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去面子心和利益之心
學法時,也明白了一些法理,慢慢的學會了向內找。師父說:「我們這一法門,在常人中修煉的這一部份,要求就在常人社會中修煉,最大限度的保持著和常人一樣,不是在物質利益上叫你真正失去甚麼東西。不怕你當多大官,也不怕你有多大的財,關鍵是你能不能把那顆心放下。」[1] 「我們這一法門就是直指人心,在個人的利益上,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當中,能不能把這些問題看淡看輕,這是關鍵問題。」[1]師父教誨我們在矛盾來的時候,能夠把大法記在心中,記住自己是個煉功人,出現問題就會處理好。真的是這樣。
我在一個廠裏打工,開車送貨。在今年的一次送貨中,我將貨送給了客戶,與她結了帳。可我回來後,出納告訴我那個客戶打來電話向廠裏告狀,說我多收了她三十多元錢。我立即給她打電話講明我確實沒有多收。可那女老闆不依不饒,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我聽了真的覺得很委屈,想我送貨到她那裏,貨要搬到哪就搬到哪,有時累的滿頭大汗也從不喝她一口水,有時七元、八元還不收她的,不和我聯繫,告狀到廠裏,一點面子也不給我,耐著性子聽完了她說我的難聽的話,真想說她幾句。轉念一想,我是煉功人啊,不能和常人一樣,她這樣對待我,不正是對我的執著心來的嗎,這不正是去我的面子心、利益心的好機會嗎?我應該感謝她才對,怎麼能覺得委屈呢!真得好好的謝謝她才行!我馬上熱情的對女老闆說,你說的多收的錢你記在送貨賬目上,下回我付給你。一場小小的風波就這樣簡單的平息了。三年前的我,不說是三十餘元,就是一元錢我也會不依不饒的!
大法讓我寬容;大法讓我忍讓;大法讓我心胸寬闊,大法真好!
修去大男子漢之心
我送貨,有時去的早,回來的晚,為節約,一般都是回來在家裏吃飯。我走入修煉前,妻子為了多救人,都是利用上下班的空當時間去講真相。因為我的時間沒有規律,有時我回來了她還沒回來;有時我回來了她還沒有把飯做好,我都會對她大發雷霆。自從她走入修煉後,從不與我計較,總是笑笑說:不發火!不發火!發火對身體不好!我走入修煉後,才明白了修煉人的胸懷,才明白了「得與失」的關係。
送貨去的早,我回來後會把飯菜做好,等她回來有一口現成的吃;送貨去的晚,我會在家做一些家務事,好騰出時間讓她出去多講一會真相,多救一些人;也算是我對她出去講真相的一種鼓勵和支持吧!沒修煉的時候,別人叫我去賭錢,我二話不說跟著就走;現在不管誰叫我我都會說:我煉法輪功了,不賭錢了。大法使我變成了一個好人,修煉佛法的好人!
證實法,救世人
記得一次我送貨到湖南省的一個集鎮,路過一檢查站時,交警看我證件都合格,就打開我的駕駛室,看見了我掛在駕駛室裏面的「法輪大法好!」的吊牌,就大聲的對我說,政府對法輪功都定性了,你還掛著這個,趕快給我拽下來!我不慌不忙的說:政府說的哪樣是對的?從土改、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都搞錯了,都平了反。「六四」屠殺學生難道是對的嗎?九九年至今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煉群體,不是錯,而是犯罪!你說政府哪樣是對的!?
我說,掛「法輪大法好!」的吊牌,能保我平安吉祥!誰能做的到?告訴你,記住「法輪大法好!」誠念就會得福報!他點頭稱是,把證件遞給了我。只可惜我當時還沒有勇氣跟他講「三退」,至今感到遺憾!
在去年的訴江的大潮中,我也向兩高遞交了訴江狀,並收到了兩高的回執。我一定要在正法的最後的最後時期,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修好自己,救度眾生,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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