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鄧智慧老人在控告書中講述自己的遭遇。
我原是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供銷社伍城大廈職工。一九九八年,單位突然破產,夫妻雙雙下崗。下崗後,因為年齡偏大,找工作困難很多。沒有了經濟來源,心情也不好。逐漸周身無力,例假不止,到縣醫院檢查,才知道是子宮肌瘤。單位突然破產,又無醫療費,兒子正讀書需要錢,快九十歲的父母要贍養。沒有錢,還要交自己的養老保險費,孩子讀書交學費也困難,真是走投無路。
一九九九年三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我謹遵李洪志師父的教導,按照「真、善、忍」的標準指導自己的行為,約束自己的心。很快就發生了奇蹟,不但身體迅速變好,整個身心都發生了本質的改變。短短幾月,以前愛發脾氣,不想發了;以前身體不好,因生小孩後得的頭風症、頭痛,還有腿疼、肩周炎、婦科病症、氣虛、咽喉炎、腎虛、風濕病、子宮肌瘤等,都不翼而飛。特別是原來飯前中藥、飯後西藥,周身沒力氣,家住五樓,上了樓就不想下樓,這些,我一煉法輪功,都好了。有了忍讓與寬容的心境,隨著修真修善,心胸逐漸擴展,不再生氣和發脾氣了,家庭和睦,快樂。樸實的真實是最能感動人的,家人、鄰居、朋友也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
就在我修煉大法幾個月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在整個中國大陸,江澤民一手製造了這場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迫害運動,瘋狂、邪惡,曠日持久,特別是用謊言和欺騙的宣傳手法,污衊、陷害,毒害了整個中國人民,罪大惡極。
因為這場毫無理性、人性、道德的迫害,我三次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判刑。
二零零一年暴力綁架到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八點多鐘,我在家看電視,穿的便衣的國保大隊張躍君等十幾人在未出示任何證件闖入家中非法搜查,七、八個人把我從五樓往下拖,我就大聲喊:「搶人啦!」宿舍樓的很多人都出來,目睹了七、八個人像拖死刑犯一樣的腳不沾地的把我拖起跑的暴力行為,鞋也拖掉,拖到大門口時,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沒做任何壞事」,沒有人敢吭聲,他們把我拖出大門,大門外停了許多輛警車,閃著紅燈,很多人在觀看,他們把我塞入警車,拉到凱江派出所。
派出所的指導員上來就踢我幾腳,我說:我沒做任何壞事,為甚麼抓我?他說:江澤民這幫子人叫我們抓你們,我們端著這碗飯,沒辦法。當時公安局長壽恩澤也來了,我指著被拖青紫的雙手臂說:你看這些,這是你屬下的「功勞」!我指著指導員,說:他也來踢我,壽局長不吱聲。後來,他們說送我回家,結果把我綁架到看守所,鞋被他們拖掉了,綁架到看守所都是打的赤腳。
在看守所好多天,手臂還是青紫的,一個檢察院駐看守所姓石的人員,看見我青紫的手臂,問我:是誰打的?我告訴他:我在家看電視,被國保大隊七、八個人拖起就跑,是拖的。他就說:要是有人打你,就告訴我。在看守所,國保大隊提審多次,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就罵我是頑固分子,罵我是反革命,並強行要我承認煉法輪功是反對政府,反對共產黨。我告訴他們:我工作幾十年,老了,身體不好,就鍛煉身體,誰也不反。又叫來親戚、朋友來勸我別煉了,我的朋友流著淚勸我說:「你又沒貪佔別人一分錢,把你關在這裏,不划算,你就說不練了,就好出來。」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們用親情給我施加壓力以達到迫使我放棄信仰的目的,也使家人,親朋好友遭受到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八天。強行交所謂的保證金五千元。(向親戚借的五千元)後來在多次索要下,於二零零二年九月退還。
回家後,限制行動自由,不許離開當地,也不許上北京。因我修煉了法輪功,居委會把每月的低保生活費一百元也取消了。國保、住街民警、居委會、經常來騷擾。一段時間,我聽見腳步聲、敲門聲,汽車喇叭聲,就神經緊張,嚇得心跳不止。這次迫害,使我和我的家人、親戚、朋友的身心都遭受了巨大的傷害!
