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吳素美和吳素月講述了修煉法輪功的美好,辯護律師就公訴人提供的所謂「罪證」進行了有力的駁斥。律師和吳素美多次要求證人出庭作證,卻被法官拒絕。
吳素月由於被迫害致血壓高達二百三十五,沒能在下午繼續出庭。此前,吳素月的律師向法院提交取保候審申請,表示吳素月血壓過高不適合繼續關押,但是法院不予採納。
非法庭審從早上九點一直進行到晚上七點多,最後休庭,再次定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五)早上八點半繼續庭審。
法庭阻擋失敗 當事人親朋進庭旁聽
開庭前三天,法官盧愛斌電話通知家屬,讓直系親屬帶戶口簿和身份證去法院審查,通過的才發給旁聽證。其他的近親和朋友不予考慮。
家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不配合法院的所謂「審查」程序,堅持公開審判允許公民自由旁聽。
此外,在開庭前一兩天,臨海市鹿城社區的方書記給臨海市法輪功學員挨個打電話,告訴他們不能去旁聽。
開庭當天,法院門口停有一輛警車,對面停有一輛特警的車,東邊稍遠處還有一輛警車,門口有警察在維持。公安國保的便衣,台州市、臨海市、以及街道的610人員全都在。法庭門口被拉起警戒線,在警戒線外,法院工作人員攔住來的親朋好友,只允許直系親屬進法庭旁聽,其他人都被帶到二樓觀看非法庭審的錄像。
直系親屬進入法庭後發現,能坐六十來人的法庭幾乎都被街道組織起來的退休了的老頭老太太佔滿,家屬只能坐在最後。經過吳素美和吳素月的強烈要求,以及四位律師的嚴正交涉,最後所有親戚都進入法庭旁聽,並且坐在前排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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