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大陸學員是否該有「總協調」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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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近期,由一篇明慧文章引起同修對大陸「總協調」話題的再度關注和議論。對於這方面問題,在此談一點看法與同修交流。

一、海外學員有「第一負責人」、大陸卻不該有「總協調」

現階段正法還在繼續,大陸學員還在考驗中,需要學會以法為師,在法中正悟,自發的做好該做的三件事。可是一些學員認為既然海外有項目「第一負責人」,大陸也得有「總協調」。我們看這是曲解師父關於這方面的講法。

畢竟海外不存在中共的直接迫害,是和平環境。很多項目只要確定了大方向,在「第一負責人」的統籌安排下,大家朝一個目標努力就行了。即使「第一負責人」做事中有偏頗,師父會找他及時歸正,所以不可能出現大問題。

而對於大陸學員來說情況就大不相同了。由於中共的邪惡迫害和舊勢力安排,使大陸學員的修煉環境很惡劣、很複雜,而且大陸學員做事都是個人的理解,個人的理解有限,不適合作為大面積學員統一做事的依據和行為準則,所以現階段在大陸搞所謂的「總協調」,究竟是否在法上,要理性思考和再認識。作為大陸學員,只要是大法的事,想做甚麼儘管按師父講法要求主動做好就是了,每個人都要在法中走出自己的路,那條路是師父給安排的,需要自己去走出來,不能等著別人安排,因為別人的個人理解涵蓋不了那麼多學員的修煉和履行使命。現階段大陸沒有「第一負責人」的安排,這個師父在法中已經講明了。

我們一起回顧一下師父是怎麼講的:「再一個想跟大家明確一下除中國大陸外國際上大法弟子的協調問題。以前我沒有明確這件事情是要鍛煉大家走出自己的路來,因為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是上界來的王,都得證悟自己對法的所得。那麼從現在的情況看,這段時間已經夠長,經過了十年的歲月,我想應該劃一個句號、告一個段落了。那麼從現在開始,我告訴大家,各個項目的主要負責人、第一負責人,他就是那個項目的代表。包括各地佛學會的第一負責人,他就是這件事情的代表。對他所做的、對他所要求的事情、對他所做的決定,無條件的執行,(熱烈鼓掌)從現在開始。」[1]

師父講的是「除中國大陸外國際上大法弟子」[1],從二零一零年開始用這種「第一負責人」的方式協調。沒有包括大陸弟子。相信願意理性的、心平氣和的學法的學員都能看清師父的話。剩下就是自己是否願意接受師父對大陸學員的安排的問題了。大陸「總協調」造成的問題,是總協調和地方學員雙方的修煉問題,所以大家都需要及時正視自己的修煉問題。

二、大陸有「總協調」的地區,是否沒走正修煉路才出現的

在大陸,「協調人」就是義務為同修幫忙的「聯繫人」,而一旦聯繫人被稱之為「協調人」的時候,多少有點領導者的意味,而且會分出許多等級來。一般以片區為基本單位,幾個片區之上再有一個協調人,專門指揮片區協調人,這個人就成了這一方的「總協調」。依次有了縣級、市級、省級「總協調」。「總協調」就可以發號施令,支配大法資源、安排同修具體做三件事了。

因為普通學員達不到師父讓我們「以法為師」的要求,遇事不用法衡量,總是用人心,想借助別人的指點走捷徑,啥事都想「等現成的」,這就給想做「總協調」的人提供了滋生條件。可是越這樣邪惡越能鑽空子,整體狀況越不好,這個地區發生迫害就越嚴重。

單從本省情況來看,哪個地區「總協調」名聲大噪,那個「總協調」就容易做偏離法的指揮,把學員與大法、與師父隔開,致使那個地區同修遭受的迫害就慘重。

就拿我市來說,根據明慧網報導,截至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年來我市有兩千多名大法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勞教、拘留、管制等。其中,九十名學員被迫害致死。根據我市統計表格,二零一五年十月末至十二月初,僅僅一個多月時間裏,我市因起訴江澤民遭綁架的學員達一百八十多人,是全省遭迫害最嚴重的。雖然不能歸咎於本地區有個「總協調」,但起碼有很大的成份在裏面──是因為很多學員長期不能以法為師、依賴心太強而走不出自己證實法的路,才被舊勢力以考驗為名迫害的。

