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四日下午四點左右,三個自稱是來買電飯煲的二男一女,都穿著便裝,進來後一把搶走劉學娟正在閱讀的《轉法輪》,這本書是法輪功的主要書籍,內容都是教人向善的。這時他們出示證件說明身份,一名國保大隊成員,兩名派出所的警察,他們強行帶劉學娟走。
當時劉學娟要打電話通知經理來照看賣場,這樣一個合法合理的要求被他們非法剝奪。幸好劉學娟的一個好友正好路過,劉學娟請她打電話通知了家人。當時賣場的主任聞訊也趕來了,問明情況後,和劉學娟做了交接手續。
隨後又過來三個武警,在眾目睽睽下把劉學娟綁架。歐亞賣場的員工都看到了。劉學娟大聲質問他們:我修大法、做好人,修真善忍哪做錯了?他們很緊張的樣子,不讓劉學娟大聲說話,劉學娟說:我沒做壞事兒,怕甚麼?
劉學娟被綁架的集安市黎明派出所,有二名警察對劉學娟進行非法審訊,劉學娟拒絕了他們的一切非法要求,警察說修煉的人不是要做到真嗎?你可不能說假話,劉學娟說:是的,但我可以不回答。
警察把編製的審訊筆錄讓劉學娟簽字,被劉學娟拒絕。警察簽上自己的名字,劉學娟要求看一下筆錄,被警察非法剝奪。劉學娟問警察:你們怕我上訴,他們說:不怕,但怕你們寫信。
警察拿著從劉學娟身上搜到的鑰匙,非法到劉學娟家實施搶劫。
當晚九點左右,黎明派出所三名警察把劉學娟綁架到集安市拘留所。在車上,警員再三說:你別怨恨我們,我們也得聽上面的。劉學娟說:我不恨你們,但是,自己造下的罪業都得自己還,還是不要對好人或修煉人行惡吧!罪業是還不起的。
在拘留所裏,劉學娟拒絕了一切簽字。由於劉學娟拒絕穿囚服,被獄警剝奪了每日到室外活動的權利。由於劉學娟是回民,在拘留所裏,一日三餐只能由家人送飯。
劉學娟被非法關押九天十宿。這是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的第二次對劉學娟的非法拘留迫害。
劉學娟僅僅因為堅持信仰,在公共場所看了自己喜歡看的書,沒有影響任何人,也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更沒有對商場環境及社會秩序造成混亂,就被剝奪人身自由。這是所有中國人的悲哀,因為今天遭受迫害的是她,明天可能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