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義,男,六十歲左右。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女兒的診所,王忠義被呼蘭區國保大隊綁架,十一月八日王忠義在呼蘭看守所絕食反迫害,十一月二十八日被親友以取保候審的形式營救回家。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九日,呼蘭區國保大隊馬丹、「610」(中共邪黨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關麗華等人強行把王忠義抬到醫院檢查身體,因不符合關押條件,二十二日王忠義被送回家。
四月十三日,馬丹(女)再次帶領二十多人把王忠義強行抬到呼蘭區嘉潤醫院。四月十五日,哈爾濱市呼蘭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忠義非法開庭。四月十六日下午通知家屬王忠義被非法判刑五年。四月十八日強行將王忠義投入呼蘭監獄迫害。
王忠義在二零零一年,因不放棄信仰曾被綁架勞動教養一年。
早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長夥同十多名警察,闖進王忠義女兒法輪功學員王巍位於呼蘭區康金鎮的私人診所,強行綁架王巍和王嬌嬌姐倆,搶走八個存摺約七十萬元,電腦三台、照相機兩台。同時將王忠義妻子文淑范綁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哈爾濱市呼蘭區法院非法庭審大法弟子文淑范、張慶生、楊秀英。非法庭審所謂公訴人是趙國華和曲桂紅。後文淑范被誣判三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走出三年冤獄。
早前文淑范因按真善忍做好人,曾被非法關押五十二天,遭呼蘭區公安分局勒索四千九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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