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關於「總協調」的問題》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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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關於「總協調」和地區「協調人」,這個應該是海外(而不是大陸)同修證實法項目協調人與事的義務聯繫人這樣一個含義的詞,本來和大陸沒有關係,師父也沒讓大陸有「總協調人」。可是,被一些大陸同修用來叫去,感覺有了「領導人」的意思了。一旦成了被同修公認的做協調的同修,就有了對大法資源和同修的使用權和管理權了。可以就當地的資金進行安排,對同修的三件事有了安排的權力。

雖然當初的本意也是為同修負責,為有困難的同修提供幫助,但是由於協調人長期忙於做事,很難有時間精力來提高自身的修煉,所以漸漸的做事和自己的修煉就分開了,到最後就是只為做事而做事,但是自己覺察不到自己的所作所為已經脫離大法了,雖然表面上都是為他的,但一旦做事說話都站在「領導人」的位置上時,其實就是為私的了,甚至拿自己與大法和師父做比。表面謙虛的說自己要修成無私無我的人,在別人眼裏協調同修為了別的同修的事不休不眠,奔波勞累。可是,那不是修煉人的無私無我,其實那是為了證實自我而苦苦奔波。因為他覺的當地離開了他就形不成整體,當地離開了他就跟不上正法進程,離開了他地球就不轉了,他哪都要去,他哪都要管,他哪都要去領導領導,協調協調。他自己是誰搞不清楚了,他把師父管的都管了,他把師父操的心都操去了。可笑的是,在大陸還有人爭著當協調人,這個地區歸我協調領導,這個項目歸我領導,試問一下這些總協調,你們在哪部法裏看到師父說在中國大陸有總協調這個說法?師父在講法中甚至還重複說明,「大陸以外國際上大法弟子」[1]。為甚麼要把師父講的話斷章取義的理解,為甚麼自己不能清醒理智的理解大法?

近期有很多同修被迫害,各地都有,據報導很多是當地的搞協調的同修。任何事都不是偶然的,我想舊勢力為甚麼要死死的抓住你們不放?是因為你們沒把自己的位置擺放正確。無論我們在正法時期擔任的是甚麼角色,首先我們得是一個修煉人,我們無論在常人中有甚麼樣的本事能力,千萬要記住自己是大法師父的弟子,弟子!要百分之百的信師信法,還有敬師敬法,作為大法的弟子沒有師父的慈悲救度,沒有師父的恩賜,我們和那些等待被救度的眾生有甚麼區別嗎?不能用大法來掩蓋自己不知不覺中滋生的顯示心和狂妄自大的心,這種人心會招來滅頂之災,因為舊勢力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師父救度我們的整個過程,沒有大法和師父我們甚麼都不是。

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持續了十六年了,如此殘酷的迫害還不能讓我們清醒嗎?形勢稍有好轉,就在大法中求取名利。我想,要當協調人,當初的本意應該是好的,可是漸漸的走了樣,其實就是自身的修煉跟不上了。大家都知道時間不多了,願我們都能抓緊這萬古機緣的最後機緣,走正我們的修煉道路,一起跟師父回天堂。這才是我們來時的願。

十六年的迫害中,我們大陸的同修只要是堅定的走在正法修煉道路上的,能聯繫上明慧網的,都走在師父安排的各自的修煉道路上,無論是在任何環境中,都是我們修煉的環境,大道無形就是大陸大法弟子的修煉形式。實踐證明搞任何大幫哄的有形的東西都是行不通的。因為我們都要修回我們自己世界去,去當主和王;還有在中共國這個大監獄裏,每個人都被嚴密監視的情況下,必須得默默無聞才能做好我們該做的事。

當然因為我們還都是在人世間這個迷的環境中修煉,有些事需要有人來聯繫一下,但是一定要把握住不生顯示心,自以為是等等人心,必須時時刻刻把自己當作修煉人,這樣才不會不知不覺的把修煉道路走偏。

這些都是在我們周遭都能看到的一種普遍現象,有同修提出這個問題,我把自己看到的問題也談一談,只是我自己的一點認識,如果不正確,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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