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福起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雲福起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曾經患有嚴重的靜脈曲張、風濕性關節炎、肺結核、胃潰瘍、喉癌等病症,折磨的我生不如死。四處求醫花光了所有積蓄,又借了很多外債,但病情不僅沒有好轉,卻越來越重。
一九九八年,我經外甥女介紹我修煉了法輪功,學法煉功之後,各種絕症病神奇的消失了。我無限感恩李大師的慈悲,讓我重獲新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在中國一手發動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至今十七年來,我曾被綁架八次,非法拘留七次、勞教兩次、判刑一次,累計時間長達八年多,遭受過無數酷刑折磨:
多次被綁架、關押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六,我在沙河子鎮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楊文富惡告,後被沙河子鎮派出所綁架到方正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個多月,出獄時被看守所勒索一千八百元錢。此次參與迫害我的主要責任單位是:哈爾濱市方正縣沙河子鎮派出所、方正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沙河子鎮暫住期間,我被片警趙宏飛構陷後送往方正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然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我被劫持到黑龍江省一面坡勞教所。由於我當時身體被迫害十分嚴重,一面坡勞教所拒收。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返回方正縣看守所,又在方正縣看守所被關押三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釋放。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沙河子鎮政法委書記趙守儉、民兵連長蘇鎮國將我綁架到方正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到五月二十三日。
國保警察暴行:毒打四小時兩次休克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國保大隊政保科科長醜永生、李坤等人到我家非法抄家。科長醜永生說:「告訴你,我們比日本鬼子還日本鬼子」。醜永生和李坤把我綁在老虎凳上,用老牛錘(二尺長的三角帶,用鐵線纏繞在二尺長的木頭把上)猛抽我三個多小時,一直打得我後背、胳膊、脖子、臀部、雙腿全部變色出血才罷手。第二天,醜永生和李坤又用同樣的手段毒打了我四個多小時,打得我遍體鱗傷,他們還掰我的胳膊向前推,還來回撅,還把我鎖在鐵椅子上。
酷刑使我兩次休克,幾乎停止呼吸,直到中午下班才停止迫害。過了一個星期,醜永生和李坤用老牛錘又毒打了我一上午,他倆輪流打,直到他倆全身都是汗才罷手。
看守所暴行:毆打、針扎、砍喉、拔毛、彈眼球
他們把我綁架到方正縣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早晨二點,所長趙曉波指使犯人親屬將我的前胸第三根肋骨打成骨折。所長趙曉波與副所長胡亞軍和全興同合謀,將我關到殺人犯、強姦犯牢房,讓凶犯對我進行毆打十二天。直接參與迫害的有:殺人犯王義、鄧洪朋、強姦犯原沙河子農場派出所所長楊明軍、強姦犯王曉波、滕某某。他們用針扎我手指尖、腳趾尖、胳膊、背部、雙腿,有時在腿上紮的太深,針都拔不動;他們用拳頭往我的頭上砸,強迫我用頭頂鐵欄杆、頂牆,其他人在後面用腳猛踹後背及臀部;詐騙犯鄧鴻鵬用塑料鞋底立著砍我的喉嚨,使我呼吸困難。
強姦犯楊明軍,用手指用力彈我眼球,致使我很多天睜不開眼睛,經常流淚,有眼球脫落的感覺,楊明軍還用雙拳猛打我的頭部、兩腮。犯人們還毫無人性的拔掉我的鬍子、眉毛、腋毛、陰毛拌在飯裏強迫我吃下去。在獄警的指使下,我被迫害的幾次昏死過去。
勞教所暴行:被打骨折二十一處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我被劫持到黑龍江長林子勞教所迫害。五大隊大隊長趙爽、教導員張純良多次指使犯人對我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對我進行推、掰、撅還不算,用鈍器將我頭骨、肋骨、手骨、腿骨打成骨折二十一處,獄警張純良曾三次將我單獨調到單間毒打。
兩年零七個月後,我出獄回家,發現家中倉房裏的木器廠的四套設備都被人拿走了,損失價值十多萬元。
派出所暴行:肋骨被踢斷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晚,我在方正縣德善鄉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到德善鄉派出所,所長何萬軍等對我進行毒打,將我肋骨踢斷,又搶去我身份證及二百元錢。第二天,將我劫持到方正縣國保大隊。參與迫害我的國保大隊主要責任人有:魯統金、白文傑、王林春。
大慶監獄暴行:踢折肋骨 扎針百枚
之後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我被劫持到呼蘭監獄集訓隊,我不寫三書,不許我睡覺,不准我喝水、不准拉尿,這樣折磨了我十天。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我被綁架到大慶監獄,六監區隊長李偉楠、副大隊長李乃順、犯人打手趙國龍、梁秋、叢明、張福明、李本榮、呂百葉、呂會武、侯振峰、閆昌軍等人就像瘋了一樣踢我,對我拳打腳踢,把我肋骨踢折,大隊長李偉楠還強迫奴役我勞動,指使犯人侯振峰用針扎我,渾身扎了一百多針,扎出了很多出血點。大慶監獄曾幾次發生犯人打死人的事,打壞了人,還不讓曝光。
沒收身份證 註銷戶口 被奪生存權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我從大慶監獄出獄回家後,到方正縣國保大隊及六一零多次討要身份證,他們不給;我到縣政府有關部門上訪,被阻礙推諉搪塞。
更不可理喻的是,天門鄉中共人員更進一步命令村幹部註銷我的戶口,致使我成為沒有身份的人,至今無法工作,生活危困艱難。在中國大陸這樣一個連買電話卡、車票、找工作都要實名制的國度,我等於是被剝奪了生存權利。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十點來鐘,我到哈爾濱市依蘭縣三道崗鎮郵局郵寄《轉法輪》這本書,郵局人員讓打開包裹檢查,我打開時,三道崗鎮派出所協警孫鵬在我身後看見是大法書就把我綁架到三道崗派出所,十一點多依蘭縣國保大隊張英鐸等把我綁架到依蘭縣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十天。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朋友在伊春市嘉陰縣給我找了一個伺候老人的活,這個老人九十四歲了,老年痴呆,我給他放天音淨樂,他非常願意聽。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我在放歌曲時,外面有兩個警察敲開門進來就搶播放器的床頭的大法書,並把我劫持到嘉陰縣公安局朝陽派出所囚禁了一天。於當晚六點放我回家,並逼我離開此地。因此我這份唯一不需要身份證的工作也失去了,生活又一次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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