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英芬 |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夜間,河北省邢台市柏鄉縣公安局動用消防隊、防暴警察,砸破門窗,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趙英芬家中搶掠許多真相資料,並非法抓捕了趙英芬(邢台市橋西區人,四十多歲),隨後將趙英芬關到了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一月七日,趙英芬的丈夫和律師去邢台市第一看守所會見趙英芬,看守所以趙英芬不穿號服不戴手銬為由不許接見,隨後,趙的丈夫和律師去柏鄉縣公安局找到國保隊長武偉志,律師從法律角度講明修煉法輪功合法,發資料、講真相合法。但國保大隊還是欲加重迫害。
看到趙英芬被批捕的消息,為柏鄉公、檢、法這些人感到悲哀,法輪功學員利用各種方式給他們講真相,他們卻偏要追隨江澤民一條路走到黑,真的為他們很痛心。他們一味的做惡,那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償還不起的業債。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他們今天對趙英芬的批捕就是他們犯罪的證據。
家庭信息:黃國強是任縣邢灣鎮牛辛寨村人,大哥:黃國華,:二哥黃國良在中央工作, 黃國強的電話號碼:13333196997,
國保隊長 武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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