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路通先生控告元凶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責任,清除對法輪大法的誣蔑、栽贓、抹黑、陷害。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下令迫害法輪功之後,立即操控全國的輿論工具,在全世界和全中國對法輪功進行瘋狂的誣陷誹謗和抹黑宣傳。十六年來,江澤民操控「610」機構殘酷迫害法輪功群體,「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施用一百種以上的酷刑摧殘修煉者肉體和精神,其手段殘忍至極,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無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在酷刑下被折磨致瘋、致殘、致死,大量法輪功學員失蹤。整個國家機器瘋狂捲入極端的殘酷迫害、酷刑和秘密屠殺的罪惡之中,無以計數的幸福家庭被毀。江澤民在全國推行 「百分之百轉化率」,脅迫全國各級、各行業黨政負責人全面參與迫害,把他們整體拖入迫害正信的罪惡深淵。
下面是路通先生在控告狀中陳述的個人事實與理由:
我今年58週歲,蘇州人,15歲就開始下鄉。16歲時,我被騙到蘇州燃料總公司做工,一直幹了32年。2005年前,我患有多種疾病,如前列腺炎、喉炎、鼻炎、支氣管炎、胃潰瘍等。種種疾病纏身,搞得我身心疲憊,多少年來都沒有過過舒服的日子。2005年,我從香港得到一張真相光盤,看後得知法輪大法的美好,我就開始嘗試修煉,沒想到身上的病症都一一消失了,而且至今從未復發過。所以我從那時起從未進過一次醫院,從未吃過一粒藥,從未打過一次點滴。
修煉法輪功,使我的身心得到健康,思想得以淨化,生命得到昇華。有了心法的約束,在沒有人和人看不到的地方都不會去幹任何壞事。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使人心向善,使人道德回升。事實證明: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從未發生過任何惡意報復事件。我們的師父說,修煉人沒有敵人。
然而,這麼好的功法,在中國卻沒有合理的生存環境。99年7.20始,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製造了鋪天蓋地的謊言,他的手段就是先栽贓陷害,再公然大批抓捕迫害。生活在這樣一個黑白顛倒的國度裏,我也未能倖免被迫害,大概情況如下:
一、綁架二次,非法抄家三次
2005年9月8日深夜,我被非法抄家、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一天。
2007年7月4日,我第二次被非法抄家及綁架,並再次被判刑4年整。
2008年7月4日,我第三次被金閶派出所非法抄家。
2013年7月24日,第四次闖到家中非法抄家。
二、非法監視居住
在我所住的樓下的4個角上安裝了高清攝像機,24小時不間斷的對我進行非法監控、錄像。其它的住房四個牆角周圍均無攝像頭,長年遭其非法監視,叫鄰居監視、居委會監視,被人侮辱、被人瞧不起,被人斜著眼睛看待,雙眼殘疾的妻子受到傷害是嚴重的,善良敦厚妻子和女兒呼天不應呼地無聲,受到全方位的騷擾恐嚇,妻子被恐嚇,女兒被兩次綁架到派出所。
