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鳳霞 |
孫鳳霞是家鄉人都知道的「病包子」、「藥簍子」,勉強活著,有時吃飯連小飯碗都拿不動,每頓吃不了幾口,甚至還要歇幾歇。孫鳳霞兒時就病弱不堪,從四歲起就得了肺結核,長年低燒咳嗽,有時咳血,瘦的皮包骨,經常虛弱的暈倒。有一個冬天的早晨,她又暈倒了,父親一看這個孩子也好不了了,就用大板鍬撮著她往外扔,走到外屋門口,巧遇鄰居奶奶。鄰居奶奶一把抱起她,沒讓扔出去,又找醫生搶救過來了。可又不斷的添病,又得了心臟病,總是氣喘吁吁的,走路三步能歇兩次,打針吃藥成了便飯。上學得看天氣,天氣好了,能勉強去,天氣冷了,上不來氣,去不了,只能是夏天上學,冬天休學。父母為她愁苦,家境因她更貧困。
到了婚嫁的年齡,沒人敢娶她,都怕她活不了多久,這媳婦不白找了嘛。最後只好嫁給了一個父母雙亡,家境很貧寒,比她大十來歲,闖關東過來的男青年。婚後生了兩個孩子,更加重了鳳霞的病情,鳳霞每天嘴唇紫黑、臉色鐵青,上氣不接下氣,無錢醫治,只能挨日子、在病痛中煎熬著。丈夫更是苦不堪言,每日又當爹又當媽,孩子體質也不好,經常有病、哭鬧。丈夫心一煩躁就吵罵,鳳霞的心悲涼至極,這個小家整日籠罩在愁苦中。
一九九七年一個到孫鳳霞家收廢品的人看到她病的不輕,就告訴她煉法輪功能好病,其丈夫(收廢品人的丈夫)都準備後事了,就是有人告訴煉了法輪功後好的。鳳霞一聽就想試試,沒想到一學《轉法輪》身體就大有好轉,她立即煉起了法輪功。
沒多久,孫鳳霞一身的病沒了,紫青的臉變得白裏透紅,數九寒天只穿一件薄絨褲就過冬了,家裏家外的活不夠她幹的,全身有使不完的勁。而且因修真善忍大法,孫鳳霞變得更開朗、無私了,處處為他人著想,鄰居都很敬佩她,說修煉法輪功真好。
而且一人得法,全家受益。孫鳳霞的孩子身體也越來越棒,丈夫兩次重大車禍都逢凶化吉,她的家可真是佛光普照了,從此有了歡聲笑語。
可是沒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出於小人妒嫉,對法輪佛法和大法師父,開始漫天造謠、誣陷、抹黑、煽動仇恨、毒害世人,使億萬民眾被矇騙,不明真相,攻擊大法,參與迫害,對佛法犯下了大罪,在天滅中共時,就會成為替罪羊,成為無辜的犧牲品,所以鳳霞與其他大法弟子一樣證實大法好,挽救眾生。因此鳳霞被非法勞教三年,又超期關押一個月,期間受盡非人待遇,酷刑折磨,逼迫放棄修煉。回來時瘦得的不成樣子了,回家不久學法煉功又恢復如初。
這一次,在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孫鳳霞再次被哈爾濱香坊分局、建築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逼迫寫三書放棄修煉法輪功就放回家,拒絕寫就被綁架到七處看守所刑拘。同時抄家搶劫家中私人財物,包括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還有兒子開公司辦公用品兩台筆記本電腦、三台打印機、一台刻錄塔、多箱光盤、打印紙、切紙刀、現金、銀行卡等。
修煉法輪功是個人信仰,是中國憲法允許的,是合法的,更不是邪教,沒有任何出處。全世界上億人都煉,都信,都是合法的,所以迫害法輪功是違法違憲的。參與迫害的人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那是自己害自己呀。文革中造反派頭子、公安執行者不就是當了替罪羊嗎?文革結束時一部份被槍斃了,以平民憤,名譽上給家人一個「因公殉職」證書,寶貴的生命就這樣消失了。家人是何感受啊?!
可憐的有關公安幹警們,為自己的真正前程想想吧,你們也有妻子兒女、父母兄弟,害好人是要遭報應的。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已遭天報,以貪腐的形式紛紛落馬、惡報的、自殺的等,如薄熙來、李東生、周永康、徐才厚等省部級高官,報應仍在繼續,天理昭昭,絲毫不爽啊!望你們立即懸崖勒馬,無條件釋放好人孫鳳霞等被綁架至今仍被非法關押的六名大法弟子回家,退還所搶物品,賠償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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