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至今陷在情中的青年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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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我走入修煉已經十七年。在大法中修煉的昔日小弟子,很多也跟我一樣,成了大齡女青年。所面臨的是找對像、結婚的種種問題,還有很多結婚的陷在情中走不出來,平衡不好家庭關係,給自己造成了一定的干擾。我自己也有一段被情所困的經歷,而且一睏就是好幾年,在情中消磨著自己修煉的意志,導致在這過程中的干擾不斷,其實就是舊勢力安排的企圖毀掉我的路。

因為自己有在情中渴望人生種種美好的人心,人心被情帶動,在情中顧影自憐,那時候自己被干擾的學法不能入心,眼睛在看書,思想卻沒在法上,導致學法沒得法,這樣學法對法不敬,自己提高不上來,就使自己更陷在情中不能自拔。後來分手了,原因是他不支持我修煉,要我在他和大法之間做出選擇。可能像我這樣經歷的並不多。有很多都是婚前承諾支持修煉,或是結婚後可以一起修;還有的女同修想找個大迦葉,做個名義上的夫妻,我身邊就有這樣的,結婚了,但是婚後發現事實遠不是自己想的那樣,你對他沒情,他對你可有慾,又是合法夫妻,自己又不能時時保持著正念,被干擾的很厲害。人的承諾怎麼可能靠的住呢,他連自己都保證不了,怎麼能兌現向你做出的承諾呢?

師尊講過:「甚麼是修煉人哪?過去人覺的把頭剃了到廟裏一呆他就能當神。是那麼回事嗎?絕對不是的。他只是在外形上,我和常人、和別人有一個不一樣了,常人也覺的他們不一樣了。然後再自己修自己的心,那個心可是一樣的,在社會中、污染中、七情六慾中。何止這些啊?這現代的社會不是七情六慾啊,七十情、六十欲都多,是不是?各種各樣的慾望。」[1]人怎麼能抵擋的住這亂世中的各種誘惑呢。

還有的男同修在監獄裏被迫害好多年,出來後就想找個女同修儘快結婚,不想被常人看不起,又有對慾望的執著,導致婚前就有了兩性關係,造成了一種很被動的局面,覺得不具備結婚的條件,但是已經邁出了不該邁的那一步,導致結婚方方面面的窘迫局面。

婚姻遠遠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它不光是兩個人的問題,它牽扯到的是兩個家庭的問題,因為放不下情而走到了一起,但是婚姻並不是靠情可以維繫的。師尊說:「現在的人哪,把情看的很重,可是情是個最不可靠的東西。你對我好了我就高興,你對我不好了情就沒了,這東西能可靠嗎?能用情來維持人的婚姻嗎?人哪,除了講道義之外,夫妻之間還有一個恩呢。」[2]所謂的激情退去後,就是柴米油鹽的生活。我們也是人在修,自己不在法上修就會導致方方面面的家庭矛盾,婆媳關係處理不好,都是修煉的人,都把對方當成修煉人去要求而不要求自己,造成間隔越來越大,婆媳之間吵的不可開交,造成很壞的影響,讓常人無法理解,導致講真相常人嘴上不說心裏會對修煉人有想法,而被舊勢力鑽空子造成很大的損失。

當我們放不下那個情的時候自己有沒有想一想被情控制的那個是不是自己,心疼、傷心、難過、無法自拔的那些情中放不下的那些感受。師尊講過:「人在世間上,他只是享受著生命過程,我過去說人很可憐,人在這個世間上他只享受著生活過程中給人帶來的感受。我這個說法比較準確了。甚麼意思呢?人覺的自己在主宰自己、我想幹甚麼,其實是在後天養成的一種喜好中的習慣與執著,在追求感受,僅此而已;而真正起作用要幹甚麼的背後因素,就利用著人的習慣、執著、觀念、慾望這些東西在起作用。真正的人體就是這樣,只享受著生活過程中帶來的感受,給你甜的你知道甜,給你苦的你知道苦,給你辣的你知道辣,給你來個痛苦你知道難受,給你來個幸福你知道高興。」[3]

不要總是覺得自己放不下,其實是自己內心深處不想放,真正想放就靜心學法,加強自己的正念在師尊的加持下我們就能放下。「修在自己,功在師父。」[4]我們要主動去修,「不修這顆心,誰都上不去。」[4]如果嘴上總說放下了,心裏還在固守著,那我們是在騙誰呢?

正法已經到了最後的最後了,沒有那麼長的時間讓我們去放那個情,那個欲,不要給自己放不下的人心找藉口,也不要給自己放不下的執著找理由,有的同修說你不知道啊,現在每個人的狀態不一樣,是啊,一直以來每個人的狀態都不一樣,但是師尊不是讓我們向修的好的看齊嗎?師尊講過:「修煉嘛,我過去講過,就是大浪淘沙,剩下的就是金子,金子就是金子。」[5]前段時間看到這段法我突然悟到金子就是金子,那我們要達到金子的標準的。我們是來助師正法兌現誓約的,不是來感受情中的各種感受的,情慾是我們在修煉過程中要去掉的,不要把這些東西當成自己。可能很多同修還沒去掉情慾的執著而且自己還不想正視這個問題,總是給自己找這樣和那樣的一些藉口,連自己的問題都不敢正視怎麼去修呢?只有自己意識到了真正的引起重視才能下決心去修掉,還有的同修等著師尊到最後把自己修不掉的東西炸掉,如果都炸掉了那修的還是我們嗎?可能有的同修覺得我舉的那些結婚的例子太負面了,不夠積極,但是卻是發生在我身邊的真實的例子。在大法中修煉平衡好關係都可以走過來,可是過程中造成的損失卻很難彌補的。

人中有句話叫: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兒。我個人覺得如果自己不具備結婚的條件還是不要選擇結婚的路。曾經和一個同修交流,他說男的如果沒有對慾望的執著就不會選擇結婚了,女的如果沒有了想依賴的心,結婚不結婚也就無所謂了。當然也有很多同修自己修煉的狀態很好迫於家庭的壓力而結婚的,也有很多夫妻同修共同精進做的很好的,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我總覺得自己不具備結婚條件的一定要想想自己想結婚是為甚麼?不要給自己的修煉造成干擾,不要被情慾拖的自己無法精進,不要因為追求人中的感受錯失這萬古機緣。

以上是自己個人所悟,層次有限,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2]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3]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4]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5]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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