我於2008年12月17日被蘇州市金閶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女兒路燕依法為父申冤,要求蘇州市中級法院重審此案。然而,蘇州中院不但一再敷衍塞責路燕的合法要求,該院庭長顧迎慶竟然還赤裸裸的聲稱:「法院麼當然在共產黨領導下」、「你跟我講法律幹甚麼,我跟你講政治」、「你不要寄希望於法律是超脫政治之外的」、「申訴沒有意思的,這種案件都是釘死的」、「(監獄)不可能給他簽(申訴書)的。」 在律師的相助下,當路燕發現中國法律至今沒有不准煉法輪功這一條,當局對其父親的定罪純屬違法枉判,進而依照法律規定的合法程序要求蘇州市中級法院重審路通一案後,蘇州中院卻有法不依,將申訴時間一拖再拖,並在手續上百般刁難阻撓。庭長顧迎慶甚至公然攔截路通的申訴案,告知家人到此結束,既不立案也不作裁決,連家屬想要一份書面答覆都不給。更讓人震驚的是,蘇州中院不但不受理路燕提交的申訴狀,竟還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綁架毆打在大門外等候答覆的路燕。全家大人小孩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三、搶劫
在遭到抄家時,警察搶走了屬於我個人的私有物品:兩台電腦(價值一萬二千餘元)、一個移動硬盤(價值1700元)、300張婚禮專用的光碟(價值840元)、一台愛普生打印機(價值1600元)、一台惠普打印機(價值800元)和視頻素材軟件(價值6萬元)、視頻採集卡(價值1200元)、4個大硬盤(價值數千元)等。
四、刑訊逼供、酷刑
為了執行江澤民所謂「百分之百的洗腦轉化指令」。警察夥同刑事犯一起迫害侮辱法輪功學員。
警察和犯人一起非法行刑:2006年8月7日,我被關押在方強勞教所期間,被秘密帶到早已準備好的空調房間裏酷刑迫害。主謀有王飛(黨支部書記)、姜信海(中隊長) 潘月華、谷以利、丁科長、曹隊長、朱隊長等12名警察。他們一共用了12名警察、12名吸毒、鬥毆、嫖娼、搶劫、盜竊的犯人對我行刑。
遭暴打:他們拉上窗簾,用鞋底猛抽我的耳光,至今我的兩個耳朵24小時都是蟬鳴的響聲,特別是夜晚響的更厲害,頭腦脹痛難以入眠。我的臉都被他們打得變了形,牙齒鬆動,牙齦腫脹。有時八個犯人同時打我,把我按在地上,犯人周峰用腳踩住我的手旋轉碾壓,犯人李雙城用腳猛踢我肛門、犯人雷漢祥碾壓我大腿內側、用手指掐我大腿內側,犯人姜國章用腿猛踩我的後背。此後我吐了兩天的血,用擦廁所的抹布塞住我的嘴,不讓我喊叫,用腳踩在我的頭上,猛烈輪流踩我的腳,被罰蹲。腳就是被長時間罰蹲罰站和他們這些犯人猛烈輪流碾踩致殘。 這些犯人就是這樣對我施暴到下半夜3點鐘,直到打累了,他們才休息一下。
猛力揪拉我的眼皮:犯人陳小祥猛力揪拉我的眼皮、邊拉邊侮辱我。這種拉眼皮的酷刑特別難受,陳小祥揪住我的眼簾在監室打轉我只能跟著他轉,眼淚嘩嘩的流,雙眼發紅腫脹疼痛難忍。
香煙燒燙:他們用香煙燒燙我身體的各個部位。
揪拉耳朵:陳小祥猛力揪拉我的耳朵,我的耳朵被他們用指甲刮掉了一層皮,血肉模糊,他們把血肉擦到我的身上、臉上、鼻子上。
扒光衣服冷凍猛打:他們將我的衣服扒光,把我推送到有空調的地方吹冷風,凍的我瑟瑟發抖;同時還用蒼蠅拍猛抽我的臉。直到蒼蠅拍子被打斷後,然後又用被打斷了的蒼蠅拍的桿子對我頭上一陣猛抽,臉被打腫了,吃飯都很困難,頭部和前額被打的都是一個個的肉包,大約有四十多個,直到回家半年後還可以摸到大大小小的疙瘩。
除了上述酷刑,被關押期間,我經受過多種迫害,以下僅舉幾例子:
長時間牆角罰站:威逼我站立在牆角,面向牆壁,連續站立了三個月,要站到深夜甚至通宵。那些犯人24小時輪班監視著我,喝水、穿脫衣服、都必須報告請示,大便、小便必須要報告請示,得到這些犯人的同意之後,才能由這些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帶去小便。有時他們不允許去,就只能便在自己的褲子裏,而且不讓去洗。有的法輪功學員站了五個月,有的站了一年,我當時站了3個多月。兩條腿都站腫了,我原來穿39碼的布鞋,現在要加大三碼,我的兩隻腳已嚴重變形,至今雙腳麻木難受。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
