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會芳 |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崔會芳的辯護人黎雄兵律師到佳木斯看守所會見了崔會芳。十八日,律師到前進區法院要求閱卷並且向案件承辦人葛莉表明了律師意見:此案並不涉秘密,不應該對崔會芳起訴,希望法院能夠依法辦案。閱卷後,黎律師認為,給崔會芳定罪的依據──黑龍江省保密局出具的「密級鑑定書」,「密級鑑定書」上沒有相關負責人的簽名或蓋章,也沒有負責人的司法鑑定意見,鑑定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密級鑑定書」 |
崔會芳,現年五十二歲,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制度解體後,改為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察。崔會芳在佳木斯市勞教所工作期間,曾經親眼目睹和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觸法輪功,了解真相後開始誠意閱讀法輪功書籍,並受益於法輪功,崔女士不僅目睹也親身體驗了法輪功的超常、神奇與美好,自己也走上了返本歸真的修煉之路,成為了真正的法輪功學員。崔會芳曾因到建三江前進農場現場聲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審,後遭國安、國保監控,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綁架,以「持有國家機密文件」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至今。
崔會芳案從四月一日報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於證據不足無法起訴,二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在此期間崔會芳親友曾多次前往佳木斯市前進檢察院找主辦人洪藹墡,但洪一直躲避家屬,案件在八月二十五日已提起公訴移送法院,而家屬和律師一直到九月十六日會見後才得知此消息。
律師說,「按照法律規定,辦案機關需將涉及案件案情的鑑定結論告知當事人,並聽取當事人意見。辯護律師提出過鑑定申請,辦案機關也應當將啟動鑑定程序之後的鑑定結果告知辯護律師。可是律師和崔會芳本人都沒有收到鑑定結論沒有見到鑑定文書,檢察院的辦案程序並沒有遵守法律規定。也因此影響我們申請重新鑑定和其它法律救濟權利。」「此前,家屬、朋友、律師多次找到檢察官洪藹墡提出異議,指出案件繫出於對崔會芳由警察到大法弟子身份轉變的打壓和迫害。檢察官也表明,她會客觀公正辦案,頂住外來壓力,讓律師放心。可是,明顯不構成國家機密的三份工作文件而今被「鑑定」為國家機密,檢察官自己或許也覺得事與願違只得硬著頭皮「辦下去」,悄悄提起公訴將皮球踢給法院。」
說給公檢法同行的話
被非法關押前,崔會芳曾經在談到她的修煉體會時說到:當我剛剛走進這個群體時,也曾有過不安的心理,「我是警察呀,如果別人知道了我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了,會怎麼看我,我的將來……」可當我冷靜下來後,我問自己,按真善忍做人好不好?回答,好!我身體的疾病好了是不是真的,回答:是真的。既然你不是在欺騙自己,你還懷疑自己的選擇嗎?當有一天別人知道了自己也是法輪功修煉者,甚至遭到打壓了你會不會後悔。回答:不會。當我看到我的同行們還被謊言毒害的時候,有的甚至被疾病折磨的很痛苦的時候,我多麼希望他們早點明白真相,都來看看《轉法輪》,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呀!
佳木斯市前進區人民檢察院
起訴科:洪藹墡8305977(辦公電話)
佳木斯市前進區人民法院電話
姓名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
王力 8328205 8124966 13836648880
劉旭 8328204 8229229 13945478588
趙慶林 8328265 8664400 13664540111
盛煤 8328202 8646846 13945489136
齊海榕 8328203 6050999 13803665555
李鐵軍 8328203 8615681 13512660396
以上是主要負責人
辦公室: 劉慶民 8328256 8137288 13945497500
政工科: 姜一 8328269 8316565 15946584789
刑事庭: 周剛 8328132 8655312 13163514111
葛莉 8328135(崔會芳案承辦人)
少年庭: 李仲華 8328277 8693298 13836649482
民一庭: 郭璽良 8328136 8679855 13945460104
民二庭: 張慶偉 8328398 8666841 13359648999
行政庭: 尤偉業 8328279 8640442 13009767749
立案庭: 梁顯宗 8328227 8227919 13704860202
審監庭: 高傑 8328206 8435997 13512663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