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營救同修,我們當地同修由剛開始的共同配合、積極參與,到後一個階段在參與的同修中出現了間隔,而「配合」也成了走形式。其實,這也是我們本地區長期以來不能形成整體的又一次具體體現。
一、形成的「兩派」
我們當地的同修由剛開始的轟轟烈烈,隨著師父正法進程的推進,現在都逐漸成熟了,也開始逐步走出了每個人的參與正法的修煉之路。由於對法證悟的不同和做事方式的不同,明顯表現出了「兩派」。一派的表現為:很能做事,有種以「做」為主的感覺,強調在做事中昇華;另一派的表現為:不願走形式,注重實效,不以做事多少為標準。
時間長了,兩派的同修都對對方同修形成了觀念,各自表現出的自我、證實自我,不讓別人說的心很重,具體表現是:你要想說我,那你也必須在說我的這件事上做好,才能說我,或者是讓我「信服」,否則「無權」說我。
二、向內找自己,修自己
而我自己也是屬於那種不願走形式的人。當然,從內心來說,形成溶於法中的整體是我們每個同修的願望,但由於各自都有沒修好的一面,在意識中就形成了「兩派」。
剛開始這些間隔又冒出來時,我採取了不具體參與的辦法,也就是他們去直接「要人」、「近距離發正念」、或開交流會時,我採取了「後方」正念配合,用人的辦法維持平和,不發生矛盾。可是修煉是嚴肅的,是看你的人心真正同化了法沒有,不是看起來表現的很平和、很低調、或者所謂的很配合。
由於我也是當地的協調人之一,一些同修跳過以前的小組單線聯繫,都直接找我「責問」,或「商量」(強加),還有同修不經過我同意,把我的家用電話隨便傳了出去,這種散亂聯繫和不注重安全的做法都是我平時最忌諱的。但這些對於「另一派」同修來說是我「擺架子」,有「怕心」。
矛盾出現了,我向內找自己,發現了很多不足:邪黨文化的思維,所謂的「級別」心、求名的心、很執著於「協調人」這個稱呼的本身,也是有在學員之上的心、怕心等等。雖然這些事確實看起來應該是理智的問題。
還有一次,五個同修來找我「交流」,他們對我說:你應該放下「總協調人」這個身份。你總是用黨文化的思維「繞彎子」來說服我們。當時我嘴上沒說甚麼,心裏感到很委屈:這個甚麼「總協調人」的稱呼是你們給我安上的,我都不知道,談甚麼「放下」;我已經很低調了,做事上不發表意見,全力配合你們;還有甚麼「繞彎」,我不是很坦誠的和你們在交流嗎?
同修們走後,我很痛苦的反思自己,也想去掉同修們所說的這些不符合法的東西,但當時確實找不到,也不知道怎樣才能符合法。
兩天後,「無意」中看了一篇明慧網上同修的交流文章,好像一下「茅塞頓開」,感覺這幾天我想向內找的那些東西找到了。師父,我錯了!我心裏一遍又一遍的說:師父,我真的又錯了。還是那些「級別」心、求名的心、執著於「協調人」稱呼的本身這顆心還沒有去徹底。
表面行為上是低調了,不「出面」了,可遇事在考慮問題的角度還是把自己放在「總協調人」的位置上。當然,協調人從某個角度來說是有責任,但除此之外,在心性上是不應該有此「求名」的心,「在學員之上」的心呀!我就是一名大法弟子,一個大法粒子,證實大法、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是我的責任,這就足矣!
還有同修提到的說話「繞彎子」,雖然她說的具體事我聽起來覺的前言不搭後語,「暈暈乎乎」的,但這個黨文化的思維我不是存在嗎?我前幾天的做法表面上是和他們「交流」,其實是把我的觀念「強加」給他們,不管我說出的觀點本身對與錯,關鍵是我的出發點是帶有目地性的,是強加給別人的!是不符合法的!還有,我對於一些同修確有瞧不起的心。
面對我自身這麼多的不足,這時我卻出現了另一種自我的表現:消極!有些無法面對現實。我也想好好調整調整自己,於是我在一次交流中和幾個同修說:「我不想做協調了,我能修好自己就不錯了。」
回家後自己穩下心來學法,師父的法馬上打入我的腦中:「放下常人之心不是指放下常人的工作」[1],我的心「豁然開朗」了!是啊,應該是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事先考慮別人,有一個慈悲祥和的心態,以一個大法弟子純淨的心,協調同修,和同修們一塊兒配合,助師正法、救度眾生!這可是責任與誓約啊!
三、形成整體,圓容師父所要的
認識到這些不符合法的物質,我就加強發正念,真正使自己同化大法,空間場充滿了正的因素。
再就是對於此次參與營救的同修,我還有一個法理上的誤區:自己也是半開著修的,在自己的境界中,看到(更多的是夢到)這次包括被迫害的兩名同修,還有參與營救的一部份同修、個別同修的家人在轉生過程中,曾經因觸犯了天法或甚麼原因,被貶到一個地方,這個地方是個充滿著情、色、欲的魔界。而我當初曾對師父發過願:我一定和他們一起走出這場劫難!於是,我也主動下到了魔界,和他們接了緣。又一幕:看到其中只有四、五個同修能跟著走了回來。
所以有一段時間,我對此一直很執著,無意中在意識裏承認了這一切安排。現在通過學法,我悟到:這不是舊勢力的安排嗎?它安排誰能走回來,誰就走回來,它安排誰被淘汰,誰就被淘汰,它安排誰怎麼做好,誰就能做好,走正,這不是舊勢力的安排嗎?當初我是跪著對「空中」說:師父,我一定和他們共同走出這場劫難,一定完成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使命!(大意)假如那空中未現身的人是舊勢力的甚麼生命呢?那不還是在走它給安排的能走好、走正的路嗎?師父在法中不是講過連舊勢力的本身都不承認的法理嗎?那我這不是承認了嗎?如果是真的師父,那我更是只有徹底破除了舊勢力的安排,才能真正走正師父安排的路,才能真正兌現向師父的承諾!
跳出事情本身,我發出強大的正念:正念加持被迫害的同修和參與營救的同修,廢除舊勢力強加的一切簽約,解體強加在同修們身上的盤、機制與因素,清除干擾正法、干擾大法弟子們走正師父安排路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破除舊勢力的安排,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當我認識到這些不符合法的因素時,慈悲的師父安排我和某同修(「另一派」的協調同修)交流,我主動配合。不是我認為我能做甚麼才去配合甚麼;而是法要求自己做甚麼,自己就應該去做甚麼。當然,交流中我只是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採納不採納並不重要,關鍵是在法上交流;看到問題不說,這種常人式的「老好人」是不符合法的,對法、對整體、對同修都是不負責任的。
接下來的配合營救,同修就沒有間隔了,各種形式的配合講真相、揭露邪惡的項目同時跟進。只做事不在法上修是沒有法的威力的,因為「修在自己,功在師父。」[2];而只學法不做事,不去實修是不符合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的標準的。
同修的被迫害是有多種原因的,我們參與營救的同修只有正念加持。當我們都在法中歸正修自己時,那舊勢力強加的迫害還會存在嗎?放下一切人心,溶於法中,形成真正的整體,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圓容師父所要的!
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煉與工作〉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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