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我有幸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得到慈悲偉大師尊的度化。師尊不斷的給我淨化身體,並時刻看護和點悟著我。弟子唯有不斷的同化「真、善、忍」,歸正自己的言行,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展現給世人,回報師恩!
我是做家政鐘點工的。二零一五年一位大法學員給我介紹了一份工作,是給另一位正在遭迫害的大法學員的姐姐家幹活。那位學員幫我與雇主講好了條件,我負責給那個大姐家做午飯並打掃衛生。
剛到那位大姐家,我像在其他人家幹活那樣給這位大姐家幹。幹了兩天後,大姐向我提出打掃衛生、收拾屋子的要求:她家有小孩(大姐女兒的孩子),每天要把地用濕抹布和乾抹布各擦一遍,必須得擦乾淨,不能有灰塵,不能用夾毛巾的地板擦擦地,那樣擦的不乾淨。
被大姐一說,我的臉上還有些掛不住了,心裏就想:這活還能幹嗎?我已經擦得夠好、夠乾淨了,不用地板擦擦地,那麼大的屋子怎麼擦啊!做完中午飯收拾乾淨後從大姐家出來,我邊走邊想著明天這個活怎麼幹。我想起了師父曾講過的法理:「你是大法弟子,在常人的公司裏做工,那老闆怎麼管你你都怎麼聽。」[1]我看到了自己的人心,是我應該提高心性了,就按照大姐說的做,她讓我怎麼擦就怎麼擦。
第二天我就用自己在家掃地的方法,把毛巾纏在笤帚上擦。拿一個濕毛巾,再拿一個乾毛巾跪在地上開始擦,因為蹲著擦地擦不了,我就得跪著擦,不一會就累的滿身滿臉是汗,地板地,膝蓋跪一會兒就特別疼。我把整個房間的每個地方還有沙發底下都擦一遍。大姐說,你擦一會就得洗一次毛巾,洗毛巾的水必須得像清水一樣的,那樣擦出的地才乾淨,我笑著說:行。
晚上一進門,丈夫滿臉笑意的問我活幹的怎麼樣?我說還行吧。兩、三天下來,回家一看自己的兩個膝蓋都跪的紫紅紫紅的,還有的地方發青。
幹了一段時間,大姐的女兒就回北京了。但她們還需要我每個星期收拾一次屋子,幫助照顧一下家。大姐讓我說一個月應該給多少錢,這下把我難住了,我想來想去說:一個月給我二百元吧,如果太少了,我來回坐車的錢都不夠。她可能猜想我會要三、四百元吧,一聽我只要二百,很驚訝,和她女兒高興的直說給你三百吧,我說不用,家裏沒有人也不髒,還不用做飯,二百就可以了。
大姐她們走後,我每個月收拾屋子四次,我還是像她們在家一樣把屋子先掃一遍再擦兩遍,用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家裏沒人我也從不偷奸取巧。大姐的女兒從北京打電話給我,說:「阿姨,家裏沒人你就不用那樣擦了。」我笑著說:你不用管了,我有我的標準,你們都放心吧,家我會給你們照顧好的。是啊!她們不在家看不到我幹活,可神在看著我呢。我是大法弟子,「真、善、忍」就是我的標準。
冬天大姐家的地熱很熱,他們走後我把所有能吃的東西都放在冰箱裏。因為她們要兩個多月後才回來,我就把電飯鍋用食用塑料薄膜蓋好,筷籠用食品袋裝好,週五去時儲存一些水,每去一次換一次,有時停水,怕她們回來時沒有水用。
兩個月後大姐的女兒回來了,這期間有兩個星期沒讓我去幹活。我和丈夫商量,我不能要四百元錢,因為我沒幹那麼多活,只要三百吧。丈夫同意我的想法。大姐回來後把四百元工資放在桌上,特意打來電話囑咐我走時別忘了拿工錢。我幹完活後只拿了三百元。後來大姐和她女兒一定要把那一百元錢給我,說她們不在家時把家看的那麼好,對我很感激。
給一百元我不要,她就說五十元行不行?我們推來推去的都累了,我樂了,說:不行。大姐看我不要就又給我大米,我都謝絕了。我對大姐說:你們這麼信任我,把家這麼放心的交給我,我很高興,我上你家來幹活也是咱們的緣份。大法是有標準的,我不能破壞標準啊!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後的一天,我正在幹活,大姐和我說,她們單位董事會的人問她,你那麼長時間不在家,你把家鑰匙給了保姆,你放心嗎?大姐說,她是煉法輪功的,人可好了,我不在家,她把家給照顧的比我自己在家還好呢!給錢也不要,給東西也不要。大姐講了很多,董事會的那些人說:法輪功這麼好,以後再也不反對法輪功了。
我聽了心裏非常高興,高興的是這些人明白真相,不反對法輪功就為這些生命得救奠定了基礎。看到大姐對我的認可,還在傳播大法真相,覺得這位大姐也很了不起!
過了些日子大姐公司董事會的人去台灣旅遊。在台灣看到到處都是煉法輪功的,到處都是大法弟子在講真相,台灣大法弟子還給大姐他們勸三退等,這些人又進一步的了解了大法真相得救了。
今年三月份過後,她的女兒帶孩子回北京了,大約十月份回來。大姐給我打電話,讓我把大米拿回家或送給別人,說都是別人送給她的,家裏沒人吃不了,陳米他們又不吃。這一次我同意了,我知道那米有今年的、去年的、還有前年的,家裏沒人,夏天大米會生蟲子,正好我家也該買米了,就讓丈夫取回家。稱一稱,共一百一十斤,我按照市場價格五十斤新米為六元一斤,六十斤陳米為三元一斤,拿出了五百元錢。我想,這錢要給大姐她肯定不要,我邊幹活邊想,師父讓我們修成為他人著想的生命,無私無我,我也應該把最好的一切給予大姐她們一家人,在這特殊的歷史時期,五百元錢作成真相資料能救很多人,積下的福德,也會使她的子孫受益。所以我就把這五百元錢以大姐的名義給同修買了電話卡救人去了。
大姐每週回來一次,由於碰不到她,我給她留了條子,把五百元的大米錢我是如何處理的告訴了她。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