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八月,張廷煥加入訴江大潮,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以下是他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事實。
我於一九九七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從做好人開始,處處按「真、善、忍」準則要求自己,所以家庭祥和、鄰里和睦、同事關係融洽,每天愉快的工作、生活、學法和煉功。
然而這一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都發生了改變,是因為在那一天,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下令對法輪功修煉群體進行全面鎮壓,剝奪了我們學法煉功的權利。
1、在遼河看守所遭奴役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上午九點左右,我接到車間王主任電話,讓我去一趟保衛科。到了保衛科,即被非法扣押,說我還在煉法輪功,要拘留。隨後我被送往遼河看守所非法拘留,每天從早到晚被強迫著做各種重體力勞動,搬瓷磚、扛水泥、篩沙子、和沙灰。由於看守所裏的伙食太差,每餐只給一個包米麵窩頭和一小盆菜湯,所以往往幹上一會兒,就感覺餓的發慌,渾身乏力,而手裏的活一旦慢下來或者想休息一下,即會招來看管警察或協管人員(看守所留用的服刑人員)的吆喝、恐嚇、侮辱和謾罵。就這樣被強迫著做奴工,直到非法拘留期滿,共遭受了十五天的奴役迫害。
2、盤錦市看守所裏的遭遇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九點左右,我在講法輪功真相過程中,被興隆台區公安分局的一位李姓便衣警察(具體單位和姓名暫時無法獲知)綁架,第二天晚上被送往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第三天上午,市國保頭目周來興和於樓派出所一位吳姓警察(名字暫無法獲知)對我進行非法提審。期間,遭刑訊逼供,吳姓警察用手抽狠狠抽打我的臉部,最後又飛起一腳猛踹我的肚子,把我踹出二米多遠。
我被非法關押在四號監室,鋪位在廁所門口。廁所沒有門,連門框都沒有,和住人的地方完全都是敞開連通的,所以騷臭味很大。由於牢房裏人太多,大家只能一個挨一個的側著身才能躺下。炕上實在是睡不下了,我只好和另外三個人睡在炕和牢門之間一米多寬的水泥地上。鐵製的牢門到處透風,一層褥子鋪在地上,躺下一會兒就感覺身下發涼,每天凌晨時分都會被凍醒。
而吃的方面更是遭受著非人的待遇。早飯只給一勺苞米麵糊糊,少量的鹹菜。鹹菜是用白菜最外層幫皮腌制的,上面的鹽粒都沒有化掉。即使這樣,每個人也只能分到一片兩片。午飯和晚飯一樣,每頓只給一個窩頭,一勺湯。雖說叫湯,其實連刷鍋水都不如,沒有油和菜葉,經常是淡的沒有一點味道或者是鹹的不敢再喝,所以天天都處於飢餓之中。白天坐板(盤坐在炕板上,不准亂動,名為反省,實為牢房裏的一種變相體罰)還勉強可以忍受,而到了夜裏值宿時(睡覺時,炕兩頭各站一人,呈軍姿立正狀,兩個小時一輪換,防止越獄、死刑犯自殘和傷人、同性性行為等),更是餓的挺不起腰,眼冒金星,站都站不穩。所以每次值宿都是在這種煎熬中度過。
一次,武警人員進牢裏翻號(監管場所的專有術語,翻找刀具、玻璃、繩索、火柴等違禁品),牢門在被突然打開後,一下子擁進六、七個荷槍實彈的士兵,大聲呵斥著號裏(監管場所對監室的別稱)的人雙手抱頭面牆而立不許回頭,容不得你有一絲猶豫,推搡著吆喝聲不絕於耳。由於從來沒有見過這種陣勢,所以就回頭瞅了一眼,即被一武警用槍指著呵斥。幾分鐘後,監室內所有的衣服被褥等物品都被翻得亂七八糟,有的甚至被撕開,炕上地上凌亂不堪。身在其中,屈辱和悲愴無以言表。
在這種非人道的環境中艱難的熬過了二十多天後,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我被興隆台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潤秋等人非法劫持到盤錦市勞動教養院。
註﹕ 在本次遭綁架的當夜,新工派出所的警察還闖入我家非法抄家並抓走了我的妻子,年僅十歲的兒子被獨自拋在了家中,受盡驚嚇。所幸日後被姑姑接走,才倖免於落到無家可歸的境地。妻子在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天後,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被劫持到馬三家女二所非法勞教二年。
3、盤錦教養院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我被劫持到當地的盤錦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分在二大隊的四班,每天都被拉到油田的井站去做奴工,抬沙子墊井場、挖溝或清油(清理流入井場內外的石油)。當時帶班的皺姓警察為了逼我轉化好掙得獎金,吩咐班長讓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幹最累的活,用鐵桶抬沙子。鐵桶是用那種大號油桶改制的。皺警察指使勞教人員使勁裝,裝滿還不算,還要冒尖。抬的時候憋著氣,拼盡了全身的力氣,腦門都快要崩開似的,幾乎是拼著命去抬,幾次險些栽倒,苦不堪言。
