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瑞被判刑二年緩刑三年,何長龍被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吳茂田有罪免罰,李秀文被判七年,張守生被判八年,連金華被判八年、楊鴻雁被判八年。
其中李秀文、連金華、楊鴻雁、張守生這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的消息,法院根本沒有通知到家屬,家屬多方打聽才知道被判刑這麼久,截至到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五日家屬也沒有收到判決書。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家屬去吉林市看守所給連金華和楊鴻雁存錢,接待室的人說楊鴻雁和連金華已經不在這裏了,說是被送到吉林省蘭家女子監獄(以前的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
之前法院和看守所說判決下來十天後可以會見,到時候法院或看守所會通知家屬,在送往監獄之前可以接見一次。
現在連金華和楊鴻雁已經被偷偷送往吉林省女子監獄,家屬去長春女子監獄詢問人是否在這兒時,監獄的接待人員說監獄沒有這個人。後來在家屬一再追問下,接待人員給收監隊打電話得知連金華和楊鴻雁在收監隊,還沒有具體分到哪個大隊。
李秀文和張守生可能也被送到其它監獄了。目前這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從人被抓走到現在沒有收到任何消息,包括開庭和判刑的消息都未收到。現在這兩位法輪功學員下落不明,具體被關在哪個監獄還不知道。
以下是這些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經過:
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法輪功學員一行七~八人去蛟河掛真相條幅,被蛟河市路口的攝像頭拍攝下來了。
蛟河公安局通過電話監聽十多天,於五月十一日,蛟河市警察分多次行動,在吉林市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學員楊鴻雁、張守生、楊瑞、吳茂田和夏慧。
緊接著,警察又去吉林市永吉縣岔路河鎮非法抓捕了連金華、何長龍、李秀文。
警察從這兩處非法搜走三麵包車真相資料,搜走現金十萬多。
蛟河公安局和吉林市公安局認為這是「大案」,對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重判。法輪功學員請了四位律師,法院不允許閱卷,也不允許為法輪功學員進行辯護。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何長龍進行非法開庭,重判六~八年。當天下午一點蛟河市法院去蛟河市看守所提人。
下午一點三十分,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何長龍行非法庭審。何長龍自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在家中被綁架,到現在已經在蛟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半年之久,在蛟河看守所裏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兩個眼睛看東西已經模糊,一個眼睛眼白部份已經血紅色,長此下去就會有失明的危險。何長龍面部偏癱,一面臉活動已經非常不自然,呈現小腦萎縮的症狀。看守所說是給提供藥物了,說沒有好藥,等判完去監獄的醫院看。
法庭的案卷上寫著從何長龍家翻出書二百多本(可能是真相期刊),光盤一千多張等,具體還有甚麼不知道,一麵包車的東西。
何長龍在蛟河市警察局威逼利誘下寫了一些不符合事實的筆錄,導致被重判,法院院長說要判何長龍六~八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下午,法院庭審完何長龍後,緊接著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楊瑞。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上午,蛟河市法院非法開庭庭審法輪功學員李秀文。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下午一點,蛟河市法院非法開庭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守生,張守生始終保持零口供,法院給出的建議是六~八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下午庭審完張守生後,緊接著非法庭審的是法輪功學員楊鴻雁的兒子吳茂田(未修煉法輪功),法院給出的建議是三~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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