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四十一歲的李鴻舒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他在《刑事控告書》中說:這場滅絕性的迫害使我們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家破人亡:我父親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兩次,一次三年半,一次十四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瀋陽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六十六歲。我母親身心飽受摧殘,長期的驚嚇、過度勞累,精神幾近崩潰,現在左眼失明,患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腦血栓,神經衰弱晚上經常失眠。我弟弟也受到株連,找工作、找對像都受到嚴重影響。我本人在迫害發生時才二十五歲,這十幾年,我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八年,整個青春時光在監獄內度過,並受盡毒打體罰,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以下是李鴻舒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事實:
一、修大法身心健康
我於一九九六年上大學五一節放假回家,得到了法輪大法,父親煉法輪功後一身病全好了,再也不受病痛折磨了,我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功效也學煉起來,看書後就被書中講的真善忍做人道理深深震撼,大法教我做一個重德、為善、完全為他的好人,我曾經苦苦追尋的人生真諦終於在書中得到了答案;隨著煉功,我多年求醫沒得到根治的腎炎也全好了,母親跟著學煉,強制性脊柱炎也得到好轉,父親學大法後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暴躁的脾氣也改了,家庭和睦,其樂融融。
二、遭非法拘留、抄家、開除、非法勞教三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父親李尚詩作為盤錦義務輔導站站長馬上被全面監控起來,盤錦市興隆台創新派出所警察輪流二十四小時看守,樓下二、三輛警車值班。
二十日,我與父親早晨四點去煉功點正常煉功,被十多個警察圍上強行攆了回來,我家正常的生活原有的平靜一下全被打亂,家中騷擾不斷,盤錦市第一人民醫院領導也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信仰,我講述了信仰自由,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在七月二十四日下夜班後我去了北京。十月十一日回到家中,得知父親在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拘留,家也全被抄了,法輪功書籍和煉功帶等都被搜走。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半夜,創新派出所警察到家中把我強行綁架,關押在派出所小號一夜,第二天送到盤錦市三所強行拘留,十五天後繼續非法關押,十月二十九日在沒有任何證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非法勞教三年,沒通知家人下午就送到了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單位得知此消息把我開除了公職。
三、馬三家教養院的身體折磨、精神迫害
教養院女二所關押了遼寧各地的進百名法輪功學員。寢室內每天大喇叭重複播放誣蔑法輪功的廣播,我們被強制收聽,不允許閉眼不允許交談;一次大隊長邵麗強行拽法輪功學員李雅軒去隊長辦公室,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去阻止,邵麗抓住我頭髮往地下按並用腳踢,頭髮被拽掉一綹,電擊完李雅軒,又把我拽到辦公室用電棍電手、臉;因堅持煉功,被陸姓隊長打耳光(耳朵被打的好長時間聽不到聲音),並體罰撅著,第二天隊長方玉紅罰我蹲在廁所裏;因「表現不」好怕影響別的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與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了女一所二大隊強制做奴工。
