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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注射精神病藥物 湖南中醫藥大學職工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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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因為信仰真、善、忍大法,健康快樂的湖南中醫藥大學圖書館館員唐敏曾經四次被中共不法人員關精神病院、非法勞教一年半等,曾被強制注射大劑量的精神病藥物,以及洗腦迫害,身心遭極大傷害。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唐敏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唐敏,今年五十歲,家住長沙市雨花區,於一九九六年幸遇法輪大法的,讀了寶書《轉法輪》後,覺得講的太好了,自覺做一個好人。唐敏說:「有一次,與同事打羽毛球,同事突然吐了,我端著盆子,讓她吐,再收拾乾淨,沒有半點嫌棄,令她非常感動。」

「有一次,學生辦借書證,夾了一張十元假鈔。我發現了,說:不能用。那男生說,他家困難,損失不起,求我一定要混進去用。我說算我收了,不能去害別人了。當場撕了假錢。」

「我買東西,很少挑揀,多自備塑料袋等等。在平時工作生活中,做好人,對個人利益看淡了,甚麼生活費,錢多錢少的,甚麼家務事,我做的多你做的少了,在這些矛盾當中,漸漸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在學大法之前,是不可能做到或是根本不會這樣做的,是大法改變了我。」

學大法後,像光明驅散了陰霾,唐敏性格大變,大法還給她開智開慧,感到從未有的開心快樂。不知不覺中,身體上許多毛病消失了,如:莫名其妙的暈倒,怕冷,起風坨。二十多歲眼睛出現嚴重問題,修煉法輪大法後,這些都好了。唐敏說:「學大法真好,真幸福。我是法輪功億萬受益者其中的一個。」

一九九九年七月惡首江澤民發動對正法正信的迫害,在《刑事控告書》中,唐敏寫道:「法輪大法蒙受不白之冤,我也深受其害。十多年來,曾經四次關精神病院、六次強迫洗腦、多次被非法拘留、非法勞教一年半,遭酷刑折磨、兩次被非法抄家、經常被騷擾,監視居住。」

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做好事,祛病健身有奇效。這樣好的功法,被中共塗抹,上億人被迫害,這是人類最大的醜聞。儘管唐明屢遭迫害,但是仍然擔憂著她單位湖南中醫藥大學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具體責任人,因為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真正受害者。

下面是唐敏在《刑事控告書》中講述的她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被強制注射大劑量精神藥物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我向單位遞交一封告白,短短幾句,講了:「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法輪大法好。此後,我被單位保衛科及圖書館支部書記多次劫持,強制關入學校附屬醫院湖南省腦科醫院、長沙市開福區撈刀河鎮中嶺村豐嶺組洗腦班、益陽秀峰公園洗腦班等地,遭非人折磨,逼迫「轉化」。原本深受領導器重的人才,因為講真話,頃刻間,成了「罪犯」和「精神病人」。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因為被強制注射大劑量精神藥物,身體出現全身顫抖、坐立不安的症狀。對正常人注射此類藥物,將導致大腦中樞神經受損、反應遲鈍等不良後效應。我的精神上和肉體上受到極大的摧殘。我的家人也深受其害,還被脅迫配合邪惡迫害。

其中二零零九年,我被關精神病院,長達五個月,我丈夫說單位想叫我永遠莫出來。在海內外正義的呼籲之下,腦科醫院不肯留人,說單位如果再不接人,過了十月一日,醫院直接放人。單位才不得不接我出院。

在此之前,本市很多法輪功學員到我單位,勸其停止非法行為,其中有法輪功學員張新義、賀敏娜兩人於九月八日到學校找學校領導,講述法輪功真相,希望校方不要迫害自己職工。不料校方人員不聽善勸,還要再行惡,將二人報警,張新義、賀敏娜遂被綁架到洗腦班。學校在來自上面的指示和高壓下,一直對我幹著很壞很惡的事。而這些事情都是違反法律、違背道德良知、天理不容的。

