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現年五十三歲的衛彩霞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六年,我的婚姻發生了變故,我整日愁眉苦臉,悶悶不樂,生活在痛苦之中,那時思想中經常反映出就是:人為甚麼活著?人生的意義是甚麼?人活著為甚麼這麼痛苦?想不明白時,輕生的念頭時時在伴隨我。
一九九八年十月,我走入法輪大法修煉。大法使我了悟人生真諦,使我走上了一條返本歸真之路。從此我不再迷茫、痛苦,走出人生的低谷。
二零一二年,前夫患肝癌,我放下對他的恨。去照顧和幫助他,並把他接回家中照顧,病情嚴重後,又到醫院陪護他,這一切都讓他很感動和內疚,並真誠的向我道歉,懇請我的原諒。三個月後,他在無痛苦的狀態下去世。並且,他的後事都是我一手操辦的。這件事在我們單位反響很大,大多人都被我的善良和寬容所感動。
母親楊秀蓮遭迫害含冤離世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母親楊秀蓮六十多歲,她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還沒有走到天安門廣場,就被便衣警察抓走,後被非法關押在漢中市看守所迫害一個月。
酷刑演示:開飛機 |
二零零二年三、四月,我們母女倆因傳播法輪大法真相被綁架。在看守所遭受種種非人折磨和凌辱。國保大隊馬平安和看守所女警門全秀暗示吸毒賣淫犯張麗等人用流氓手段侮辱我母親,長時間對我母親體罰,不讓睡覺,讓她長時間呈飛機狀,直到頭暈目眩栽倒在地;她們還用兩個梳子合在一起夾我母親的十個手指,直到失去知覺。那夥吸毒者拿板鞋輪流打我母親的臀部,臀部嚴重瘀血變成青紫色;吸毒犯張麗還用拳頭猛擊我母親的嗓子、喉部,致使我母親幾個月不能說話;留下氣管炎、哮喘症,最令人髮指是,吸毒犯張麗、古麗君、刑事犯張素華等多人把我母親拉成大字形,脫光衣褲,把牙刷伸入陰道進行凌辱,直到牙刷上沾滿了鮮血。同時,刑事犯蔡曉華、唐紅美各站一邊,用手掐乳頭,直至乳頭血跡斑斑。我母親無力的掙扎著、痛苦的呻吟著……這時她們才住了手。
酷刑演示:牙刷捅刷下身 |
我在看守所也遭受了毒打、飛機式、三點一線(腳尖、胸、鼻子同時貼牆)、長期罰蹲等體罰。此次,我被非法勞教三年,我母親被非法勞教兩年。一年後,我們兩人同時被送到陝西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我們遭洗腦、逼做奴工。
二零零四年元月,母親從陝西女子勞教所出獄時骨瘦如柴,行動遲緩。回家後,她仍然被監控,還不放心,我單位漢中供電局領導讓我妹妹衛彩玲放下工作在家陪我母親,如果我母親再有甚麼事,就扣我妹妹的工資。我母親在家無寧日這種環境下,長期身心疲憊,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我母親帶著身體的傷痛和心中的冤屈含冤離世。
她去世的頭兩個月,國保大隊大隊長馬平安等人還到家裏非法搜查,騷擾。
本人遭迫害經過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晚,漢台區國保大隊的人在漢中漢台區北關辦事處的人和我單位領導(吳自錄)的陪同下,我被他們帶走,非法拘禁在漢台區人民路人民旅社十天。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我正在單位上班,漢中漢台區國保大隊馬平安、李有志、熊洪波、余靜等人把我帶走,非法關押到漢中市看守所,一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後來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送到西安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二零零四年九月回家。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早,我正在單位上班,漢中漢台區國保大隊馬平安、教導員裴光明、李有志等人出示傳喚證,叫我簽字,後被帶到漢台區國保大隊辦公室非法審訊,我不說話,教導員裴光明就威脅我,說要把我送到看守所,我還是不吭聲,晚上大約十點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我被單位漢中供電局物業公司領導常躍進、公安科張軍平和漢中漢台區北關辦事處黃主任(主管迫害法輪功)騙到單位,被強行送往
望鄉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原來的民兵訓練基地,強制洗腦。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我正在辦公室坐著,我單位領導常躍進和漢中漢台區北關辦事處黃主任(主管迫害法輪功)進來對我說讓我去學習,實質上是洗腦。我和他們說我不去,我正在裝修房子沒有時間,而且我女兒懷孕期間也需要照顧。北關辦事處黃主任根本不聽,我怎麼說也不行,後來我被幾個人連拉帶推強行塞進汽車拉走,被送往鋪鎮皂樹村非法拘禁一個月。
二零零三年三月到二零零四年九月,我在陝西女子勞教所被強制性奴工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