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開始實施「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張宏的未婚夫孫玉峰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一年來,已有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實名控告江澤民。
當年,張宏與孫玉峰是一對讓人羨慕的好青年,兩人都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互相鼓勵,比學比修。孫玉峰說:「我的女友張宏自幼身體羸弱,性格內向倔強,自尊心強。一九九二年畢業後被分配到哈爾濱市第四醫院任檢驗師。工作期間不幸得了黃膽型肝炎,住傳染病醫院治療,回家後又休養了一段時間才去上班,從此落下了病根兒。看到體弱多病的張宏的身體狀況,她的同學在一九九七年給她介紹了法輪功,張宏沒有多想就開始步入修煉的行列了。沒多長時間,家裏人看到她真是大變了模樣,整個人精神十足了,整天樂呵呵的也愛說話了,瘦弱的她一點點的胖了起來,黃膽型肝炎不翼而飛,身體越來越結實了。從那時起她再也沒有打過一次針,沒吃過一粒藥。」
下面是孫玉峰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意孤行,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二十一日夜,張宏就去了省政府上訪,二十一日下午四點多鐘家人才和她聯繫上,晚上九、十點鐘,單位領導和街道辦事處的人把她送回了家。第二天早晨她正常去公園煉功,正煉第五套功法時,被派出所警察給帶到派出所。警察說你要煉就在家煉。
張宏從派出所回家後,想到自己自從煉了法輪功身體越來越好了,我是醫院的,醫生卻無法根治我的病,這功法多好呀!為甚麼就不讓煉呢?應該讓國家領導人知道實情,停止鎮壓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張宏和另外幾人去了北京,連她哥哥的婚禮都沒參加。
到十月二十日,派出所通知去北京接人,但不讓家屬去,只能拿錢。家人出了一千元,由單位派人將她接回,直接關押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的所長及警察讓家屬和單位勸說,叫她不要再煉法輪功了。家人去勸了幾次,張宏都說這是個人的信仰問題,而且功法這麼好,別人無權干涉,她一定要煉下去。原動力公安分局政保科長楊守義說張宏是個頭兒,得教養(勞教),結果張宏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半。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末,張宏被劫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在那裏,張宏被迫害的蹲小號,被吊起來打。為了制止中共的酷刑折磨,她絕食抗議。獄警就野蠻的灌食,男性警察還對她拳打腳踢。張宏被關進鐵籠子,在鐵籠裏整整蹲了三天,大冬天不讓穿棉衣,每天凍得直哆嗦。
鐵籠子示意圖 |
二零零零年下半年,張宏、周雷、楊秀麗、劉東雲等五人被捆綁雙手吊到暖氣管上罰站持續四天三夜不讓睡覺。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張宏在萬家勞教所的小號(禁閉室),被銬在監欄上兩個晚上,每天只給兩遍一小盆底的稀粥,由於體力消耗過大,張宏要求喝水,萬家勞教所女警吳寶雲給送來一小盆水,張宏看也沒看就喝下去了,喝完了水才發覺原來這個女惡警給她喝的是尿水。由於張宏不聽勞教所弄的歪理邪說,到了夏天,警察不讓她穿單衣服。家人找公安局、找市長、找勞教管理局長討說法,都被百般刁難,並被剝奪了探視權,整整八個月家人都沒見到張宏一面。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萬家勞教所所有警察全副武裝,頭戴鋼盔、腰繫武裝帶,拿著警戒器械、警繩,警棍,電棍等,戒備森嚴。
那一天,七大隊和十二大隊堅定修煉的大法學員在大廳的後半部,每四個人一排,後面一對一的跟著男刑事犯坐在身後。做「轉化」有「突出成績」的邪悟者都被減期優待,有的當場解教。堅定的、不妥協的、徹底不配合惡人的同修分別被不同程度的加期一年或半年。公布加期大法學員的時候,萬家勞教所邪惡所長盧所長叫囂道:「把張宏等人帶上來。」公布完加期時間,張宏被五花大綁的帶走,進了食堂後廳,一拐彎,馬上就又被關進了小號。
二零零一年,萬家勞教所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虐殺,勞教所害怕了,就把已經關押了二十二個月、超期關押了四個月的張宏放回了家,當時張宏並不知道同修被虐殺的事。
回家後,單位不讓她上班。她多次去找單位,單位才於二零零二年五月開始,每月給二百元錢生活費。後經本人及家屬的數次強烈要求,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回第四醫院上班,但未恢復原職,只做導診工作。張宏悶頭幹活,不怕累,不怕髒,幫助推送病人,在醫院上下關係都處理的很好。人們都說她實在,人好。
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那天是大風天氣。張宏下班後去哈爾濱東風監獄,在圍牆上寫法輪大法真相時,被監獄崗樓的人看見,結果張宏被道外區東風派出所兩警察張廣銘、武金龍綁架,送到太平區公安局。當晚十一點就被劫持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在得不到任何筆錄的情況下,他們竟擅自羅列材料和罪名,六月初非法判張宏勞教三年,再次把張宏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因體檢有問題被拒收,人被退回到看守所。