有一次,幹平井場的活,由於長時間勞作,腰背酸痛難忍,就把手裏的鍬停下來想直直腰。不曾想腰還沒有挺直,腿部就被這個皺警察用鐵鍬重重一擊,我一個趔趄險些栽在碎石堆中,等我愣過神來,看見他正衝著我罵罵咧咧。
二零零零年的冬天,據當年的氣象報導,是五十年一遇的嚴寒。尤其是進入二零零一年的一月份,大雪一場連著一場,奇冷無比。每天坐著敞車出工,基本上都在百里之外,每次往返,手腳都會被凍木。晚上收工回來,鞋裏的鞋墊和鞋底已經凍在了一起,想拿出來晾涼都拽不出來,只能擱在冰冷的工棚裏,第二天再接著穿。那一年,我所在的二大隊的暖氣凍壞了,晚上睡覺時又不准關門,所以屋子裏的溫度和外面差不多少,只是風能小點。睡覺前,必須從裏到外穿上所有的衣服,才不至於凍的睡不著覺。最裏面是襯衣襯褲,然後是羊毛衫羊毛褲,再套上毛衣毛褲,再穿上棉衣棉褲,最後蓋上被子。即使這樣,到了凌晨時分也一定會被凍醒。整個一個冬天就是這麼過來的。
自被綁架後連續六個月沒洗過澡,直到五月中旬的一天才被獲准沖了一個十分鐘的涼水澡。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日,盤錦教養院在院長張守江的指揮下,對法輪功學員開始了瘋狂的暴力強制轉化,用毆打(警用橡皮棒、硬塑料管、鎬把、拳打腳踢等)、吊銬、電棍電擊、體罰、剝奪睡眠等多種邪惡手段,逼迫我們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三書」。在這期間,我被施以「騎馬蹲」(呈騎馬狀蹲著,小腿與大腿垂直、大腿再與軀幹垂直,雙手抱頭,兩腳尖朝前)迫害,體罰時,警察把一本雷鋒日記放在我的兩腳之間,逼著我一字不差的讀,讀錯一個字,即遭棍棒毆打。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有一次,大隊長賈景良和幾個「四防」(協助警察管理勞教場所秩序的勞教人員)逼著我「撅著」(身子和腿成九十度夾角,兩腿繃直,面部朝下,雙手最大限度後揚),由於身體晃動,遭賈景良用竹條抽打。
二零零二年十月,盤錦教養院對我們這些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開始了又一輪的迫害,每天從早上四點起床開始坐板,一直坐到晚上十點(坐在塑料凳上,腰身挺直,雙手平放於膝蓋,兩眼目視前方,不准閉眼,不許晃動,否則即遭四防的棍棒毆打)。這期間不讓吃飽,每頓飯只給一塊苞米麵發糕,一小盆清湯。為了最大限度的延長坐板的時間,早晨起床後只給十分鐘的時間整理內務、上廁所和洗漱。為了不讓我們有活動腿腳的機會,連餐後洗碗和上廁所都充份算計,不准我們去水房洗碗,而是由「四防」打一小桶水,十幾個人排著隊把各自的餐具在裏面涮一下就算是洗過了,每三個小時集體排隊去一次廁所。
連續坐板四天左右,臀部開始起一種帶尖的白頭紅疙瘩,一片片的,頭兩天是癢,之後是疼,稍一觸碰,鑽心的疼,尤其是剛挨上凳子時更是痛苦難當,強忍著不敢動彈。因為身後就有「四防」在監視。每次都得等到半個小時左右,疼的麻木之後才漸漸減輕痛感。
坐板期間,有一天晚上八點左右,在教室裏,當班警察陳長利挨個兒毆打我們,從前排一個個的打到後排,邊打邊罵。打到我時,他先用右拳照著我的左太陽穴狠命的一杵,然後兩手左右開弓,劈頭蓋臉的狠打我的頭臉。
就在這種恐怖的環境和氣氛中,連續坐了五十天板。
3、本溪威寧營勞教所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上七點三十分左右,我在工作單位被盤錦市興隆台區國保警察綁架,在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一天後,於十二月四日被劫持到本溪威寧營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非法勞教期間,被強迫從事各種奴工雜役。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早上八點十五分左右,我在下班途中,再一次被躲在鐵路道口的興隆台區國保大隊便衣警察綁架。在被綁架過程中,我的頭被他們套上黑頭套,雙手被手銬背扣,稍一動彈,手銬就會自動收緊,銬在肉裏,劇痛無比。在其後的非法審訊中,我被銬在鐵椅子上,身子手腳都被銬住。期間頭部被一便衣警察用裝滿水的礦泉水瓶擊打。在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後,與九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本溪威寧營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
在本次被綁架的同時,妻子在家中,被自稱收水費的一女子騙開房門,遭興隆台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家被抄,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後放回。
4、撫順洗腦班
二零一零年六月上旬的一天早上,我下班後被單位領導騙到公司保衛部,被保衛部和遼河油田「610」人員非法劫持,隨後被送往撫順羅台山莊的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被非法關押十一天,強制洗腦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