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喀左,沒找到國保大隊長,就去了A同修被非法關押的地方──朝陽西大營子拘留所。目地是想近距離發正念,並想見一見A同修給同修添正念。
到了拘留所門衛不讓見,說送衣服可以,那就送衣服吧。A的家人同修B正在打電話沒來得及進去,我緊跟A同修的哥哥(未修煉法輪功)進去了,門衛說只能一個人進去,我沒聽他的。經過一個院子就是辦公室,我對裏面警察說要見A同修,還是不行,對他簡單的講一講A同修按「真、善、忍」做好人,沒幹任何壞事,不該被關押在這。出了辦公室,我環視了一下四週,辦公室側面還有一個大門,門外站著一個警察,過去跟他講了真相,但顧慮同修的哥哥,沒有講三退。
送完衣服出來,想起另一同修說過,來這裏見同修不讓見,她就啪啪拍窗戶,說:「我必須要見!」結果破例讓見了。我把這事告訴了同修B,當時腦子裏想出了一個「方案」,我就跟同修B說:「我們就跟門衛說,上邊我們都疏通好了,明天就放人,今天必須得看看人是否安好。」同修B馬上說:說假話不對吧。我趕緊解釋說:「上邊當然是天上了,明天放人是我們堅信同修明天一定能出來,也不算假話。」同修B說:「也許不錯,但我們也不一定非要見,正念加持溝通不也一樣嗎?」就這樣「方案」被取消了。
晚上回來後,針對如何營救同修又進行了交流,與同修A同去講真相的同修,說自己雖然走脫了,但同修A卻被邪惡迫害,感到很愧疚。我也說不出來甚麼,但總覺得不安和差點甚麼。晚上睡下後,不知甚麼時候醒了,這時頭腦非常清醒,頭腦裏浮現出同修的話「愧疚」。猛然想起是「心態」,就差到這。我明白是師父點化我。是呀,我是以何種心態對待此事的,趕緊向內找,回想起昨天的事,同修的「啪啪拍窗戶」是表面的體現,「我必須要見」這堅定的一念才是關鍵所在。我以為「方案」是正念想出來的,仔細一找裏面卻隱藏著邪靈的「騙」,扣上一個「天上」的大帽子加以掩蓋,事不在大小,一念的背後竟然隱藏著這麼骯髒的東西。同時也找到了昨晚交流的一點欠缺,關於營救同修的辦法和經驗談的比較多,而純淨的心態生出正念方面談的比較少,而恰恰以純淨的心態發出強大的正念才是否定迫害、營救同修的根本。
明白了這一點,首先擺正自己的心態,大法弟子是整體,迫害同修就是迫害大法,因為同修是大法粒子,迫害同修就等於迫害我。那麼「幫」同修發正念,「幫」同修要人,潛意識中的「幫」這一念不對。反過來說如果我是同修A,可能在拘留所時時發正念;如果我是同修A的家人同修B,可能請假不上班,全身心投入營救同修A。而我只是加長了發正念的時間,增加了發正念的次數,常人中的甚麼事也沒放,顯然這樣的力度遠遠不夠。那該怎麼做?這時,師父在《轉法輪》中的一段講法打入我的腦海「這個具體問題我不管,我是給煉功人講法,不是給常人隨隨便便講如何生活的。具體問題怎麼去做,那麼就用大法去衡量,你覺的怎麼做好,你就怎麼做。常人他想幹甚麼就幹甚麼,那是常人中的事情,人人都真修那是不可能的。而作為煉功人,就應該高標準要求了,所以這裏是給煉功人提出的條件。」那生活、工作與做好三件事的問題,與做飯、殺生問題是不是一個道理。營救同修緊迫,講真相救度眾生一樣緊迫。眾生人這面不明白,可是神那面都在翹首企盼等得救呀!這時,我更加明確的知道了如何對待常人的工作和生活了,同時我發出強大的一念,除了救度眾生之外,不准常人的任何麻煩事發生,從而干擾我做三件事。
師父在《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說:「別人發生矛盾的時候,作為第三者你都應該想一想:我應該怎麼樣做的好,這件事情換成我能不能守住自己、像修煉人一樣面對批評與意見?修煉就是向內找,對與不對都找自己,修就是修去人的心。」同修被迫害我也得找自己呀。喀左同修少,以前也多次出現過同修到那裏講真相被迫害的,沒重視往那發正念,講真相也不願意往那邊去,平時發正念都是針對本地區和自己講真相所到之處的邪惡,有很強的保護自我之心。還有訴江同修被迫害,發正念時還有一念「求師父給自己下一個罩,不許邪惡闖進來」,沒有把自己當神,沒有「來了正好講真相,把警察救了」的正念,這和常人求佛保祐自己消災、解難有何區別。
還有同修被迫害了,包括以病業方式迫害的。幫同修找漏,好像漏找到了迫害才否定了,病的狀態才好了呢?好像向內找是為了好病,這不正好承認了邪惡的迫害了嗎?我們修煉的好壞有師父管,邪惡哪配插手。反過來再想,同修A開不開車,遇事有沒有智慧,翻沒翻出東西,該不該提高了等等與邪惡的迫害有關係嗎?同修用甚麼方式救人,那是神的選擇,同修講真相救人,做的是最正的事,誰迫害誰有罪。恰恰我們有了這些不正的念,加重了同修的被迫害。
從同修的被迫害,反觀自己的修煉,還存在很大的差距,唯有學好法,精進,精進,再精進。
一點淺見,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