七月二十二日,警察再次將張宏劫持到萬家勞教所集訓隊(強行轉化隊)迫害。上午,張宏拒絕寫「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警察就罰她蹲著、不許張宏去食堂吃飯。午飯過後,管教和集訓班班長張桂雲用手銬把張宏兩臂平伸站立著掛在床邊,從中午一直掛到第二天。
七月二十三日,警察說張宏心臟有病(本無病)要給其打針,並繼續逼迫張宏等人寫「三書」。張宏拒絕。警察就將張宏按倒在床上,(床上只有一塊木板),人躺在光板床上還要把雙手舉過頭頂,用手銬銬在床頭,並用繩子把雙腳綁在床尾,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致使張宏小便失禁。
張宏就這樣被警察銬著雙手,綁著雙腳躺在床上,屎尿都便在床上。警察還讓人給她脫光下身,上身只穿著一件小背心,放在風口處吹著。
可憐一個未婚女孩,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忍受著莫大的屈辱,冷了還不許加衣服,更不許蓋被子。有一天晚上,天太涼,值夜的人員在張宏的要求下給她拿了一件上衣穿,第二天警察吳寶雲就把值夜的人大罵一頓。
七月二十四日,張宏絕食抗議警察對自己的酷刑迫害。七月二十六日,隊長趙余慶、科長姚福昌唆使其他警察對張宏強行灌食,警察在灌的玉米麵粥裏放入了大量的濃鹽水。趙余慶、姚福昌下令不許任何人給水喝,不讓她上廁所。長時間站著,她的腳腫成紫黑色。張宏身體被綁不能動,就大聲的揭露壞人對她的迫害。警察就立即用膠帶把張宏的嘴封住。
七月二十九日,強行灌食後,整條毛巾被鮮血染紅(警察扔在廁所裏被人發現)。
七月三十日,給張宏打點滴前,姚福昌將點滴藥瓶用水沖的涼涼的然後再給張宏點滴。
在極端的酷刑折磨中,張宏還在和這些迫害她的警察講道理,好言相勸。而張宏卻被他們摧殘的曾昏死過去。就這樣,女警李長傑還跟隊長趙余慶說張宏是裝的。趙余慶說等張宏好一好再使勁的收拾她。
七月三十日上午八點多鐘,張宏在又一輪酷刑中大喊:「我不想死呀,我要回家。我家在動力區健康路××號。」顯然是在告知同修,警察要對她暗下毒手。
七月三十日下午,張宏被迫坐在椅子上,頭上沾滿了一塊又一塊的白膠布。雙手背銬在一起,臉龐青瘦,雙腿雙腳腫脹的又粗又高。
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一點多鐘,無言的張宏被兩個男警察和四個勞教人員用擔架抬走,說是送往二一一醫院(部隊醫院)。三點二十分家屬接到通知,說張宏於當日下午兩點心臟病猝死。後來隊長趙余慶說張宏因心臟病引發腎衰竭而死。家屬根本就沒信那些警察的謊言,家人都知道張宏根本沒有心臟病。
張宏走了以後,萬家勞教所將張宏呆過的集訓隊嚴管班的牌子換成了「醫務室」,並拿來氧氣瓶等醫療用品布置室內。集訓隊的管教們神色都很不自然。
當張宏的媽媽、姨媽、兄嫂等近十位親人看到張宏遺體時,只見張宏雙眼圓睜,嘴巴大張,口腔裏全是血。褲內有大小便。身體明顯消瘦,人比以前要瘦掉三、四十斤。家屬問獄醫心臟病猝死為甚麼口腔裏全是血(後兩天沒有灌食,而是打點滴),獄醫說他解釋不了。
家屬看到張宏面目全非,要求給屍體錄像和照像,被警察強行制止。他們催促家屬儘快火化。家屬不從,要求按法律程序進行屍檢,卻被勞教所的警察威脅恐嚇。
張宏單位哈爾濱市第四醫院給付的一千二百元喪葬費和家屬的五百元錢一併被萬家勞教所警察拿走。
二零零四年八月末,將近一個月時間,張宏家近十位親人到哈市和黑龍江省各相關部門要求徹查萬家勞教所對張宏迫害致死的真實原因,但都未果。在多個部門的壓力恐嚇下,在四十多個警察的監視護送下,張宏的遺體被強行火化,她的媽媽哭得死去活來。
幾年後一目擊者坦言了這樣的事實:張宏在最後的那個夜晚,也就是三十日那天晚上,她仍然被吊掛著,有氣無力的,地上一大攤血,血的表面已經凝固了,兩隻腳就埋在血泊中,兩腿和腳上都是血,不知血從何而來。第二天早上僅有的幾個人看到張宏被放下來躺在床上,臉像白紙一樣,已經看不到呼吸,瞳孔已經擴散。勞教所裏把她弄到醫院,醫院說人已經死了。
根據《憲法》和《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謀殺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侮辱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迫害法輪功十七年來,我和張宏的家人每天都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而這一切全都因為江澤民無端發動的這場史無前例的、令人髮指的迫害。只有法辦首惡江澤民,才能從根本上制止這場迫害,才能使所有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從噩夢中解脫出來。凡是受江澤民指使、脅迫參與這場迫害的人,同樣是江澤民的受害者,因為惡有惡報。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也是為了結束對所有人的迫害。
我希望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的正義之士能為我與我已故未婚妻張宏及所有被江澤民迫害的人們伸張正義,為國洗恥,為民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