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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集被綁架判刑 青島李美玲被山東女監關小號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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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青島萊西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趕集賣著粉條被綁架、非法判刑,被劫持到山東省濟南女子監獄後,因不放棄自己信仰的「真善忍」,抵制迫害、不幹活,一直被非法關在小號裏迫害。

李美玲家人去監獄看望李美玲時,監獄方還給李美玲的家人施加壓力。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李美玲和她丈夫在日莊鎮趕集賣粉條,十點多鐘有個瘦高個的女人說是要買粉條,李美玲給她稱時,她說等會兒,她就轉到一旁打電話。不一會,日莊鎮派出所的指導員劉丕忠、王海洋等幾個警察過來綁架了李美玲,這個年輕女人幫著警察往車上拖李美玲。原來她是日莊鎮派出所的警察,她特意到集市上看看李美玲在不在集市上,看見李美玲在集市上就謊稱買粉條纏住她,然後打電話叫來警察綁架李美玲。

李美玲被綁架的當天就被劫持到即墨普東看守所關押迫害。李美玲丈夫三番五次的到派出所去打聽李美玲的下落、問原因,劉丕忠卻推托說這事不關他事,讓他去找檢察院,找到檢察院工作人員一口否定。

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李美玲的八旬母親和婆婆到公安局討公道,並被警察李為魁照著老人的胸口狠狠地踹了一腳,當時老人疼得捂著胸口好長時間緩不過氣來,疼的渾身發顫。一月二十二日李美玲的老母親穿上狀衣,和李美玲的婆婆在家人的陪同下又到了公安局、市政府,要求懲治打人者,並無條件釋放李美玲。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萊西市法院李娟等人非法到即墨普東看守所所謂「開庭」,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非法判李美玲三年,三月十六日開始生效。三月十九日李美玲被劫持到濟南女子監獄,不知甚麼原因李美玲又被拉回普東看守所。

三月二十五日,李美玲的家人到普東看守所看望她,等辦好接見手續之後,突然被一女警察告知不許接見,問其原因,回答說:「判決書錯了」。

李美玲何時被劫持到山東省濟南女子監獄的,情況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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