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時用旁敲側擊的方法點給他,不該做男女苟且之事;也把傳統故事中這類事的因果說與他聽;時常舉些身邊的人所發生的因男女之事而造成的沒好結果的例子說給他,還常常把師父有關男女之事的法理講給他聽。總之,我想用時間,用比古比今的事例,用我的耐心,誠心讓他自己結束這段不該發生的事,因我是修「真、善、忍」的大法弟子。
我理解丈夫,我被迫害深陷囹圄身不由己,他在家承受著各種壓力,社會的歧視、家庭成員的不理解、生活上的孤獨寂寞,被路人指指點點等等,使得他總是避開人多時外出,以免跟人打招呼,特別是熟悉的人更是躲著走。但理解不等於允許其出軌,作為大法弟子不能讓他道德再下滑了。
大法師父曾多次告訴弟子,在任何環境,對誰都得好的道理。理智告訴我善待、靜觀、啟悟他的良知,可是真做到,可不容易。結婚三十年,這個家的大小事幾乎都是我說了算。這個社會塑造的「強人」脾氣,加上我的工資始終比他多,我又能說,用常人的話說我是那種「手也分嘴也分,上炕拿起剪子,下地會用鏟子,裏裏外外一把手」的人,要真心對待背叛自己的男人,這口氣是不好咽的,做起來表現是,想的挺好,可話一出口就帶氣,就有指責的口吻。所以我們兩個總是冷戰,交流溝通困難,要不就是吵嘴。
我常常為忍而忍。由於我工資比他高很多,家裏的花銷幾乎都是我的工資,他的工資存起來。即使這樣,他還限制我花錢,怕我把錢花在講真相救人上。時不時的盤問我錢的去處。我真的氣不得急不得。而且他家務活從不主動幹,能不幹的就不幹,能推後幹的就往後推。對我不理不睬,怎麼做他都能挑出毛病,就是不滿意。更不能容忍的是他對我娘家的親戚惡言惡語,關係處的很緊張。本來修煉前就想過等把孩子養大工作了就跟他分手的。這麼多年我怨氣就沒消,現在又在我受難時背叛我。久積的怨氣,當下的恥辱,男人本來是女人的依靠,可我卻是他的依靠,那個想早點甩掉他這個「包袱」「累贅」的想法總是壓在心頭。
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明知自己做人的本意是要得大法往回修的,走的是返本歸真的修煉之路,不執於世間得失的。但長期的魔難形成了很深的烙印,離婚的念頭時常冒出。甚至認為跟這樣的人在一起是在消耗自己的生命,不值得。越是有這樣的念頭,越加重看不起他,越覺得自己委屈──甚麼他掙不來錢、又懶惰、還不會哄人開心,就是一個擺飾,我不在家你背叛我,也就算了,我回來了你還這樣,真是無情無義之人,不值得珍惜了,離婚算了。每當他出言不遜時,我就想:算了吧,隨他去吧,換不回來他的心了。甚至想每月給他點錢離開他也值得。分開吧,分開吧,分開就解脫了。
無論心裏咋想,但我始終沒有戳穿他有外遇的事。每當我心裏過不去時,師父的法理就出現在大腦裏:「你煉功,你愛人可能不煉功,因為煉功搞的倆口子離婚了還不行。」[1]是呀,他出軌是邪黨迫害造成的,如果沒有這場迫害,他可能早就得法修煉了。他也是受害者。這十幾年在惡黨迫害我的過程中,他承受的痛苦只有我知道,我是修煉人,甘心情願的要同化大法,我有師父的呵護。而他不修煉,不明白大法的法理,他在迷中,他的苦只能自己承受,我怎麼不理解他、原諒他、幫助他擺脫這種困境,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呢。他可是我今世的親人呀。
怎麼辦?忍!能忍的住才能體現「善」的力量,而善的力量能從本質上改變人。大法的法理擴大了我心胸,我像甚麼都沒發生一樣和他像往常一樣生活著。我沒有了仇恨的那種怨、沒有了受傷的那種痛。但是當我做出各種努力仍不能喚醒他時,無奈的想不能讓他再這樣下去,真的回不來那就成全他。於是,我跟他說明我的想法,我把房子給你算是我對你這些年跟我擔驚受怕遭罪的補償,我離開這個家租房住。你從新安排你的生活吧,希望你能如願幸福。
丈夫開始不承認有外遇,當我說出證據時,他低下頭。太出乎他意料了,原來我早就知道,甚麼都知道。他用吃驚的目光看著我,看到我要搬出去住,他真的急了,要跟我詳細說他跟那女人的事,向我表白,我打斷他,不讓他說下去。我不聽那些骯髒的事,聽都不聽。
這下丈夫更不知所措了。我平靜的跟他說:我是大法弟子,你的事我早就知道,給你四年多的時間,夠多了。你不回頭,我只好成全你,為了你好,我才要這樣做的。他聽了此話無言,最後說,我改,你不能走,我不讓你走。我仍舊平靜的聽著,看著他。記得那天快到中秋節,我要給師父發中秋問候,我問他你想說句問候的話嗎?他突然說:「大法弟子的家屬祝師父中秋節快樂!」
我聽後再也不能平靜了,失聲大哭起來。丈夫把自己擺在大法弟子家屬的位置,我還能說啥?我也看到自己的不足,沒有為他這個生命的未來著想,只是想到他現在的狀態,我的自私侷限了我的胸懷,還以為自己是為他好呢。
我平靜後對他說:你要記住今天說的話,你的身份可不一般呀。從此丈夫把心收回來了,對我做證實大法的事不再說三道四。我做證實大法的事也不用迴避他了。我們夫妻關係真的溶洽了。更神奇的是他再也沒有夫妻生活的要求了。
修煉就是要昇華。隨著學法認識到,大法對弟子的要求越來越高。今天大法修煉不是為了達到個人解脫,大法要求煉功人要達到完全為了別人著想的標準。即「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2]
對丈夫的理解、寬容、原諒、不揭穿不軌行為,還不是真正的大善,有情在裏面。這件事讓我明白,要真正為他好,那就讓他從心裏拋棄這些齷齪的東西,真正看到大法好,為他有好的未來奠定好基礎。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