長時間坐小板凳:由於我一直不所謂的「轉化」,從5月29日8點30開始,惡警姜信海就命令犯人董飆強行叫我就坐在監室門後,右邊是馬桶左邊是痰盂,我就坐在其中間,而且空間很小,坐下就動不了。不讓大小便,犯人寧軍不讓我去廁所,從早晨6點一直到10點,期間我向犯人寧軍請示過多次他還是不讓我上廁所,就是這樣被他們折磨著,不知甚麼時候大小便自動就從褲腿一直流淌到地上,當時警察姜信海當面就對我一頓侮辱和謾罵,姜信海對我說:「你乾脆把衣服、褲子脫光了,把××放在褲子外面,這樣大便起來不就方便了嗎,這樣就不用上廁所了,可以隨時隨地小便。」並衝著我辱罵:「我看你現在就像個畜生一樣。」這些都是姜信海親口罵我的,都是警察姜信海的原話,在場的人有:犯人寧軍,警察徐指導、姜明、谷以利、姜信海本人等。我就是這樣被4個犯人24小時監視著在小凳上坐了2個多月。
風油精點敏感部位:用風油精點我的眼睛、將我眼簾猛拉然後將風油精點入眼內,布鞋底抽打耳光、太陽穴、人中這些部位使我很難受。
竹籤穿指:他們用竹籤穿我的左手拇指和腳拇指,人們都知道十指連心,鑽心的疼痛無法描述。直到現在,我的手指和腳趾還未恢復正常,腳趾、腳底掌麻木、前腳掌底走起路來疼痛,導致左手拇指、兩腳拇指甲壞死。
奴役勞動:他們威逼我擦洗鐵門、鐵窗、鐵床架和其它手工勞動,如每人每天要搓八千隻二極管,就是用人工把二極管彎的引線拉直,他們的技術術語叫做二極管引直,如果不能完成任務就加班到深夜或通宵。我的手沒有幾天就起水泡,然後被感染,一雙手腫的像個包子,然後化膿,他們就是強迫我用這雙化膿的手為看守所沒日沒夜的幹活。
包夾監押:他們(警察或犯人)一前一後地始終跟著我,還不讓我用褲帶,要用手提著褲子,形影不離地跟著我。吃飯、睡覺、上廁所、都要現報告這些犯人,必須得到他們的同意才能上廁所,如果三個犯人中有一個犯人不同意上廁所,我就不能去。
五、株連迫害
對家人的傷害二老離世:我被非法判刑入獄的5年中,江澤民威逼、利誘公、檢、法、司執行其邪惡犯罪命令,從市、區、公安、派出所到街道、居委會、非法610等,一次次恐嚇威逼我清純幼稚的女兒,一次次騷擾恐嚇殘疾敦厚善良的妻子,給他們造成很大傷害。我那年邁的父母,由於我被非法關押,經常默默流淚,精神承受不住這不斷的騷擾和「人為」的變故,因為兒子學真善忍被誹謗抹黑迫害,還被人瞧不起,二位老人最終一一離開人世。
對國家公務員的傷害:一些從省、市到地方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國家公務員,明明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人,都是好人,可是他們為了升遷、為了藉著迫害法輪功學員往上爬,把迫害法輪功學員作為政治資本,為了討好上級,昧著良心犯罪,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在此奉勸各位趕緊懸崖勒馬,或許還有挽回的餘地;那些被江澤民矇騙的國家公務員,請你們冷靜下來好好了解一下法輪功,不要受江澤民的欺騙和誘導了,趕緊了解真相,明明白白做人。
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首惡,是造成眾多民眾參與迫害犯罪的罪魁禍首。我目前只把江澤民列為被起訴控告人,是想給還有一些道德良知的人留下機會,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真正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