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修能力很強,三件事做的看似很精進,很受同修的信任,因此講真相需要的錢物,都在A同修那裏存放,沒人對這些錢進行監管,也沒人對他的開銷存有疑問,A同修也沒有把講真相的用款和生活用款分的那麼細。
一次,在自己做買賣大批進貨後,突發性昏迷,成為植物人,搶救過來後,不能說話,見到同修後只是不停的流淚。
B同修講真相做的很好,是當地講真相的主力,周圍的同修都以她為驕傲,別人講不了的真相,她去了一講就退了,此同修在十幾年前,找了個後老伴、很有錢,此同修就不斷的把後老伴的錢,悄悄的給自己的兒子,達十萬之多,後老伴並不知情。
近期,B同修突然被病業擊倒、臥床不起。給講真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同時給周圍的同修也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因B同修在三件事上看似很精進。
C同修退休後,在自己家並不缺錢的情況下,仍然堅持找一份工作賺錢,多年來都沒有找時間集體學法,兩年前,覺得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結果是癌症晚期,周圍的同修聽到此事後,到C同修家接力發正念,兩個多月後,C同修仍然去世了。
師尊提醒弟子:「大法弟子有一個算一個,如果你今天不是大法弟子,你就是世界上數的上的大財閥,錢有的是。因為你如果不做大法弟子,你的威德,你帶的巨大的德,可以換來很多財富,每個人都是。因為你明明白白的要當大法弟子的時候把財富放棄了,你要當大法弟子,你放棄了這些東西。」[1]
面對財富大法弟子要有定力,不要忘記我們的史前大願,不能大願沒了,身先走。那是一件怎樣的、無可挽回的可怕局面。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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