其它地區,有的在解體洗腦班方面、在控告迫害大法弟子的監獄方面做得好一些,那裏「總協調」為此顯示心膨脹,在全省各地巡迴交流幾十場,造成當地同修被大面積綁架、許多人被判刑,而「總協調」卻認為自己正念強而不以為然,豈不知自己也在邪惡的監控中,邪惡只是覺得你還有利用價值而暫時沒動你。

還有的「總協調」不參與講真相,常年領一幫同修在家裏發正念,天天長時間發正念。可當地同修卻屢遭非法判重刑,就連七十多歲的老嫗都不能倖免,「總協調」還不悟,甚至要求同修做具體事都得向其彙報,否則就說同修「另立山頭了」。

大陸很多有「總協調」的地區,一般都矛盾重重,也是邪惡干擾嚴重的地區。可以說,當地同修人人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是那裏同修學人不學法造成的,是整體沒走正造成的。

三、大陸「總協調」已造成的偏頗

在大陸,自行任命的「總協調」最容易人為的製造某種形式,經常搞一些例會,給片區協調人或普通學員安排具體事情。可由於「總協調」不具體做事,很多安排並不合理。而一旦有誰提出異議不照辦,「總協調」就會以「不配合整體」的大帽子壓制同修、甚至給小鞋穿。人為的給整體制造間隔。

「總協調」有一個很具迷惑性的求名手段,那就是打著形成整體的幌子搞轟轟烈烈的事──召集大型法會。當年師父告誡我們開法會不能過頻,可有的「總協調」卻頻繁穿梭於省內各地,到處張羅大型法會(甚至十幾年都是這狀態)。交流中專找講真相做得好的同修攬在自己名下推崇,實際是給自己「鍍金」,藉以炫耀自己協調的好。豈不知「總協調」暴露這些人心的同時,也為中共迫害提供藉口,往往在交流會之後發生大面積綁架事件。

有的「總協調」成了全職協調人,十幾年不講真相,專職游走做所謂的幫助學員提高,以市協調人或省協調人自居,使法理不清的同修起了崇拜心,起到往起勾學員執著心的干擾作用。

有的「總協調」居然安排當地整體發正念內容,甚至頻繁更換、每週都更換一次。今天要求各片學員向國保大隊發正念;明天向市公安局發;後天向法院、檢察院發;大後天又向銀行、郵局、甚至外省發。給同修正常的修煉心態造成干擾。

最嚴重的是,有的「總協調」習慣了當領導的做派,經常做事不理性。例如,從零幾年起,「總協調」就頻繁張羅大型法會,師父多次點化阻止他都置若罔聞。而且對法會現場又照相、又錄音,導致參加法會的人大面積遭綁架、勞教、判重刑。

又如,有的總協調先後把幾個公安「內線」留在身邊重用(至今如此)。當地同修因此陸續遭公安綁架,多人被判刑。年僅三十歲的女同修姜湃,在兩個月內被當地國保大隊惡警酷刑虐殺。同修離世那一刻,我地區雷暴霹靂,幾小時打了近千個雷,就連劫持女同修的警察都嚇哆嗦了。當地電視台報導:雷暴炸斷電線,許多大樹被連根拔起,油井停產二百多口……

是否有總協調,以及總協調是否忙於安排大家,這些狀態直接反映出一個地區的整體修煉狀況。因為「總協調」要行使「權力」指揮整體,甚至明知道不在法上都要一意孤行。看上去也在幫同修,卻忘了摻雜的人心和魔性都會被邪惡利用。而被指揮的學員,是否還停留於用人心來做三件事,沒有真正從法中昇華,跟著師父走。

四、大陸「總協調」的存在給舊勢力迫害提供可乘之機

關於大陸學員「協調人」的問題,師父說:「其實有法在,那些大法弟子,無論他和大家聯繫和不聯繫,只要他能知道大法的形勢、能夠上網、突破網絡封鎖,他都能夠跟上形勢,因為有神在管。」[2]師父還說:「當然啦,你們協調起來,做事那更好,但是一定要考慮安全。最起碼現在不能夠大面積的去做,不能夠大面積去掌握不同地區學員的名單!誰做了,誰在幹壞事。」[2]

師父的法都講明了,每個大法弟子都有神在管、而不是協調人管。更重要的是,師父告誡我們不能大面積協調、大面積掌握不同地區學員的名單!我們理解,大陸學員現在不可以有「總協調」,不是需不需要的問題,而是根本就不應該有!

