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海軍與妻子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六點左右種地回來,剛進家門幾分鐘的時間,被三個便衣和一個穿警服的人從隔壁鄰居家偷偷潛入家綁架,沒出示任何證件,當時還要抓趙海軍妻子,被鄰居和村裏人阻止,這夥人沒有得逞。趙海軍被非法關押在雙城看守所。村裏四百多人簽名證明趙海軍是好人,公安機關還是拒絕放人,把誣陷案件移交到了雙城區法院。
當地民眾聽說法院審判好人,從四面八方集聚到法院門前。由於受法院限制只許進庭內十五人,大部份民眾只能在街道兩側耐心等待結果。九點左右,法院唆使便衣法警騷擾庭外民眾,並把掛在鐵欄杆上的中共高官落馬的展板拽掉,把懸掛在樹上的大法條幅拽掉,把粘貼在電線桿上開庭通知及曝光法官胡業林惡行的不乾膠僱人清理掉。還調來公安警車在法院門前兩側把守,每個車裏至少五名著裝警察。便衣法警用手機強行對前來的民眾照相。
法庭內,公訴人、法官理屈詞窮。公訴人宋春婷問趙海軍從何時煉的法輪功,趙回答是九七年開始。當律師問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時,法官拒絕不讓回答。公訴人說早在九九年法輪功被定為×教,到現在被告還保存那麼多資料,應該是犯罪,建議對其判刑八到十年。律師問公訴人,用甚麼方式定的邪教?要求法官拿出證據,公訴人拿不出來。
法官說從趙海軍家抄出明慧週刊三百多本,正見週刊三百多本,加在一起超過五百本,超過五百本就對其判刑七年以上的徒刑。當聘請的律師及家屬要求核對數量時,可法庭沒有,律師追問時,法官和檢察官拿不出證據都不說話。
律師問一法官是不是主辦法官,法官回答說不是,是胡業林庭長。律師及家屬要求查點實物,否則對本案處理有疑惑,案情與證據不符。
當提到抄出的做資料機器設備時,趙海軍早已說出設備的來源,是本鄉鎮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董長太的東西存放在他家的,而且都是壞的,被拉來充當證據。(製作、傳播、保存事實真相,是正義之舉,絕對不是犯罪。只有邪惡之徒才害怕事實真相,阻撓民眾知道真相。)
法官當庭問趙海軍是否起訴江澤民,趙回答:是,起訴了。法官說起訴江澤民就犯罪,律師問法官到底以甚麼罪名抓的人?卷宗上明確寫著煉法輪功抄家抄出多少本書及設備,以這些為證據對其審判。怎麼法官把罪名又改成起訴江澤民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判趙海軍有罪是對其打擊報復,罪名更不成立。在真理與正義面前法官與檢察官心虛不敢回答,最後只好草草收場。
庭後律師及家屬找到胡業林要求配合查點實物,進一步核實證據。胡業林表現無理智說:開完庭就不管了,找檢察院。律師及家屬找到檢察院,公訴人躲而不見,電話拒絕回答問題。
在庭審結束時,律師要求法院檢察院查點實物時,胡業林與一名(男)檢察官警告律師不要亂說話,並恐嚇律師不要再來了,再來就沒收律師證,並說他們已經沒收過某律師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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