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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區公檢法人員近期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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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在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講真相的努力下,越來越多的大陸公檢法系統人員明白了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和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實質,在職權範圍內守住良知。但是在天津市河西區仍然有一部份執法人員繼續參與迫害。這裏僅對近期明慧網曝光的部份迫害案例做一個簡單的匯總,曝光河西區公檢法人員的部份惡行。

一、天塔派出所警察王曉路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家屬

天津市河西區天塔派出所警察王曉路,騷擾管界內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兩位法輪功學員和家人無法正常生活,另有一位被迫離家出走。還有一人被王曉路抄家綁架後,冤判入獄。其中:

◇ 三次騷擾法輪功學員孟捷和他重病的妻子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天塔派出所片警王曉路帶領十來個警察闖到孟捷家,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當時只有孟捷臥病在床的妻子在家。

此後的十一月十六日,和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王曉路等天塔派出所警察再次來到孟捷家騷擾、抄家,並對孟捷重病臥床的妻子單獨審問、筆錄、恐嚇。這種破門而入肆意掠奪的行徑,給孟捷病中的妻子嚴重的壓力,她非常害怕孟捷再次被迫害,擔驚受怕,更加重了她的病情。後來她無法正常進食,情緒緊張就嘔吐,每天處於恐懼緊張的狀態之中。

◇ 騷擾綁架王放妮 冤判其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片警王曉路闖入法輪功學員王放妮家進行騷擾,訊問其參與訴江,未經本人同意就對其進行錄像、拍照。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王曉路又帶天塔街派出所數名警員與高風裏居委會數人闖入王放妮家,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將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平板手機等搶走,把屋裏翻的到處是東西,亂七八糟,並將王放妮綁架到天塔街派出所。

王放妮被非法羈押在天津河西看守所一年零四個多月。二零一七年五月,被天津河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非法關在天津女子監獄。

二、河西區桃園派出所警察惡行

◇ 七十六歲李廷秀被強迫驗血、驗尿

天津河西區桃園派出所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中午,到法輪功學員七十六歲李廷秀家騷擾,片警進來邊問「還煉不煉」邊四處張望,當看到桌上放著的大法書就被拿走,看到李廷秀的包也打開翻看,裏面有一本台曆和真相幣一同拿走,並把李廷秀帶到派出所,驗血、驗尿、簽字,直到夜裏一點才放回家。

三、公檢法系統沆瀣一氣 迫害善良

◇ 綁架郭成茹 意欲重判

天津河西區法輪功學員郭成茹,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講真相時又被天津河西區桃園派出所非法抓捕。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桃園派出所警察對郭成茹非法抄家。十二月十一日郭成茹將被河西法院非法庭審。

郭成茹從被綁架至十二月十一日面臨非法庭審不到四個月時間,就遭非法起訴意欲對其重判,她曾為堅持信仰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被邪黨視為「累犯」。

郭成茹此次被非法拘禁後,曾被河西國保以許諾釋放為誘餌,誘騙寫了「保證」,結果卻被惡人構陷認罪,圖謀加重迫害。

郭成茹的父母去河西法院給法官王建送勸善信,王不見,通過電話威脅郭父說,你不能進庭旁聽,郭父說,你不得按法律辦事嗎,為甚麼不讓我進去。王說,對你們法輪功就是不講法律。王建曾經冤判過郭父、郭成茹各一次,至今仍不思悔改。

◇ 遭綁架不到兩個月 於富豔已被非法起訴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天津西青區法輪功學員於富豔,在家中被河西區梅江派出所非法抓捕並抄家,後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十月三十日遭河西檢察院非法批捕,目前案卷已到了河西法院。

梅江派出所綁架她的原因是發現其工作單位小區有法輪功真相資料,因她是修煉者,推定是她發放。於富豔在被非法提訊時否定了警察的有罪推定,辦案警察態度兇惡並恐嚇威脅:如態度不好,直接送看守所。於富豔的律師向辦案警察李松林(音)了解情況。李松林不配合,律師對李講,偵查階段律師可以向辦案人溝通了解案件情況,不告知違法。李松林這才不得不講是發現有法輪功宣傳資料所以抓人。

律師根據了解到的事實經過及法律依據,認為於富豔無犯罪事實,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應立即釋放。律師隨即起草並向公安局河西分局、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河西區政府等相關部門郵寄《於富豔無罪釋放申請書》。

律師認為:於富豔所涉事項,根據現有法律不構成犯罪,不能因其為法輪功修煉者而做有罪推定,認定其涉嫌犯罪並非法關押,持有法輪功書籍及宣傳資料無罪。信仰自由是憲法依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

十一月十一日上午,於富豔家人再次來到梅江派出所,見到了辦案警察李松林,要求派出所放人。該警察說:現在偵查期已過,案卷已交檢察院,後期就是法院判。於富豔家人說:如果檢察院退卷不屬於犯罪……該警察立即接著說:我繼續整理資料,我已經送進好幾個煉法輪功的了。

十二月八日,於富豔的律師獲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案卷已到了河西法院。

據悉,在過去的幾個月河西區還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分別是八月二十五日於淑珍被桃園派出所綁架;九月四日 李俊華被友誼路派出所綁架(已回家);十月七日吳姓男士被綁架抄家,居住地為天津市河西區東海派出所管轄。

迫害責任人
於富豔案辦案責任警察:李松林 公訴人:隋立偉
郭成茹案公訴人:王姓檢察官 電話;022 23132386
法官:王建 電話:022 58313588
天塔派出所片警王曉路電話:13299931937
天塔派出所電話:022─23358105;022─231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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