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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法官誣判29名法輪功學員

——累計刑期1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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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綜合報導)高志新,男,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刑事庭庭長。他從擔任審判員起,就一直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據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至今,尖山區法院總共對二十九位法輪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判刑,累計刑期一百九十八年。而現任刑庭庭長高志新,打從其任審判員開始,就一直積極參與其中。

被尖山區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潘興福(5年)、吳月慶(12年)、孔祥柱(10年)、王關榮(12年)、婁嵬明(10年)、顧景山(3年)。紀松海(12年)、孫鳳傑(13年)、宋維影(11年)、王玉卓(10年)、王麗華(10年)、張麗(9年)、鄧春英(8年)、趙祥萍(8年)、張洪波(8年)、王耀君(7年)、郭淑珍(7年)、張興華(5年)、孫淑傑(5年)、王海洋(4年)、許啟蘭(4年)、胡其利(4年)、郭輝(3年)、孫茹雁(3年)、董明芬(3年)、劉榮華(3年)、閆喜華(3年)、齊淑豔(3年)李桂珍(3年)等,累計198年。

這累計一百九十八年的非法刑期,給當事人及其家庭帶來巨大傷害。他們中有六人被迫害致死,包括:潘興福、吳月慶、孔祥柱、王關榮、婁嵬明、顧景山。

潘興福,男,三十一歲,雙鴨山市電信局交換中心副主任兼友誼縣電信局副局長,一九九八年被評為黑龍江省電信系統跨世紀人才,雙鴨山只此一個。他十六歲就讀華中理工大學少年班,在同齡人中他是一名出類拔萃的佼佼者,工作業績無人能及,技術過硬無人能比。只因潘興福修煉法輪功,尖山區法院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對他非法判刑五年,他是第一例被尖山法院誣判的大法弟子,二零零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被牡丹江監獄迫害致死。他的妻子張麗也被尖山法院非法判刑九年,潘興福去世時,妻子張麗仍在哈爾濱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以上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的是醫生,有的是教師,有的是技術骨幹,有的是頂尖的技術人才;有的是父女,有的是兄弟,年齡最小的孫茹雁當年才十七歲,還不到法定判刑年齡,就被扔進監獄。

圖:被非法判刑後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潘興福、吳月慶、孔祥柱、王關榮
圖:被非法判刑後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潘興福、吳月慶、孔祥柱、王關榮

圖:孫茹雁和母親胡其利
圖:孫茹雁和母親胡其利

高志新在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時,要麼阻撓律師閱卷,要麼開庭不通知家屬,要麼限制家屬旁聽,要麼下判決不通知家屬,意圖讓法輪功學員錯過上訴期。

高志新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胡其利時,不斷粗暴打斷律師的無罪辯護:「不要扯甚麼憲法,跟憲法沒啥關係。」但面對律師無懈可擊的辯護,高志新也無言以對,也承認:「是,沒有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有罪。」可是之後他仍然對胡其利非法判刑四年。

法輪功學員孫淑傑被警察折磨到無法行走的程度,高志新仍對她非法判刑五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監獄。

圖:孫淑傑開庭時被抬進法庭
圖:孫淑傑開庭時被抬進法庭

目前,雙鴨山市看守所還超期關押著五名法輪功學員:張麗豔、王玉芝、單金麗、王東生、郭紅霞。他們因修煉法輪功做好人,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被關押至今已一年零九個月。從二零一五年十月案卷移送起訴至尖山區法院至今已經九個月的時間,家屬委託的辯護律師曾四次不遠數千里從外地趕到雙鴨山閱卷,但每次高志新均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讓律師閱卷,直到現在律師始終沒有閱到卷。在這九個月的時間裏,法院既不讓律師閱卷也不向五名當事人送達起訴書,更不開庭審理。每次家屬及律師詢問案件進展情況,辦案人高志新都說別問了,案子正在協調中。案子到法院超期羈押九個月,高志新一直不作為。律師再繼續追問為甚麼不讓律師閱卷,為甚麼不開庭時,高志新乾脆掛斷了電話,並不再接聽電話。

圖:五名法輪功學員:王玉芝、郭紅霞、張麗豔、單金莉、王東生
圖:五名法輪功學員:王玉芝、郭紅霞、張麗豔、單金麗、王東生

善惡有報是天理。這裏正告高志新,你明知修煉法輪功無罪,你還昧著良心參與作惡。中共歷來是卸磨殺驢。文革期間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自殺」逃避報應臨頭;積極效忠「造反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事後只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他們賣命之後,並沒得到長久的利益,卻成為了中共用來平息民憤的替罪羊,下場極為悲慘。「幫黨數錢」者被黨賣了命。

如今被當局整治的貪官其實都是積極迫害法輪功的惡徒。迫害法輪大法的公檢法司系統現已經成為死亡率最高的職業。希望所有的參與者都明是非,不要再充當江澤民的替罪官員,請趕快醒悟,懸崖勒馬,停止迫害,誠心悔過,進行自救,順天意而行,將功贖罪,保護大法弟子,曾經作惡者還有贖罪的機會。

圖:高志新,戴紅領帶者
圖:高志新,戴紅領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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