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香堂,男,河北省沙河市西葛泉人,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在邢台到沙河的101次車的終點站,被兩個便衣直接綁架。從七月十四日到八月二十日,他先後被秘密關押在邢台市高開區公安分局(兩天)、河北省刑警大隊沙河城中隊(二十三天)、東汪派出所(十三天)。在此期間,郝香堂遭刑訊逼供,被酷刑折磨三十八天,包括坐鐵椅子、電擊、熬鷹(不准睡覺)、螺絲刀刺腳心、用樹枝抽腳心等等。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參與酷刑迫害郝香堂的有:高開區公安分局局長劉佔峰、國保大隊劉東坡、王煥芳,以及沙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侯守紅、東汪派出所等警察。
邢台市公檢法機構互相勾結,先後在五月二十三日、六月三十日對郝香堂非法庭審,每次開庭,法院都如臨大敵,調集邢台市公安局、橋東區公安分局、高開區公安分局、沙河城刑警中隊、沙河城派出所、東汪派出所、沙河市公安局的大批警力,警戒橋東區法院內外。而且,儘管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法庭仍然罔顧法律與事實,強行對郝香堂非法判刑五年。
河北省邢台市橋東區法院:
院長穆希河13932917778
涉案法官馬軍驍(女)13171857676
邢台市高開區分局:
局長劉佔峰13503197888、13363710999
國保大隊:劉東坡15531900777教導員王煥芳13393093008
沙河市國保大隊:副隊長侯守紅15630930789
沙河城刑警中隊:隊長郝慶1393092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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