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在向人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一老一小的兩個警察綁架,將我強拉上車,我第一念就想的是師父救我。兩警察見我不上車,就一人拉我上身,一人按下身,硬將我塞進了車。我在車上講大法真相。小警察說,我認為自己行,怎麼就弄不動這婆婆呢?到派出所下車後,我對老警察說,你應該明白大法真相。進了派出所,老警察對其他警察說,她的力氣真大。一警察說,把她帶到樓上去。我說,我是被綁架來的。他馬上說請上樓。
我心中想著師父的法,「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大戲誰是風流主 只為眾生來一場」[2]。從法中我悟到我是主角,不承認迫害,是救他們而來,就按照師父所講的去做,就是救人。上樓我自然就坐在主角的位置,一警察說,這裏涼快。我說,我是好人,這不是我呆的地方。那小警察想搶我的包,我直視他說,你不要迫害法輪功。他跟著說不迫害法輪功。我叫他去吃飯,他不好意思走了。
接著又來了個警察,問我姓名,我說我不會配合你,並反問他姓甚麼,他說姓錢。我說我是按照真善忍修煉做好人,你們到現在還要迫害。他也來搶包,我說別搶,對你不好。一女警察幫忙搶,還告訴我說,那人是所長。我想我包裏的資料不是救人的嗎,對所長說,你願意看這些資料嗎?他說看,我就將資料送給了所長,並說這些資料是我送給大家看的,我們師父講了:「了解真相是得救的希望」[3]。
我們從樓上到了樓下,所長又問我姓名,我說你不是明知故問嗎,包裏有老年證,迫害這麼多年你接觸法輪功不少吧。他說多喲。我說,你為甚麼還沒覺醒。他說資料是送給他們的嗎,我說是啊,那代表我的真心、我的祝福。
所長走了,換了一位警察與我對面坐著,他問法輪功有甚麼好,我說我在煉功前全身都是病,吃了三十年的藥,舊病未好,又患了風濕病,疼痛關節變形,生活艱難,就連穿衣、梳頭、夾菜、上下床都很困難。自煉了法輪功後,全身疾病不翼而飛,未吃一粒藥,二個月後,我一人能將門前摧垮的棚子搭好,法輪功的神奇救了很多人。他聽了後指門口二個警察問他們對法輪功的看法,一人說不好,我又講了真相。我單手立掌發正念,解體派出所的空間場及所有警察背後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清除頭腦中迫害法輪功灌輸的毒害。
過了會兒,進來一警察看我發正念,就說沒有用。我不動心,繼續發正念。我善意對那警察說,我們相見就是有緣人,有緣就是來之不易。我們就像談家常一樣互相談,他隨和的說他是普通警察,沒有入黨。他提了一些問題,說我發正念是煉功嗎?我說不是,法輪功做的一切都是在做好事,煉功有五套動作,我們是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他說做好事如救災沒有法輪功,當時我想到師父講:「因為度人是不講條件、不講代價、不計報酬、也不計名的,比常人中的模範人物可高的多,這完全是出於慈悲心。」[4]就對他說:法輪功學員做的好事很多,會去說,那是顯示心,但是得到法輪功學員幫助的人都明白「法輪大法好」,他們都說出來了,寫出來了,你沒有看到。他告訴我他看過《轉法輪》,還看過佛教的書。我就對他講,耶穌為救人被釘在十字架上,人們不信神,最後耶穌三天後復活。他又問是否有地獄,我告訴他,某某死而復生的故事。我告訴他,我被非法關押時受到打罵,推踢倒地,揪頭髮,撞牆等等迫害,是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法輪功血腥迫害,用謊言欺騙抹黑法輪功。我叫他千萬別參與迫害,還要他三退。
最後所長來了,說我違法,要我簽字。我堅定的說我在救人,不違法,不簽字。所長說這老年證是共產黨給的,我說我是合法公民符合條件才有。他就把老年證還給了我。所長走了,又來了一警察,我對他講三退抹去入黨團隊的毒誓,他一言不發走來走去,我就加強發正念,解體一切邪惡。我在心裏想下午要回家,沒等那警察說甚麼,我就對他們說:明白大法真相得福報,保平安。所長說我有功能。這時有的說用車送我回家,有的說用車送我到車站,我都表示感謝,我說我自己搭車回家。
我在感謝師父的心情中走出了派出所。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下塵〉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我為你歌唱〉
[4]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