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外戒備森嚴,警察攔截、綁架
開庭前,肥鄉公檢法如臨大敵,在肥鄉區法院外圍戒備森嚴,法院周圍布滿了公安、法警、便衣、特警、警車,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在通向法院的整個一條街被全部戒嚴,不准任何行人從路口通行。肥鄉區各街道都有公安警車、防暴隊和很多便衣在巡邏。
肥鄉公安警察以現在有「重大事情」執行任務為由,待人說話態度生硬、蠻橫不講理,隨便用手機給律師和去參加旁聽的家人拍照。旁聽人員對他們提出質問:你們是執法人員,你們應該為百姓服務,你們說話那麼蠻橫不講理、隨便給人拍照,你們嚇唬誰呀?你們把我們當成甚麼人了?
旁聽人員對公安人員的質問,招來很多民眾駐足觀看。這時便衣都上場了,一次次的驅趕圍觀的百姓,這才知道那些分散在周圍的很多年輕人都是他們雇佣的便衣,都是在暗裏監視法輪功學員的。
圖1:肥鄉區法院東邊路,通向法院後門路口,路口停有警察、警車。 |
圖2:肥鄉區法院東邊路,路北頭路口警察和車。 |
圖3:肥鄉區法院東邊路,路南頭路口警察、警車。 |
圖4:肥鄉區法院東邊路,路北段警察、警車。 |
九時許,當事人的家人開車帶著兩名律師和六名參加旁聽的家屬向法院去,剛到法院東邊路丁字路口就被站得像一堵牆一樣的法警、公安警察阻攔住,還有很多便衣分散在周圍:我們的車被警察牆堵住了:幹甚麼的?答,我們是到法院參加開庭的。參加開庭的也不能進!必須得檢查。把車退出去!退出去!快點!他們一窩峰氣勢洶洶的亂吼。車上帶的都是甚麼人?答是律師,車裏面坐的都是律師?答兩位律師、後面那幾位是參加旁聽的家屬。攔路警察說:參加旁聽的也不能進,都把身份證亮出來!現在有重大事情,必須嚴格檢查!
律師出示了證件,但攔路警察還是不相信車上坐的是參加旁聽的家屬,就將庭長柳延峰叫來了,柳延峰給家屬發了旁聽證後才讓進去。
上午九點邯鄲市幾位法輪功學員去看望朋友生病的母親,路經肥鄉區,遭肥鄉防暴大隊人員攔截,一行六人被綁架。有三名下午分別被關押在邯山區火磨派出所、渚河路派出所和光明路派出所,十一日晚被派出所非法抄家。有二人被送邯鄲市拘留所。一名被非法關押在邯鄲成安行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法院開庭應該讓社會公民自由參加。五月一日省廳有通知,法院開庭都可以讓公民自由參加旁聽。可是這次六個當事人,柳延峰只給了十六個旁聽證,其他人一律不准參加。
二、法警兩次毆打董前勇律師
法庭裏面,審判長柳延峰和公訴人栗文英(女)狼狽為奸,倆人像失了控一樣,濫用職權、我行我素,毆打、謾罵、侮辱、恐嚇、哄、騙、壓、拖、拽、不讓律師喝水等手段都用上了。法庭裏沒有法律、沒有真理與正義、沒有人的道德與良知。
董前勇律師費了很多周折到法庭,法警不讓董律師帶包,並說必須檢查背包,董前勇律師向主審法官柳延峰申請說:隨身背包裏都是案卷材料,可以打開包檢查(法律規定,律師是不能被檢查的)。
董律師被法官帶到辦公室開包檢查。辦公室有一便衣男子對董前勇律師態度惡劣,出口傷人。董前勇律師詢問該人是誰,有人回答說:是邯鄲市中級法院的。董律師隨後問到:中院的人來此幹嘛?這時一個法警上前就扇了董律師兩個耳光,將董律師的眼鏡打落在地上後再故意摔壞。董律師再次質問法警為何打人?法警回答說:打人是強制手段的一種。
董前勇律師要求庭長柳延峰處理打人的法警,並提出向檢察院控告。庭長柳延峰惡狠狠的說:你去呀!董前勇律師隨後掏出手機準備聯繫開庭事情,法警以防止錄音為由將董律師兩部手機搶走。
董前勇律師又遭到法警隊長郭志強強制檢查手機,並將手機扣留。法警將董律師強行反扭雙臂搜查全身,進行人身攻擊。並將董律師公文包的鎖扣撕壞,把案卷等材料全倒在地上,法警還大喊著:「把東西全給他倒地上!」當時辦公室門開著,樓道裏的其他法官和法警都目睹了整個事件的過程,有一個警號132201的法警手持司法記錄儀全程記錄。
董前勇律師被搜包檢查完後,法警仍不讓董律師進法庭辯護,反而又被強行逐出法院。
三、審判長柳延峰當庭說謊、不讓辯護人講話
開庭後,庭長柳延峰宣布:董前勇律師沒有到庭。在柳延峰詢問有沒有要求迴避的時,張讚寧律師說我要求柳延峰迴避,並質問柳延峰,為甚麼董律師沒有到庭?張讚寧律師當庭指控柳延峰說假話:董前勇律師已經來了,是你柳延峰不讓董律師到庭還說人家沒到。柳延峰宣布指控無效,繼續開庭。張讚寧律師說:根據某條(具體條款待查)法律規定,要求審判長迴避,得由院長決定,你自己說了不算。但柳延峰不堅持原則,硬是宣布繼續開庭。
