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廣貞女士等,徐浪舟屍體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在新都區東林殯儀館火化,骨灰存放於樂山市市中區任家壩三組(樂山紫霄宮)。特此通知。[四川省嘉州監獄]
嘉州監獄給徐母發短信所用的電話:08332349056,發短信的時間是:一月十一日十五點十七分。
徐浪舟 |
法輪功學員徐浪舟,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警察,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標準為人處事,平時與人為善,工作中執法公平,任勞任怨,因表現突出他連續四年被評為市先進工作者,當地媒體曾多次報導過他的事蹟。只因為他修煉法輪大法,被開除公職、被非法勞教、判重刑,經歷了「上刑床」、幾萬伏電棒電擊、捆警繩五花大綁曝曬、高溫下做奴工、吊打等各種酷刑,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被迫害致死,才三十九歲,遺體一直冷凍在成都東林殯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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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浪舟的母親親彭廣貞,現年七十二歲,心痛的幾乎肝腸寸斷。老人家義無反顧的走上了步步艱辛的申冤之路,可是多次交涉、抗爭、投訴均無果,她自己還受到監獄警察的利誘和威脅。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彭廣貞老人不在家,門上收到樂山嘉州監獄一通知小紙條,說將在十二月五日強行火化她兒子──法輪功學員徐浪舟的遺體,後來又電話告知:「十二月七日將火化徐浪舟的遺體。」彭廣貞老人找街道辦,回覆嘉州監獄說「不行。」早前在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左右, 嘉州監獄就來人逼迫彭廣貞老人,欲強行火化徐浪舟的遺體,當時社區有一人參與。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四川省嘉州監獄屍體火化通知書,又貼在徐母彭廣貞的門上。通知書上沒有任何人的簽字,也沒寫時間。
愛子被迫害致死,徐母彭廣貞心痛得幾乎肝腸寸斷,她提起國家賠償,五馬坪監獄及四川省監獄管理局的回覆,均否定迫害致死的事實,徐母遂起訴至四川省高院,但法院作出的決定書,依然維持不賠償的決定。自二零一五年六月起,家屬給最高法院至少寄了四、五次國家賠償的申訴材料,但至今沒有任何回覆。
下面是母親彭廣貞女士的陳述:
我是一個七十多歲的母親,我兒子徐浪舟生前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優秀警察,他執法公正,不貪不佔,連續四年被評為攀枝花市先進工作者,本地電視台多次報導過他的做好人好事的事蹟。就這樣的好兒子,只為信仰真善忍,只為做好人,做誠實善良人,被中共迫害了十三年(從二十六歲到三十九歲),最後,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五年,我兒被肖文剛、胥軍枉判八年半徒刑後,被送到廣元監獄。二零一零年六月,我兒被轉到五馬坪監獄。二零一一年十月九日,是我七年來第一次被批准見兒子,見他瘦得皮包骨頭,我問他為甚麼不買點奶粉、芝麻糊等營養品吃,我兒手指獄警說:「他們不賣給我,只賣洗漱用品給我。」當時幾個獄警吼他,不准他說出那些見不得人的事,強行把我兒拖走,這是我親眼所見。
當時我的心都痛碎了。兒子五歲時我丈夫去世,我守寡幾十年,含辛茹苦把孩子們拉扯大,容易嗎?兒子是我的希望,是我的依靠,我兒是個非常善良的人,他曾說:「媽媽,兒今後就是要飯也要背著媽媽一道。」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二月這期間,我兒被五馬坪監獄七監區長張健吊打七天七宿,奄奄一息才拖回監獄醫院,導致我兒胃穿孔病危。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下午六點鐘左右,我兒做了胃穿孔修復術,一切正常,人很清醒,已能坐起來與人交談,他對我說:「媽媽,給我買個盆子,買點洗漱用品。」三月十四日至十六日連續三天,不讓我見我兒子,開了接見證,也不讓我見兒子。
畫作:《身陷囹圄的大法弟子》 |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七日,我突然得知兒子「病危」;三月十七日,監獄和醫院對我兒做了甚麼,造成他病危?因我在之前提出過,要給我兒辦保外就醫,王政強曾說:「要他寫三書才給辦。」是不是十七日監獄要我兒寫放棄信仰的「三書」,我兒不寫,監獄暴打了他?從他身體上反映的情況,已說明他的「病危」完全是人為造成的。前兩次見我兒時,前胸無瘀血狀,三月十八日見我兒時,為甚麼他前胸有對稱兩片瘀血狀?這兩片瘀血狀完全是人為造成的。
三月十八日見我兒時,他已完全昏迷,醫院未對他採取任何救治措施,沒有給他吸氧,沒有上呼吸機,也沒有上心電監護儀,也沒有輸液,沒有一個醫生、護士在場,只有一個犯人守著,這正常嗎?如果是正常的病危,醫院能不搶救嗎?(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從以上情況看,一切都是有預謀的。監獄長講過:「不死不放人,」從醫院劉天明的話中「我們只對監獄負責」,看來一切都是監獄在指使。
我兒死的突然,死的蹊蹺,作為母親,我有權查清我兒真正的死因。但五馬坪監獄和樂山檢察院駐監辦百般阻撓。我們不敢在省內找單位做,怕他們干擾,我女兒專程到重慶,找了幾家單位都被他們威脅,不敢接這案子,最後找一家,還是被他們收買了,拖了一個多月,才做的屍檢,而且器官一取出來,那個主任就給我做工作,叫我把遺體火化掉,我沒拿到屍檢報告、醫院病歷、監獄衛生院病歷,我怎麼敢同意火化,那是證據。
我多次到樂山五馬坪監獄要病歷、屍檢報告、衛生院病歷。一次,獄警吼我,王政強威脅我:六月二十一日強行火化遺體,還要把我請的律師告了。在這種情況下,我決不會同意火化遺體,我身強力壯的兒子被轉到五馬坪監獄,兩年時間不到,就被他們活活打死,他們還要我拿兩萬多元錢給他們,才把屍檢報告給我。
另外,從我兒被勞教和被冤判後,我一直在為我兒討公道,我多次找過市公安局610、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市人大、市紀檢、市信訪辦、也給省長、省人大、省檢察院寫過信,但都石沉大海。沒有一個部門、一個當官的真正為百姓做一點實事,沒有一個部門、一個當官的把百姓的苦難當回事。我兒入獄八年,經受了人們無法想像的種種殘酷折磨、凌辱,眼看再過半年就要出來了,可他卻被監獄和警官醫院殘忍的活活打死了,而且這一切僅僅是因為他要做個好人、做個誠實善良人、堅持自己的信仰。
我兒徐浪舟被監獄和雙流警官醫院殺害四年了,遺體還凍在成都東林殯儀館,我的國賠申請已三年多,四川省高級法院開庭審理國賠案已經六個多月。不結案,遺體我是不敢火化的,因為他們殺害我兒的罪證在我兒身上。如今,樂山嘉州監獄(原樂山五馬坪監獄)威脅我要在十二月七日強行火化,要毀滅證據,企圖逃脫責任。我堅決的說「不行。」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四川省嘉州監獄屍體火化通知書上沒有任何人的簽字,也沒寫時間。徐浪舟的家人也沒在場的情況下,嘉州監獄強行火化了徐浪舟的遺體所有被迫害的證據。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是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