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由於在女子監獄長年做苦力,超負荷的勞動,齊向儒的身體被迫害得非常虛弱,下身流血不止,醫院檢查結果是子宮肌瘤。即使這樣,獄警仍不讓她休息,不讓她睡覺,還要罰站到深夜。
二零零九年的一個星期日,齊向儒被叫到辦公室,一句話也沒說,惡人就開始電她,專選脖子、後背、手、臉等敏感部位,脖子和後背起了很大一片泡,大約電四十多分鐘之後,直到電棍沒電。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齊向儒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長達十六年的迫害元凶江澤民。
法輪大法帶給她幸福
齊向儒,女,五十三歲,家住瀋陽市康平縣,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如飢似渴地學法、煉功,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以前的多種疾病如骨質增生、鼻炎、腎炎等不翼而飛。
曾最為讓她痛苦的是腰椎骨刺往裏增生,直接影響坐骨神經,她曾經去過好多醫院,各種辦法都想了,也沒見效,幹不了重活,非常痛苦,原來單位有些掃雪、曬糧等活,她總是出工卻不出力。學大法後,齊向儒身體好了,活幹的也多了,總是樂呵呵地搶著幹活,甚麼都不計較。
那時她每天上班,她首先把辦公室的衛生打掃乾淨,然後把四樓走廊和窗台打掃乾淨,每天如此,沒事了,她靜靜地看書、抄書。她們科長逢人就說:「這學法輪功太好了,人都這樣不爭、不鬥、不斤斤計較,幹活任勞任怨真好!」好多年過去了,有人提起她,她們科長還說:「太好了,法輪功真好。」
是啊,修煉法輪大法後,真、善、忍教會了齊向儒做人的道理,使她的生活充實、快樂、幸福。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利用手中的權力發動了對修煉真、善、忍民眾的史無前例的殘酷迫害,齊向儒也屢次遭綁架、非法關押,以至九年冤獄。以下是齊向儒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遭受迫害的事實
我在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去遼寧省政府上訪。結果,警察連推帶打,把上訪的眾多法輪功學員一個個推上事先準備的大客車上,拉到據說是東陵區體育場。警察要求每個人說出姓名、地址。第二天,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準備去北京上訪,一路上到處是警察,他們隨時搜身,查身份證,進不了京,回家後,我就成了單位的重點監控對像,每天上下班有人跟著,沒有人身自由。壓力很大。
一九九九年十月五日,我看到大法被誣陷,師父被通緝,再次去北京上訪,為師父討回清白,還大法清白,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後不幾天,還沒等去信訪辦,就被警察綁架了,然後被康平縣公安局劫持到瀋陽市第五行政拘留所。十月三十日,我被轉到女子自強學校(關押賣淫女的地方),非法關押二個月後,十二月十五日回到家中。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鎮南派出所的幾個人闖入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搜查,翻出了一些大法書和真相資料,之後,把我綁架到鎮南派出所,要求我說出資料的來源,我拒絕,然後他們就錄像造假,我不配合,他們就強制錄。後來我趁警察不注意,從派出所走脫,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我走脫後,警察綁架了我修煉的姐姐,並非法拘留十五天以便交差。)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凌晨三點多鐘,康平縣東關鎮派出所將我綁架到瀋陽市看守所,被關押了六個多月,絕食六十八天(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九月二十八日),這期間,警察將我綁在死人床上強制灌食,他們灌食不是怕我有生命危險,而是為了折磨我,有一次灌食我呼吸困難,甚至要窒息了,這時旁邊穿白大褂的人還說:「沒事,你看她臉色有紅是白的,灌!」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我的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二十多斤降到八十多斤,身體已極度虛弱。九月三十日,康平縣法院非法提審我、孟玉華(女)和邵大偉(男),用一個麵包車把我們三人拉到瀋陽市看守所附近的一個苞米地裏偷偷地非法宣判,我們三人分別被非法判刑九年、十三年半、七年。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我被非法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八大隊四小隊,警察罰我坐小板凳(長約三十釐米,寬十釐米,高二十釐米),坐了三個多月臀部都坐爛了,之後我只得要求幹活(警察要求,思想不轉變是不能幹活的。幹活也非常苦,但比起罰坐小板凳要輕鬆一些)。每天出工早六點半,收工二十三點,但很少正點收工,一般都要加班,經常是連軸轉,每天只睡很少的覺。
二零零七年,由於長年做苦力,超負荷的勞動我身體被迫害的非常虛弱,來例假不走,流血不止,去醫院檢查,說是子宮肌瘤。這時又換了隊長,她強迫我轉化背監規,不背就罰站,罰打掃廁所,別人休息,不讓我休息,別人睡覺,不讓我睡覺,每天晚上收工回到宿舍,開始罰站一直站到二十一點三十分,星期日就得從早上七點站到晚上七點,挑起仇恨,只要我不背監規,就不准許全監室的人看電視,每天以產量低為由把我叫到辦公室電擊、罰蹲、罰站,經常當眾辱罵、羞辱,強制我看電視片,內容是某某、某某某等是怎麼樣轉化,怎麼回家的。
二零零九年的一個星期日,小隊長把我和另外兩個刑事犯叫到辦公室,進屋一句話也沒說,就開始電,專選脖子、後背、手、臉等敏感部位,脖子和後背起了很大一片泡,大約電四十多分鐘之後直到電棍沒電,然後強迫繼續幹活。二零零八年,丈夫被迫提出與我離婚。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經歷了九年冤獄被釋放回來。我被迫害的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遼寧省康平縣齊向儒歷經九年冤獄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康平二牛派出所配合瀋陽國保大隊又一次把我綁架,沒有任何理由把我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二十五天後無罪釋放。
我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在中共對法輪功近十六年的迫害中,被非法關押近十年,我們修煉真、善、忍,我們只做好事,不做壞事,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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