二零零六年再遭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上午九點多鐘,我在家織毛衣,住街民警楊文宇騙開門後,中江縣國保大隊都穿的便衣,陸雪勇、黎兵、何顯田、及街道居委會、來了十幾個人抄家,搶走所有法輪功書籍、師父法像、資料、光碟等等。他們要我跟他們走,我說:我在家沒做任何壞事,是你們在犯法,我不去。盧雪勇伸手捉住我的腳脖,一人抓起另一隻腳,國保隊長黎兵等七、八個人如狼似虎把我仰面朝天的拖下五樓,又把我綁架到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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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快過年了,快九十歲的老父母氣得住了醫院。在看守所把我同殺人犯、搶劫犯關在一起,那個殺人犯就睡在我的旁邊,每天晚上,那個殺人犯翻身時,鐵鏈子的響聲嚇得我心驚膽顫,根本無法入睡。每天強制勞動十幾個小時。有段時間做筆芯,每天要做六、七百隻。兩隻手的拇指、十指、中指被筆尖把肉皮奪得稀爛,檢察院兩個法官來做筆錄,指印都無法蓋。看守所用手銬將我雙手銬住到縣醫院檢查。這次,我本來已經痊癒了的子宮肌瘤又查出了病症,打B超還有一團陰影。查出有「病」後,取保候審回家。在看守所七十天後被保釋出來。
二零零六年冤判四年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中午,我在家煮飯,凱江派出所所長曹金民騙我丈夫說來家問我一句話,我把門打開,(丈夫在民營企業打工還沒下班,曹金民就去把他叫來,哄我開門)曹金明說,我是執行法院的命令。七、八個人又把我綁架到看守所。
十一月三日上午九點,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法院在沒有律師的辯護,也未作任何調查,未通知任何親屬、就枉判我四年。在法庭定罪之前,被告都是嫌疑人,哪怕是殺人嫌疑人都有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可是中江縣法院對法輪功就可以隨便這樣冤判。
冤判四年,倆個老人精神受到巨大打擊,我還沒出監獄,老父親就離世了。一年多後老母親也離世了。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我被中江縣看守所綁架到四川省女子監獄第三監區(二-六),監獄住址資陽市簡陽縣養馬河鎮。在監獄裏,每個法輪功學員分散到不同的號房,每個法輪功學員有幾個刑事犯監控,吃飯、睡覺、上廁所都一起去。法輪功學員說了甚麼,犯人都要向警察報告,隨時掌握思想情況。每天強制勞動十幾個小時,打報告時自己說自己是罪犯,沒有人格尊嚴,每天要打多次報告,上廁所也要打報告。不許和其他大法弟子說話,不許煉功。由人看管逼寫「認罪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每個月必須寫思想認識。與家屬來往信件必須檢查後才能寄出,接電話時被監聽。在精神上、肉體上的折磨、深深銘刻在了記憶中。
零八年奧運期間,所有的警察不放假,連續上班,把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在一起嚴管,每天上午都是洗腦、「轉化」。有一天上午,一個警察政治教育後說:把你們拉出去槍斃(當時就有一個七十多歲滿頭白髮的老太太哭了)。這個警察把「教育」的任務完成後,又說:這段時間天氣溫差很大,早晚很涼,多穿一件衣服(註﹕其實有的警察還是有人性在,只是被洗腦、欺騙中,違背良心、執行了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午在車間勞動,我腦袋裏老是這一句話:要槍斃了,要槍斃了……。第二天,發現那個七十多歲滿頭白髮的老太太眼睛都哭紅了,她說:我就是鍛煉身體,把我關在這裏,還要槍斃!她氣得中午飯沒吃,哭了一下午,晚飯沒吃,又哭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早飯也沒吃,坐那兒還在哭。
慢慢地我從迫害中逐漸清醒過來,煉法輪功沒有錯,迫害是毫無理性和人性的作惡!於是,在逆境中仍然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和踐行,做道德高尚的好人。監獄裏的警察和犯人,在和法輪功學員接觸中發現,法輪功學員都是老實本份、心地善良,無怨無恨,做任何事情都很認真,一絲不苟,吃苦耐勞,是難得的好人。在監獄裏的廠家質檢員也說,你們法輪功質量做的最好,只有法輪功做的才放心。那些犯人說:我們做了壞事關在這裏,你們好人也關在這裏,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幾年冤枉的牢獄生活、所謂的勞動改造中,警察和犯人都認同我是好人,所以減刑八個月,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提前釋放回家。
這場迫害,不但對本人造成很大的傷害,也給我的家庭、親朋好友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痛苦。造成的傷害不是簡簡單單幾句話就能描述的。我的丈夫在株連迫害下,精神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擔驚受怕,尤其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經常夜不能寐,經常不出門,也不同別人說話。
至今仍遭監視、限制旅行
出獄至今,我一直處於被監視之中。片警、居委會經常對我進行騷擾,暗中指使人監視我。電話長期監控,特別是五一、十一、過年,所謂的「敏感日」,電話打不出去,打進來要打多次才行。
我只有一個獨子,去年我兒媳要生孩子,讓我去帶孫子,可是公安局卻不給我辦護照,護照不就是一個人的身份證嗎?卻不給我辦,我去不成,我兒媳生氣,不把孫子帶我家來。
今年四月份是我大姐八十歲的生日,我去看她,在德陽火車站檢票口隨身帶的東西安檢完,檢查車票出示身份證時,驗票員看身份證後說身份證上有甚麼字,馬上把我的火車票和身份證都拿走,叫我到警察那兒去登記。警察問我到那兒去,去幹啥?加入過甚麼組織沒有?有甚麼活動?我叫他把車票和身份證給我,他不給,要我把所有的行李打開又重新搜查後才給。
我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能做甚麼呢?安檢後還要搜查,一個驗票員就可以隨便扣下乘車公民和證件行李,這是法治社會嗎?這不就是江澤民濫用職權指使層層迫害法輪功的政策還在繼續嗎?
因此,我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還人間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