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上午十時左右,孟元林和趙慧成在綿陽市安縣河清鎮集市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綿陽安縣河清鎮派出所於當日立案。
2016年9月29日,綿陽市安州區檢察院檢察員張良花非法詢問了孟元林和趙慧成。
第二天(9月30日),綿陽市安州區法院通知孟元林和趙慧成去拿傳票,傳票定於2016年10月19日上午9點30-11點在綿陽市安州區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後被取保候審。
2016年12月28日綿陽市安縣河清派出所通知趙慧成、孟元林去河清派出所,去後對二人檢查身體,後被送往綿陽市看守所,孟元林因身體不合格回家。
第二天(29日)三個警察將孟元林從家中帶走,當天宣判,趙慧成、孟元林二人各被誣判一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綿陽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