開庭前,張讚寧律師告訴一家屬給他帶上水。家屬買了三瓶水,他們不讓往法庭帶。家屬告訴他們是張律師特意告訴給他帶瓶水的,柳延峰就是不讓帶進去。張律師在辯護過程中幾次要求喝水,可是柳延峰就是不給水喝,有一個法警還說,喝甚麼水呀!庭長都沒有喝水。
庭長柳延峰與公訴人栗文英(女)狼狽為奸,在法庭一唱一和、配合默契的踐踏法律。栗文英指控的罪名,沒有一例能說明當事人破壞了法律實施的。
張讚寧律師為李明濤辯護,中間被打斷十幾次,在律師一再爭取的情況下,多少次都沒有講完他為李明濤準備的辯護詞。張律師在講話過程當中,正講著講著,柳延峰突然敲槌叫停:說你先停停一會兒再講,先讓某某律師講了你再講。下面旁聽的人議論:這法官是不是個法盲(外行)啊?啥也不懂、淨瞎指揮。
蒲鳳枝是李明濤母親,是李明濤的辯護人,可柳延峰就是不讓這些代理辯護人講話,蒲鳳枝因提議法官要講公平正義,在法庭上應該讓人說話而被柳延峰敲槌警告兩次。在第二次自由辯論時,按理說柳延峰就應該讓辯護人講話,但柳還是不讓人說話,誰說也只能說一兩句,第三句話說不完就被柳延峰阻止。蒲很氣憤,沒聽柳延峰鼓譟阻止,就多說了兩句,這時柳延峰就氣急敗壞地連敲帶吼:停!停!法警!法警!把她扔出去!這時所有的法警、值勤人員一哄而起,把蒲拖出了法庭。
肥鄉法院最近兩次開庭,公訴人都是栗文英,栗文英不懂法律、不懂庭審程序和法庭規則,依仗自己是檢察院起訴人,像個農村潑婦一樣沒有一點法律意識,惡說、瞎說、胡說、在法庭顯示自己,肆意阻止律師講話。律師每次講不了一個問題,就被她指控,柳延峰就敲槌阻止。有時候律師覺得這樣的庭審也太不嚴肅了,就不聽法官的阻止堅持說下去,柳延峰就多敲重敲,狂躁叫停,直到制止;如果律師再多說,柳延峰就停止你發言權,就再也沒有再講的幾會了。在武海明案開庭時,張讚寧律師就有兩個多問題沒有講完而被柳延峰強行阻止。
四、不讓當事人講話
就是自由辯論階段也不讓當事人講話。在前面的質證過程中,當事人因無辜被非法關押近九個月,想說說自己心裏話,但都被柳延峰阻止了,不過當時柳延峰曾經當庭作過承諾:自由辯論時給你講話時間。
柳延峰宣布第三輪自由辯論開始。這裏有柳延峰承諾給當事人安排的自由發言時間,我們就來看看柳延峰的醜惡表演:
柳延峰說:第一個發言的是栗從春,現在栗從春發言!栗從春還沒說三句話,柳延峰就叫停,栗從春很著急,在柳延峰鼓譟叫停和敲槌聲中多說了幾句:法律是公正的,你應該站在公平正義立場上,公正的對待我們!我七十歲了,我是老公安了!我也懂法律,你們應該讓我說話呀!你們為甚麼不讓人說話?!你們這樣做是對法律的踐踏、是對法輪大法的誣陷……
柳延峰打斷了栗從春的話,喊下一個、下一個李明濤!公訴人對你的指控,你有沒有異議?李明濤講:法輪功一九九二年傳出,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訴訟人對我的指控是誣陷……被柳打斷了。柳問:申有亮你對公訴人對你的指控有沒有異議?申有亮還沒有回答,柳自己就回答了:沒有?是吧?申說,是。下面幾個就更不讓多說了,都是柳延峰提問,當事人回答有還是沒有。
就這樣當事人自由發言就結束了,時間一共才七分鐘。
不管是法官柳延峰還是公訴人栗文英,讀當事人的材料都特別急、快;說話模稜兩可,打馬虎眼;用的是當地口語。他們這樣做,一是叫你聽不懂;二是叫你沒有思考的餘地,就是他們做了手腳的也讓你很難聽的出來。他們把材料念過去了,當事人還沒愣過神來。在還沒弄明白他(她)念和說的是甚麼,他(她)就已經又開始了下一個問題。
所謂的「庭審程序」似乎都有,但都是蜻蜓點水一點就過,目的就是不讓你說話,一說就被打斷、叫停,再說就警告。你再說,如果是辯護律師的,就罷免你發言權,叫你再也沒有再講的機會;如果是家人代理辯護的,根本就不讓你多說,多說就警告,再說就被拖出法庭;如果是旁聽的就更別說了,在座位上稍一發聲,立馬就有一群法警圍上,拖的拽的呵斥的一齊上,旁聽人中就有一位女的,不知道犯了法庭甚麼規矩,差點被拖出法庭。
此次開庭,六名當事人,三名律師(一名被柳延峰逐出法庭)三名代理辯護人,共用時間四個小時,就是從上午九時二十七分宣布開庭,下午一時二十七分宣布庭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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