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著,覺得胸口有股火往上竄,我剛說完,不知怎的,突然思想一轉,心想:也許她太忙了,忘記關水龍頭了,她也許不是故意的。我不能總把別人往壞處想。這一念一出,「唰」心口的那股火頓時消失,心特敞亮。我想起師父的法:「觀念轉 敗物滅 光明顯」[1]。原來,外部的環境都是隨自己心變的,你心中有善,便是善,你心中有惡,便是惡。我對師父第五套功法中要求弟子「心生慈悲,面帶祥和之意」[2]有了新的感悟。
從這件小事中,我還悟到,平時思想中反映出的不好的念頭,要及時清除它,不然的話,它會積存,積存多了會出大問題。有時出了問題都不知道怎麼出的,也不知道從哪下手清除了。
還有一件事,看似也很小。A同修與我一塊找工作,用人單位上崗要穿保安裝(好像警服)。當時我就對同修A說:「真上崗,我就是不喜歡那衣服。」同修A說:「衣服就是衣服,沒甚麼的。」我就沒說甚麼,用人單位讓我們回家等電話。結果給同修A打電話上班,沒給我信兒,當時我想,也許是我年齡偏大,要不就是我不適合幹那差事。自己也沒多想,就這麼過去了。
有一天,我發正念時,有「衣服」二字在腦中一閃,我發完正念就想:「衣服」?噢,保安服,我不喜歡那衣服,那衣服像警服,我討厭它,也不喜歡穿那衣服的人,認為他們是邪惡的一夥,迫害大法弟子都有他們。我把他們當敵人看了,對這部份人有抵觸,很少接觸他們,也很少與這樣的人講真相,認為給他們講真相危險性大,這不是怕心嗎?不但怕,還有點懼,如果不是找工作,還沒有對恐懼心這方面有清晰的認識,去掉恐懼心,我只把穿這衣服的人當作聽真相得救的就行了。
修煉是嚴肅的,我有時總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平時這樣的小事都溜過去了,認為那是生活中的瑣碎事,與修煉無關,也沒當回事,現在想想這麼多年這些小事我都錯過了,多少修心向內找的機會都溜走了。作為一個修煉人,遇到的事沒有大小之分,只有修自己的份兒。
訴江的過程也是我修心的過程,剛開始有怕心、顧慮心,真名實姓寫訴狀,所有個人信息全公開了,是不是有安全問題呀?不想寫,後來通過學法、看同修交流文章,知道自己有怕心,如果心在法上,做事就不會出現問題,如果心不在法上,不按法的要求去做,躲在哪兒也不安全。怕心小了,想寫了,在寫訴狀中想求平反後多得到補償的心,利益心也暴露出來了。在平常還真發現不了那顆求回報,求補償的心,作為大法弟子,我知道:我不是求這些東西的。
訴狀寄出後,派出所的人到家中問我訴江的事,我的爭鬥心起來了,和他們說話語氣很重,有股拼命的勁兒,他們走後,我知道自己的人心起來了,爭鬥心、仇恨心、報復心、怕心、玩兒命的心,都一一暴露出來了,修煉這麼多年,看到、聽到、遇到的事都很多了,為甚麼心還是不穩呢?向內深層找,是不善、不慈悲。師父說:「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3]「可是你們在修煉過程中修的自己越來越善,善到想問題都在為別人著想,修成一個無私的生命。」[4]對照師父的法,我看到了自己的私。平常嘴上說自己無所求,講真相只為救人,可是一觸動到自己的個人利益或覺的自己不安全了,首先想的就是如何保護自己,自己如何不受到傷害,滿腦子總是自己,根本就沒有為對方考慮。心裏裝著別人,無論此人表現出來的怎樣,你的心是善的,是為他好的,講出的話會打動他的,他想惡也惡不起來,我心不穩,根子上是自私的。師父要求我們修成無私無我的生命,是善的、是慈悲的。這是我訴江的最大收穫。
返本歸真,走向圓滿的路不會是平坦的,心中有師有法,不被路上的障礙嚇住,不被路上的假相迷惑,無論大關小關都能闖過。
個人所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新生〉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大圓滿法》〈二、動作圖解 〉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西部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