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雙鴨山市五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雙鴨山市五名法輪功學員張麗豔、王玉芝、郭洪霞、單金麗和她的兒子王東生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已經兩年,近日尖山法院要強行非法開庭。九月末,法院刑庭庭長高志新通知律師十一後閱卷,商議開庭時間。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開始四天之內,雙鴨山公安局綁架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對十七人非法抄家,搶劫個人財產價值百萬。其中楊玉范、祖紹海等三人被保外就醫,吳月霞被非法監視居住,張麗豔、王玉芝、郭洪霞、單金麗和她的兒子王東生一直被非法關押、構陷。

近兩年的時間裏,被迫害學員的家人無數次的奔走於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市政府,但各部門互相推諉。家屬委託的辯護律師曾五次不遠數千里從外地趕到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閱卷,但每次刑庭庭長高志新均以各種理由推脫。當家屬及律師詢問案件進展情況,高志新都說別問了,案子正在協調中。律師再繼續追問為甚麼不讓律師閱卷,高志新乾脆掛斷了電話或根本不接聽電話。

六十六歲的王亞凡為營救妻子單金麗與兒子王東生,一年半以來,奔走於雙鴨山市公檢法各個部門,受到各種冷遇、威脅、推諉。王亞凡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中旬向最高檢遞交了起訴江澤民的控告書。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上午,王亞凡被臥虹橋派出所警察騙去,說是讓他取回家中被抄走的物品,結果卻把王亞凡綁架到雙鴨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天,王被迫害出現嚴重的冠心病狀態,看守所怕承擔責任,協調各部門將其放回家。尖山區臥虹橋派出所警察威脅王亞凡,必須搬離臥虹橋管轄區,否則還抓他。王亞凡被迫搬家,身體狀況惡化,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離世,單金麗與王東生也沒有被允許回家見最後一面。

二零一六年五月上旬,取保回家的楊玉范和祖紹海又被雙鴨山尖山分局綁架,說尖山法院高志新已經將他們批捕。不法警察將楊玉范拉到醫院檢查身體,高壓二百六十,還強行送看守所,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拒收,才將人放回家。祖紹海也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而得以平安無事。吳月霞的家人也一直在被騷擾中。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現在張麗豔等五人被嚴重超期羈押十八個月,楊玉范和祖紹海也已經過了一年取保期限。即便按照中共自己定的法律,高志新等也嚴重的觸犯法律。

八月下旬,幾名代理律師分別向尖山法院高志新遞交了要求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高志新說收到了,但如石沉大海,不給律師任何答覆。律師向法院和檢察院控訴和紀檢等部門遞交了對高志新的控告信,也沒有得到答覆。九月末,律師居然收到高志新的電話通知讓十月一日後閱卷開庭。

現在王玉芝家屬已經向雙鴨山公檢法、人大、紀檢等部門再次遞交了對高志新的控告信。

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相關電話:區號0469
法院院長: 王佔林 13339333007院長室:0469-4288497
辦公室:0469-4280458
刑庭庭長:高志新 15604690678 4284239

雙鴨山市尖山區檢察院:
尖山區檢察院檢察長:張樹立 13664699557
朱維新:(分管公訴科的主管領導)13351162346
黃建中電話:13766680388 6107230(辦公室)
牟丹電話:13305888557

雙鴨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恆源4625718 4235718 18345825718

中級法院 0469-4278461
王連榮 院長 6168001 13903688168
刑庭庭長 錢吉臣 6168103、4293977、13846999966、
控申科
610主任趙景濤18904690069、13945797979辦4286610
610副主任王曉東13555150577辦428361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