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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川市彭綠梅、王勝、王桂蘭、李顯奇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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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孝感漢川市法輪功學員彭綠梅、王勝、王桂蘭、李顯奇,在被非法關押十個半月後,於一月十七日上午遭武漢市蔡甸區公檢法部門非法庭審,歷時三個半小時。

當天上午,蔡甸區法院門前戒備森嚴,二十多名防暴警察在法院對面酒店臨街人行道上一字排開,法院正門街道上停著兩輛警車,多名便衣對大門兩側及酒店內人員進行盤查,法院門衛對前來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家屬進行掃描、驗證、登記。

上午九點開庭後,主審法官示意檢察院公訴人陳順祥宣讀所謂「證據」。隨後,來自北京、廣東等地的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辯護,他們從宗教及信仰的普世價值、法輪功學員懸掛條幅內容等方面,闡述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無罪,四名法輪功學員應無罪釋放。

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庭審現場異常安靜,旁聽席上的所有人都感到非常震撼。公訴人陳順祥一改之前的蠻橫態度,建議法院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從輕處理。主審法官宣布,待合議庭商議後再公布庭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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