在女一所二大隊每天強制做超負荷十六小時或更長時間的奴工,晚上經常半夜才收工,一次回來的得早,讓背勞教人員守則,我不背,和另兩個法輪功學員楊紅、古長琴被四防拽到一間屋子讓兩腿豎直,兩手著地撅著,並毆打我們,一名勞教人員用胳膊肘刨腰部,致使我一個星期不敢直腰;在教養院二十四小時處於監控,不允許和任何人說話、打招呼,因堅持煉功,抗議奴工罷工,被大隊長張君帶到隊部,強行扒掉棉衣(正值寒冬),只剩內衣內褲,並把手反綁,又綁住雙腿,放倒在地上,與指導員李玉環用電棍電手、腳心,給我造成嚴重的身體和精神損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調到一所三大隊,在那裏每天坐小板凳並聽各種洗腦言論,幫教輪番攻擊,一波一波地找我談話,在壓力下害怕頭腦不清醒,違心寫下了悔過書,這給我內心造成極度的痛苦,痛不欲生。
四、被跟蹤綁架、刑訊逼供、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我回到家中,繼續學煉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去一位法輪功學員租房處,卻被等在那裏的警察綁架到創新派出所,沒任何證據就要拘留我,我從派出所跑了出來,從此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八月九日我與法輪功學員彭庚從借住的地方出去買東西,被鐵西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新工派出所(後得知住處被監視),住處的法輪功書籍、一個筆記本、一個台式電腦、一輛捷達轎車、一台激光照排機全部抄走,至今不知去向;在派出所彭庚被關到小號,我被銬在椅子上,因不配合非法訊問不報姓名,鐵西公安分局警察對我搧耳光,把我按在水泥地上雙手反背過去,左眼及臉部被打的紅腫瘀血,一次半夜非法審訊時用皮帶抽我,彭庚也遭到嚴重迫害,全身各處被多根電棍電擊達幾個小時;八月十一日我被送到瀋陽市看守所,從八日被綁架我開始絕食,到看守所後被強迫灌食,四個雜役犯按住手和腳,從鼻孔下胃管,鼻腔被插管捅破鮮血直流,一次插管險些插到氣管造成窒息,因長期絕食,身體虛脫,手腳抽搐,被送到監管醫院;十二月沒有通知家人非法在瀋陽鐵西區法院開庭,法院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枉法裁判,非法判了我十年,我上訴到瀋陽市中級法院,被駁回維持原判,在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非法關押到大東區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
五、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酷刑折磨
被八監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大約三十人,我們每人都被兩名刑事犯夾控,一天二十四小時處於被監視之中,法輪功學員之間不允許相互對望和說話,限制人身言論自由,人就像木偶一樣被管制,沒有一絲一毫的人格;我被一個三進宮的吸毒搶劫犯鄭秋夾控,對我非喊即罵,經常侮辱,動作稍慢就連推帶搡的,手段很惡劣,我被強制勞動,監區長左小豔嫌我幹活慢,叫到辦公室用電棍施以酷刑,有時完不成任務就以罰款、體罰、停細糧等方式進行迫害。每天從早六點三十到晚九點十四個半小時的超強度做奴工,經常加班到半夜十二點甚至通宵,有時加班好幾天不能回監舍,累了就在車間的機台上或案板上睡,從精神上到肉體進行摧殘,有一名法輪功修煉者馬淑豔,因不堪忍受折磨,拿大剪刀自殺未遂(這完全是中共警察酷刑迫害造成的,但請大法學員在任何屈辱困苦的情況下,都要和平理性的反迫害,千萬不要以這種過激的方式反迫害,這種做法不符合大法法理。),而後導致精神有些失常。
在二零零三年十月,遼寧省女子監獄整體搬遷到瀋陽監獄城。二零零四年三月,八監區為完成上面派的轉化指標,加緊迫害。以左小豔為首的隊長給犯人施加壓力,如停止夾控犯人接見家屬,扣分、不給減刑,利用不明真相的犯人進行迫害,白天從事十四個多小時奴工後,回到監舍後,為逼迫我放棄信仰,犯人對我拳打腳踢搧耳光,我不服從,他們就強行扒掉我的衣服,光腳站在地板磚上,犯人們又以惡毒的語言進行侮辱謾罵,輪流折磨,不讓我睡覺,第二天早上六點三十分又強行出工幹活。隊長劉屹立暗中指使撐腰,犯人們肆無忌憚,晚上一進入監舍,他們就一哄而上扒光我身上的衣服,打完一通把我雙手交叉反綁在背後塞到床底下,過幾個小時解開繩子時,我的手早已麻木沒有了知覺,手腕勒出很深的印痕。我在威逼下承受不住寫了認罪書,這給我精神造成極其痛苦的煎熬。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我不認罪不背監規,被隊長焦玲玲停細糧,每日三餐一頓只給一個窩頭和一根手指粗的鹹菜條,食品箱的東西都被沒收。家裏親人探望時買的食品、日用品,沒等到自己手裏就全部收走。我被折磨的脫相,全身沒有氣力,白天還強迫長時間的被奴役勞動,犯人李麗麗逼我背監規,把我拽到水房澆冷水用皮管抽我。