因為「總協調」不同於一般的片區協調人。片區協調人都直接參與講真相,還能幫助自己所在區域同修聯繫事宜,而「總協調」卻自己不講真相,專門安排、指揮各片區協調人這樣做、那樣做。表面上是為形成整體,實際上起到干擾同修做三件事的作用。

而且幾乎所有「總協調」都大面積掌握本地區學員的名單。更有「總協調」,不但掌握本地區學員情況,還熱衷於省內各地哪兒都去。況且常帶領與迫害大法的惡警關係密切的人同去,到處打聽資料點和學員情況。給整體造成安全隱患,直接導致那裏同修大面積遭綁架。

實質上,那個「總協調」的存在,恰恰成了舊勢力實施迫害的藉口和工具。無論「總協調」做的好與不好,舊勢力都要實施迫害。如果「總協調」走得正,舊勢力就會迫害他本人;如果他走得不正,舊勢力就會迫害整體。

他走得正,就會有很多學員崇拜他,舊勢力就要綁架他、判重刑,或以病業形式奪走生命,來考驗學員離開他到底還修不修;他走得不正,舊勢力不但不會綁架他,反而會加強他的執著而讓他一直亂下去。目地還是考驗,考驗學員能否分清正邪、能否放下私心而制止他的不正做法。

考驗的手段是:舊勢力有意加強「總協調」的求名心,讓他到處張羅大型交流會。同時舊勢力在學員內部安插壞人向邪惡提供情報,製造綁架。學員們不清醒,它再製造大面積綁架。直到學員清醒了、敢於曝光邪惡,舊勢力的考驗才能終止。

無數慘痛的教訓不得不令人深思:在大陸的迫害環境下,每個學員要以法為師,用法來指導自己修煉,做好三件事,而不是靠「總協調」,跟人走。每個學員在法中修,整體狀況就會好。

五、學員的依賴心,是促成「總協調」不願退下來的原因

能夠促成「總協調」角色的長期存在,無非是學員的崇拜心、依賴心,學人不學法。

可是修煉十幾年的老弟子,都知道以法為師的重要性。修煉就是成就生命修自己,我們學法多年早該成熟了,做事還用人扶著拽著嗎?依賴「總協調」的同修將來還要帶個拐棍去天國嗎?對「總協調」的依賴心不去也是修煉中有漏,能修圓滿嗎?修煉沒有捷徑,「以法為師」是師父對每個弟子的基本要求。人人都得踏踏實實學法、修心,用法中開啟的智慧講真相救人,才能完成身為大法弟子的使命。

在具體做法上,學員各自要理性的謝絕「總協調」頻繁召集的交流會,不再好奇看他信箱裏又發布甚麼消息了,該叫大法弟子知道的消息都在明慧網上。大家都嚴格管好自己的人心,自然就沒有「總協調」的市場了。這樣雙方都冷靜下來用法衡量事情,這對整體、對「總協調」本人來說,都是有利而無害的好事。

六、大陸「總協調」都應主動退下來、腳踏實地講真相

本文不是說「總協調」怎麼不好,只是從法理上切磋。就像那些一開始鋪路的氣功師一樣,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就回去了。而「總協調」也應該這樣,有的當初帶領當地同修證實法,起到了一定的正面作用,那個功德神都給記著呢。可那也是一個時期的狀態,不能總這樣,大法修煉不同時期也會有不同的狀態,甚麼事都不是絕對的、一成不變的。

大法弟子人人都得走出自己的路,都得在法中證悟自己的東西,尤其到最後階段更是錘煉的珍貴機緣。如果「總協調」不懂得適可而止、適時而退的話,必然會干擾學員、干擾整體,起到令魔高興的作用。同時也說明「總協調」法理不清,跟不上正法進程,那就更應該主動退下來好好學法,好好講真相了。對大法弟子來說,講真相才是修煉中更重要的事。

師父說:「特別是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人人都要出來講,遍地開花,有人的地方無處不及。」[3]那麼這人人之中包不包括「總協調」呢?師父明確指出這就是對大陸弟子的特別要求!所以誰還說自己「使命不同」、誰還與明慧同修或海外項目負責人相比,那大家能否撇開表面現象,從法中去理解師父要自己怎麼做呢?這不是修自己、考驗自己、在法中成熟自己的機會嗎?

以上是個人現階段的認識,不一定全對。寫出來真心和同修交流,希望能起到相互借鑑的作用,共同學會以法為師、在法中精進。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再精進〉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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