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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安市董岩發遭藥物迫害,被無理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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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集安市法輪功學員董岩發,曾先後五次被中共警察綁架進集安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四年,並被無理開除公職。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董岩發還遭受惡警藥物迫害,導致他大腦中樞神經受到嚴重損傷,至今還有嚴重的後遺症。

董岩發現年五十五歲。修煉前患嚴重心臟病、扁桃體炎、胃炎等多種疾病。學煉法輪大法兩個月以後,這些疾病都不藥而癒。以前他的性格暴躁,經常與妻子打仗。學法後,董岩發身心受益,徹底改變人生觀念,他說:是李老師改變了我,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無法感激師父的救度之恩!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大法後,董岩發先後五次被中共警察綁架進集安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董岩發第三次被進看守所。四月二十九日九點多鐘,兩個政保科惡警在非法提審他時,將一種有強烈的刺激味道的不明藥物,強行擠入他的鼻子裏面,使董岩發感覺渾身難受,到下午三點半左右他就癱在看守所裏,半個身體失去知覺,而後說不了話,流口水,看人是重影,上廁所都不能去,飯也不能吃,滴水不進。第二天,惡警向其家屬索要500元錢,給他砸上腳鐐,用車拉到醫院檢查。醫院診斷病情嚴重,當天晚上,才讓家屬將其接回家中。由於藥物迫害,他的大腦中樞神經受到嚴重破壞,至今還有嚴重的後遺症,給他的身心帶來無法形容的痛苦。

當時集安市迫害大法的主要責任頭目有:副市長孫敬波、政法委副書記劉平喜、公安局副局長孔憲超、政保科科長張汝波。在此期間,董岩發和家人多次找過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討說法。找律師,律師說涉及到法輪功的案子上面不讓接;找政法委書記,劉平喜以「要有證據」來搪塞。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多鐘,董岩發上市場買菜,突然被一夥人綁架,塞進了一輛黑色轎車,拉到國保大隊,進行非法搜身。董岩發告訴他們:這一切行為都是違法的。自己是被多次迫害過的人,原來有一個非常好的身體,現在被迫害得走路都不靈便,半個身子都麻木了。惡警他們根本不聽,還將他關進看守所。董岩發在看守所病情惡化,癱在地上,惡警們搶走董岩發家中鑰匙,再次到董家進行抄家,抄走大法書《轉法輪》兩本。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晚上七點多鐘,國保大隊長姚新猛帶領六、七個人突然闖入董岩發家,搶走台式電腦一台(新的沒用過);東芝筆記本電腦一台;新買的打印機一台;刻錄機一台;還有很對其它物品。當天晚上他被綁架到國保大隊,姚新猛對他說:「共產黨給你開支養活你,你還跟共產黨作對!這次把你工資拿下去,看你還脦瑟甚麼!」等等一些無恥的話。

後董岩發被轉到集安市看守所。這期間他因身體狀況曾兩次外出檢查、治療。五月十八日,他被非法批捕,五月十九日取保候審。六月四日檢察院非法受理對董岩發的誣陷案,六月二十五日轉集安市法院。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多鐘,姚新猛、張福生、及法院的多人再次將董岩發綁架到看守所,而後才把判決書交給董岩發的家屬,非法對董岩發判刑四年。參與非法審判人員是:審判長朱有蓮,審判員呂永勝、趙永剛,代理書記員衛婷婷,檢察員張福生。

警察不顧董岩發提出上訴,於八月十九日把他帶到通化市中心醫院體檢,當時董岩發呈現出嚴重的腦血栓症狀,但法院不顧他的身體狀況已經十分惡劣,仍於九月一日早將他劫持到四平石嶺監獄迫害。

在監獄,董岩發又被檢查出糖尿病、高血壓,走路不穩,一踮一踮的,隨時有生命危險。醫生提出保外就醫,監獄不許,副監區長周繼佳對董岩發說:只要寫「五書」(即所謂的「轉化書」、「悔過書」、「決裂書」、「決心書」、「揭批書」之類的)就可以保外就醫。最後董岩發身體每況愈下,監獄不得已只好同意保外就醫。但當地派出所卻拒不簽字,家人多次去找集安市黎明邊防派出所所長王廣新辦理相關手續。一次董岩發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找王廣新簽字蓋章,王廣新不但不給辦理,還推打這位年邁的老人。

如今,董岩發雖然出獄,但他已被迫害致殘,喪失了勞動能力,並被無理開除公職,致使家庭生活極度艱難。父親屢遭邪黨迫害,兒子也受到牽連,三十多歲了還沒有成家立業。董岩發患有心臟病的大哥,由於弟弟被非法判刑而著急上火、擔驚受怕和悲傷過度,於二零一零年過早離世。

參與迫害董岩發的責任人:
集安市政法委:書記於文泉、副書記陸春勝、「610」主任宋國強、「610」副主任謝迎飛
集安市黎明派出所:0435-6217110警察喬宇18744596766
集安市看守所:值班電話0435-6516386
集安市國保大隊:0435-6228574
四平市石嶺子監獄:改造監區長李波13743310019獄警李君1559029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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