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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大抓捕 白靜被冤判三年 遭非人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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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零二年四月,法輪功學員在黑龍江省內數個城市的電視頻道成功播出法輪功真相。在隨後的警察大抓捕中,哈爾濱法輪功女學員白靜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期間遭受非人折磨。

白靜因修煉法輪功曾多次遭綁架。以下是白靜自述遭非法判刑的經歷: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在黑龍江省內數個城市成功播出了法輪功真相電視。羅幹親自到黑龍江部署迫害計劃,成立甚麼「專項鬥爭委員會」,在哈爾濱成立的叫「四一零」的恐怖組織。各街道辦事處招收大量三十歲左右的無業男子,每人配備一個對講機,分給每人一小段有線電視線路,二十四小時死守線路,並鼓勵誣告發真相材料的法輪功學員。警察明確指使這些人:發現「可疑人員」立刻用暴力制服。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前後我剛剛租下哈爾濱道裏區迎賓小區的一間民宅,因有被盯梢跟蹤的法輪功學員來了我家,五月二十九日租住處被警察私自開鎖蹲坑,晚十點多鐘我到家時被綁架,因是半夜怕我喊,警察把我的手用電飯鍋線綁住,嘴用毛巾堵上。這時樓上樓下的便衣共十多人忙成一片,還有兩個女的把我押上車。直接押到看守所的審訊室,是一個樓的三樓,連夜審訊,不讓睡覺,對我開始用各種刑具,開始刑訊逼供。家中許多耗材等私人物品被搜走,這些人是所謂「四一零」專案組的,是由道裏刑警隊抽調的人組成,主任姓王。

因是五月份,室外氣溫還很低。他們不讓我穿鞋,還故意打開窗戶、門通風。用白色塑料管也就是所謂的小白龍,抽打我的膝蓋、肩部、手臂,還用電棍電,電完之後,全身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一直審訊到三十日晚九點多才被送進看守所監室。

酷刑演示:上大掛
酷刑演示:上大掛(吊起來)

之後也是幾天一提審,每次提審都是嚴刑拷打,有一次提審,警察讓我供出同修家地址、電話,我不說,他們就把我吊起來,手腕用布包上戴上手銬,用繩子穿在手銬上吊起來,整個人雙腳離地,不一會手就沒有知覺了,由於手不過血變成黑紫色,這時有人說不能再吊了,再吊手就廢了。他們趕快把我放下來,用小白龍抽我的手,讓血液快點流通,好一會手慢慢的緩過來了。還用黑色的厚塑料袋把頭罩上,不讓呼吸,種種手段迫害。有時提審完了回到監室,全身都不敢碰,肉都是紫色的,痛苦不堪。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我被非法起訴,檢察官是劉勁濤。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我遭被非法庭審,審判長楊春萍,審判員文麗榮,代理審判員王煒,書記員張曉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我依法上訴,四月十八日中院維持非法原判。審判長趙福庫,審判員張曉梅,代理審判員姚惠濱,書記員趙敏。開庭均是秘密開庭,沒有家屬,沒有旁聽,都是警察。一起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徐有運十年、李雅茹十年、武秋彥一年。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十一個月期間,由於環境惡劣,我全身開始長疥,雙手、雙腳、腿、臀部全是膿包疥,化膿流血,手腳爛的已經露出骨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由同監室的法輪功學員照顧飲食、起居。

大約二零零三年四月底,我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隊,兩個月不讓家屬接見,不讓單獨行動,由刑事犯包夾,吃飯、洗漱、上廁所都有人跟著看管,法輪功學員之間不能說話。還每天給學員看反面材料,讓放棄修煉。後來轉入三監區,在監區被強制勞動,做裁剪,製作警服。不勞動的就被監獄送小號、蹲鐵籠子,還給法輪功學員打針、強制灌食,甚至大冬天讓穿單衣服在雪地裏一站幾個小時,手都被凍傷了。不久我被轉到服務大隊,每天被逼迫看污衊法輪功的材料,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五年非法刑期已滿時,街道辦事處一人和我家人去監獄接我,將我徑直拉到派出所,因為我沒有寫「轉化」書,派出所警察逼我寫保證書,不寫不放人。家屬一直抵制,最後我才得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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