二零零五年八月,我揭露八監區的迫害,曝光陰暗殘忍的酷刑折磨,監區長左曉豔氣急敗壞,用兩根電棍施以酷刑,揪起頭髮拳打腳踢,致使我脖子、後背、胳膊等處傷痕累累,紅腫瘀青,並將監舍內的棉被、褥子全部扯開搜查,命令只准鋪蓋散開的被褥,並嚴密監視我的言行,不准任何人靠近,同時停止家人探望。
二零零七年九月,因思想彙報中有不認罪字樣,且還不背監規,夾控犯鄭秋惱羞成怒,仗著有隊長撐腰,和吸毒犯孫麗萍把我拽到走廊盡頭的小屋,關上門後就大打出手,用繩子把我的雙手反綁吊在暖氣管上,僅腳尖剛剛能挨著地面,用腳使勁的碾我的腳趾,用手摳、掐胳膊,邊打邊侮辱、謾罵,覺得不夠勁,就拿來一根長約一米半、直徑3.5cm的圓木棒用力抽打我的臀部、大腿,因用力過猛,木棒打折了,當我大聲喊制止時,她們用我墊的衛生巾來堵我的嘴,並狠踢陰部。待解下繩子後,我已經不能動彈,又強行讓我站著,後來我昏倒在地上。次日,我的臀部、大腿、陰部黑紫瘀青,腳全腫了,走不了路,也坐不下去;劉屹立故意不聞不問,繼續縱容指使幾名犯人站班看著。白天把我反吊在裝貨的車子上,晚上站一宿雙手雙腳銬在小屋的床欄杆上,幾個犯人輪流看著不讓睡覺,稍一閉眼就打,就這樣持續半個月才停止。劉屹立又以停細糧、罰站的方式加以迫害,每天讓我早上三點三十分站到六點,然後出工,晚上收工後又從十九點三十分站到二十三點三十分,有時甚至站一宿,因長期站立,小腿及腳腫脹疼痛、血管曲張,夾控犯人故意刁難有時不讓洗漱,不讓上廁所。
二零零八年一月,劉屹立一天晚上值班,指使犯人王健和鄭秋、劉丹等幾個犯人把我拽到水房潑冷水,用水盆、水管對著我從頭到腳的澆,折磨一個多小時後,又把我拖到小屋,打開全部門窗,讓刺骨的寒風吹向早已濕透冰冷的我,整個人幾乎被凍僵。
在八監區完不成任務經常不讓吃飯,並從家屬存的錢中強制扣罰款,產量少的每天早上被叫到辦公室用電棍電,膠皮棍打,這十年我就這樣過著地獄般的非人生活。
六、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父親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兩次,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被綁架,於九月非法判刑十四年,並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瀋陽監獄城第一監獄嚴管九監區被迫害胃部大出血而含冤離世,終年六十六歲。
我母親因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更使身心飽受摧殘,每天在擔心受怕中過日子,非法迫害期間,我的母親對我和父親異常牽掛寢食難安,精神幾近崩潰,想我時經常出去走到半夜才回家,神經衰弱晚上經常失眠,這十幾年的精神折磨受驚嚇,長年奔波在漫長的探監路上,過度的勞累,使我母親全身患上了多種疾病: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腦血栓,現在左眼失明,牙都掉了,頭髮白了;這十幾年家中經濟僅靠母親一個人的退休工資和僅有的積蓄省吃儉用支撐,異常艱難。
我弟弟大學畢業在大連找了工作,因家裏變故辭職回來陪母親,二零零一年盤錦市招考高速公路交警公務員,一直沒工作的弟弟報考了,當時筆試考了全市第一,面試體檢全都通過了,可在政審時因父親煉法輪功判刑取消了錄取資格,弟弟受到很大打擊,而找對像更是難上加難,一提法輪功唯恐避之不及。
十多年來,江澤民威逼各級領導執行其邪惡指令,從省、市、區、派出所、街道、居委會、單位等,造成眾多世人犯罪,今天我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他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罪魁禍首啊,也藉此希望公檢法司人員、政府官員、及各類被脅迫、被利用來參與迫害的受害者們能有一個反思、醒悟的機會,作為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首惡江澤民犯罪事實,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