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和常人結婚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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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我是1999年7.20前得法的老學員(現在已到國外),得法時還在上大學。大法被迫害後,不修煉的家人看到我修煉的意志堅決,想讓我快點結婚、沖淡我的修煉。那時我不急著結婚,但也不抗拒談男朋友,於是談了一個常人男朋友。

談男朋友前,覺得自己有長期學法做基礎,肯定能把握好自己。但是,在沒去掉的色慾心、思想業力和常人觀念的帶動下,有些事情分辨不清該做還是不該做。以「符合常人狀態修煉」為藉口,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雖然沒有發生實質的兩性關係,但也造下了業力,最後因為他強烈的反對我修煉而分手。後來我被抓、被關進勞教所遭遇生死迫害,與沒放下男女之情和色慾之心有很大的關係。

結束勞教迫害,回家後,一時沒有找到工作,就經常上網,有時在網上講真相。一次網上講真相時,遇到一個想找女朋友的常人,我們在一個城市。他父母都修煉,本人也煉過功,對修煉很理解。他收入很高,工作能力也很強。這時我動了心。可是沒想到一個月後,他的移民申請忽然獲批、他出國了,我也去了外地工作。這樣兩個人沒有見面。

這時本來應該放棄了,可是我被男女之情所牽,失去了理智,在網上和他談起了朋友。我沒有吸取第一次的教訓,在網上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後來,我一提大法,那個網友就破口大罵,和最初判若兩人。我明白了是舊勢力安排他來迷惑我、想毀掉我,但我已經陷入情中不能自拔了。

我第二次被抓捕時,已經失去了正念,明知不對,也寫了「三書」被放回家。回家後,一次夢見一名近期被抓捕的女同修給了我一個小孩兒玩的「溜溜球」,我用手拿著,但不慎掉在糞坑裏了,我去夠它,但怎麼也搆不著。那個女同修和另一個男同修結婚不久,兩個人都是二婚。我悟到女同修是因為沒放下男女之情而被抓,男女之情是像糞一樣的東西,我不應該再留戀了。

儘管從道理上明白了,但要放下還是很痛苦,中間又多次反復,因為內心對過常人幸福生活的嚮往還沒有放下。最後我下決心結束了這段孽戀。後來我大概的知道了那個網友是我前世的一個仇家,那一世他是一個很好的人,我們之間有他難以解懷的「國仇」。

後來我又對其他的男同修動過心。晚上睡覺時,心裏只想了一下心儀的男同修,下一刻自己已身在邪惡的勞教所裏了。

我已經認識到大法修煉對男女之間的要求是非常嚴的,舊勢力也把這件事看得很重,動一下妄念都可能招來舊勢力的巨大迫害。

對於找常人結婚,我現階段的認識是,對於男女之情和色慾之心這些人的根本執著是在不斷的去,修煉人把握住自己都很困難;如果再找常人,在常人敗壞的觀念帶動下,更難把握,很可能使自己億萬年的等待、歷史上為得法的巨大付出都毀於一旦。

有的同修找了常人結婚,對方也開始修煉,兩個人過得也不錯;這種大多是後得法的學員找常人結婚,兩人可能是姻緣所致。但每個修煉人都是不同的,有的同修在這方面的業力大,稍微把握不好,就有可能遇到舊勢力安排的孽緣、落入陷阱而毀掉億萬年的等待。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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