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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教師遭冤獄迫害離世 生前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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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沈北新區法輪功學員奚常海被迫害得癱瘓,出獄後歷經兩年多的病痛折磨,醫院多次的搶救無效,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傍晚五點許含冤離世,終年六十八歲。聽到這個消息,奚常海親朋好友一片悲痛。

奚常海因修煉法輪功而遭到的中共的迫害,當地人都熟知,都說:「奚常海一家被害得太慘了,奚老師站著進去(監獄),坐著出來。

奚常海是瀋陽市沈北新區財落鎮財落小學的退休體育教師,長得高大魁梧,他的妻子是財落中學的老師,夫妻二人的學生遍及財落鎮。奚常海二零零一年二月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張士教養院(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奚常海被沈北新區610辦公室、公、檢、法系統枉判十一年重刑,關押瀋陽監獄城的第一監獄內。一個身體魁健的人被折磨的奄奄一息,家人多次要求保外就醫,沈北新區610辦公室主任高潔(女)就是不給辦理手續,他的妻子四處奔波求救,二零一三年才得以保外就醫,把已經被迫害的癱瘓在輪椅上的奚常海抬回家,此時的奚常海,已經無法行走,大小便經常失禁。

坐落於瀋陽監獄城內的瀋陽第一監獄,是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黑窩,遼寧省內被判重刑的法輪功學員都關押於此,瀋陽第一監獄因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手段殘忍,已多次被明慧網曝光,已有多名法輪功學員慘死於瀋陽第一監獄。而奚常海這種「回家死」的殺人方法是中共監獄新發明,人迫害快不行了,把你放回家,死在家裏,監獄還不擔任何責任。

去世前的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聽說到起訴江澤民的消息後,奚常海就將自己所遭受的迫害經歷,寫成刑事控告狀,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起訴江澤民的罪行。

以下是奚常海刑事控告狀(個人部份)的部份敘述。

一、修煉法輪功,我身心都獲得了很大的收益。

一九九六年,我有幸得法。當我拿起《轉法輪》這本寶書時,心裏一震,這正是我要找的。當天晚上,我一口氣看完了《轉法輪》,覺得這是千年不遇、萬年不遇的高德大法。從此,我就堅定地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

通過學法煉功,困擾我多年的失眠症、神經衰弱、風濕症,神經性胃腸炎都好了。身體無病,走路一身輕。而且多年難以戒掉的煙癮、酒癮,學法後馬上戒掉了。我修心向善,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家庭和睦,工作順利,在單位和社會上是公認的好人。我沐浴在浩蕩的佛法中。思想境界得到昇華。

二、我(控告人:奚常海)遭受的迫害經歷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對法輪功全面迫害後,十六年來,我深受其害。我因為堅修大法不放棄,被長期監控,跟蹤,騷擾。失去了人身自由,家人也不得安寧。十幾年的迫害,我被兩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抄家,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重刑十一年。給我的肉體和精神帶來巨大的痛苦,給家庭造成了極大的精神的傷害和經濟上的損失。這一切都是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違反國家憲法和法律造成的。為此,我要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具體控告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迫害法輪功的當天下午,鎮政府鄭慶文夥同文教組長吳俊德等幾人,闖入我家中,非法抄走學員們(我家是煉功點)的大法書籍,牆上懸掛的師父法像,法輪圖形,《論語》等,就連學員們的坐墊也都搜走了。晚上又把我叫到鎮政府,書記何寶剛、副鎮長劉明純分別訓話,連續三天逼迫、恐嚇,威脅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同時我家被嚴密監控,房前屋後常有警車出現。白天晚上時有人影晃動。我的心理和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我的家人也受到周圍人的不解、嘲笑和蔑視。

二零零一年一月,我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人舉報,當地派出所從單位綁架了我,抄家搜走了我的大法書。當天把我直接押送到新城子拘留所,非法拘留三十天,對我進行非法逼供、審訊,坐涼板凳,吃不飽,家人送的棉衣棉褲沒給我,受盡了折磨。

二零零一年二月,我被判勞教一年,關押在張士教養院(勞教所),勞教期間停發工資,強迫轉化,不讓睡覺,強行洗腦,輪番說教,不轉化不放過。折磨得我內心痛苦,精神疲憊,使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損傷。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在江澤民操控命令下,沈北新區公、檢、法系統,一味執行迫害命令,製造了一起世人震驚的「沈北冤案」。綁架了四名法輪功學員。四個家庭都被非法抄家。四名法輪功學員分別枉判:六年、八年、十年、十一年重刑。其中我被枉判十一年重刑。這次綁架和非法抄家,公安局和國保大隊事先預謀好,讓本村熟人敲門騙開房門,然後躲在樓道裏十多名警察像土匪一樣,一擁而進,不出示任何證件,就到處亂翻,到處搜查,其場面使人膽戰心驚,令人不堪回首。執法人知法犯法,明知對四名法輪功學員重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仍然追隨江澤民違法犯罪,給四個家庭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我被綁架後關押在沈北新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六個月。那段時間,都是晚上逼供,不讓睡覺,精神都是恍惚的,身心極度疲憊,遠遠超過肉體上的傷痛。

二零零九年,我被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城,刑期十一年。從此,我在那人間地獄般的環境中度日如年,飽嘗了冤獄之苦。在監獄中,長期在黑暗潮濕的監室內,見不到陽光,長期坐小板凳,屁股的肉皮坐破一層又一層,到現在肉皮(皮膚)還高,是黑色的。獄中不許家人接見,後期即使接見了,時間短還有監聽,這種高牆內的痛苦,使我的身體嚴重受損。

我被迫害得出現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腦梗、腎衰竭、眼睛看不清東西、行走不便等,只好坐輪椅。我曾經幾次暈倒在監獄裏。家人得知後,向獄方提出保外就醫,可是沈北新區610辦公室就是不給簽字,拖了又拖。家人經過三年半的時間,幾經周折,最後他們看我人都奄奄一息了,才於二零一三年給我辦保外出來,他們是在執行江澤民的「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指令。

從二零零八年開始到今天,我的退休金被取消了,一分錢不給。我的兒子因我修煉法輪功而失去工作。心理遭受挫折、精神受到嚴重打擊。這場本不該有的浩劫,給我和家人帶來的痛苦和傷害,罄竹難書。

因此,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控告請求,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被控告人江澤民的刑事責任,賠償精神和經濟損失,還人間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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