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遭群毆等酷刑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我因發真相光碟,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銀盆嶺派出所警察綁架。同時遭綁架的還有長沙法輪功學員周潤林。在派出所,周潤林被幾名警察動手打了,臉腫起來了。我因為不配合口供,不按手印,被二個男警撲上來,粗暴的按住,掰開拳頭,強行按手印。我倆以「無名氏甲」和「無名氏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轉長沙市撈刀河洗腦班拘禁。

不久,我被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半。因我喊「法輪大法好」,慘遭勞教所內「嚴管隊」(由一些吸毒的、賣淫的等組成)群毆。我向幹警揭發,有一個喜歡跳舞的幹警毫不掩飾:沒有打人,哪裏打人噠?還藉口沒完成插卡鉤定額,罰我不睡覺,要站到二點。

在該所期間,我遭受過群毆、罰站、四次吊刑(雙手吊在護窗上,手腕承受全身重量)、長時間站凳腳(一個10多cm高的小板凳上面,翻過來再放一張,人就站在四個不到一寸見方凳腳上)、嘴被塞抹布、封不乾膠;強迫看誣蔑的碟,開最大音量;吊起來,在紙上寫著師父尊姓大名綁在腳下或踩在腳下,進行人格侮辱;在紙上寫污衊的話貼在身上或直接在臉上寫,精神上去打擊;吊著,再插上筆,捉住手,在紙上寫保證書;做奴工;多人貼身夾控;不准與法輪功學員接觸。種種折磨,使我頭髮都白很多,老很多。一年半,我回家了。

被綁架到撈刀河洗腦班迫害二十天

不久,即二零一三年九月一號,學校開學第一天上班,在校車上,我本著善意與校保衛處處長姚旭東講十來分鐘,講:法輪功不是非法的,沒有組織(想學就學,不想學就走);不是X教(2000年公通字39號文件所列14個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等。要他不要在文件裏那樣寫,不能亂講。第二天上午,我在上班又被學校暴力劫持至撈刀河洗腦班,迫害二十多天。區「六一零」陳姓主任揚言每年關我一次。回來後,姚旭東拿走我挎包裏的一本《轉法輪》和一盤神韻光盤。我當場指出,這是犯罪,是搶劫。他狡詐的說:「我借去看看,甚麼時候還就不知道了。」我被他們搜包,已經不止一次了。《轉法輪》這樣搶去,至少兩回了。後來多次要姚歸還,未果。

警察撬門 再綁架到洗腦班、看守所兩個月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上午,有很多人敲我家門。一定是上門騷擾的,我獨自一人在家,不予理睬。令我吃驚的是,他們竟叫來「開鎖的」,打開第一道防盜門。我只好栓上第二道木門,並責問為何這樣做,要他們快走,如果不走,我打「110」報警。那夥人沒走,我就用手機打了「110」。

砂子塘派出所來了很多警察。我告訴警察:有人私自開我家門,欲闖民宅。要他們趕走這些人。警察藉口問案,騙開房門。這些人都進來了,有單位書記史安民、保衛處長姚旭東、砂子塘社區官員、「六一零」人員。

我控告他們撬門,警察不但不管,還責問我:為何不開門。他們一起翻東西,我說不要動私人物品,你們沒有這權力。他們充耳不聞。幾個小時翻箱撬櫃,錄像,並強行把我帶走。我問警察:你們是人民警察嗎?你們是這樣保護人民財產、生命安全嗎?放著壞人不管,反而抓我?我說:現在迫害法輪功的人在遭惡報,你們還幹,會害自己,連累家人。你傻了嗎?我真為你們擔心。

這些人始終無一人出示證件。我沒能阻止他們犯罪,還是被劫持到撈刀河洗腦班,又轉長沙市第二看守所。直到十月十六日才釋放。被抄走大法經書、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至今未歸還。

這十多年來,因為江澤民發動、設計、謀劃、命令這場迫害,直接導致同單位的丈夫及近親,經常被人找麻煩,經常被單位、社區騷擾,使他們承受巨大的壓力和痛苦,導致家庭破裂。對孩子心靈創傷也非常大。父母天天提心吊膽,身體與精神備受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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