛的掛曆和大法書?當天,這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平安回家。

在被非法抓捕期間,魏蘭英和冀會英一直給警察講真相,但是警察不聽善意的勸告,還是將兩位老人送到濰坊看守所,因兩位老人血壓高,看守所拒收。其中一警察給冀會英買了餅吃,偽善地哄騙說,只要簽個字,就沒有事了,可以回家了。

當晚十點多鐘回家,第二天倆人又被脅迫去昌樂縣銀行,每人被勒索兩千元,也就是所謂的非法「取保候審」保證金。在去銀行的路上,開車的警察(車上只有這一名警察)還惡狠狠地威脅兩位老人:「不行把你們兩個送去活摘器官!」

六月初,昌樂檢察院把起訴階段構陷她們材料發給了魏蘭英和冀會英。二位老人被昌樂縣公安局移送昌樂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九月十五日,魏蘭英和冀會英老人分別被昌樂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和三年,此後二人上訴濰坊市中級法院。

近日獲悉,山東省濰坊市中級法院對魏蘭英非法維持原判二年,冀會英上訴情況不詳。


山東省昌樂縣:
昌樂縣政法委書記徐玉山13906360763
昌樂縣「610辦公室」:0536-6296006
昌樂縣「610」主任張志利18678078610、13906360505
昌樂縣「610」副主任李少軍13780829781
昌樂縣國保大隊:
大隊長常全斌18678078839、15905369389
副大隊長單即成15866191767、18678078808(主要責任人)
中隊長趙士勝(或趙進勝)18678078912、13863629388
昌樂縣法院執行法官吳雪源
昌樂縣檢察院公訴人王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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