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文德老人今年七十歲,二零一四年二月學煉法輪功後,以前患有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一身輕鬆。為了讓更多的人受益於大法,他向人講真相。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付文德和法輪功學員宋楠瑜、石德仙、廖健甫,在雲南省華坪縣境內懸掛宣傳展板。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付文德、宋南瑜被雲南省華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抓捕,非法抄家,搶走了付文德租房中的大法書籍、現金一千多元等私人物品。與此同時,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份,六十二歲的廖健甫和妻子石德仙在成都雙流縣出租房內被綁架,十月十三日下午三點左右,石德仙被劫持回攀枝花市,十多個身穿制服的警察撬門入她家搶劫。
雲南省華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把構陷付文德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延期半個月時間,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審查到期。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取保候審,同時將案件退回公安局國保大隊補充偵查,限時一個月。
四名法輪功學員付文德、宋南瑜、石德仙、廖健甫同時向公安局、檢察院遞交了自辯意見書,還有向公安局、檢察院遞交了不起訴意見書。要求秉公執法,依法公正辦案。要求在偵查、審查過程中,對涉嫌的罪名必須要有真憑實據,不要張冠李戴強加罪名。信仰合法、迫害有罪等真相資料都送給了他們。
在取保候審期間,攀枝花市東區公安分局領導及有關人員多次找付文德,施加壓力,強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付文德當面表示堅修到底,東區公安分局非法剝奪付文德的「生存權」,從今年五月開始,五千多元的退休金,每個月只給了二十二元。
更有甚者,仁和區公安分局非法剝奪付文德的「居住權」。仁和公安分局下令不允許付文德居住在仁和管轄區內。付文德租房在仁和區前進鄉攀鋼房區,前進鄉派出所去騷擾,付文德不讓他們進屋,他們強行進去,強行拍照,詢問付文德。不幾天,前進鄉派出所傳達分局命令,限他三日內搬出租房,不准在仁和轄區內租房。前進鄉派出所給房主打電話,恐嚇房主,房主老闆感到壓力很大,打電話給付文德兒子說趕緊退房,不然我吃罪不起。
付文德被東區公安分局、仁和區公安分局非法剝奪 「生存權」,現在走投無路,過著流浪生活。請東區、仁和區公安分局相關人員想一想,你們非法剝奪付文德的退休工資、「居住權」,這合法嗎?這是在依法辦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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