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永倩今年40歲,是石家莊市南位村村民。97年得法,得法前,體弱多病,經常發燒,20歲那年夏天,肺部有陰影,不停的咳嗽,光輸液輸了一個多禮拜。得法後,身體健康了,尤其是得法19年,一次也沒有發燒過。
以下是寧永倩修煉法輪功後的受益事實:
1996年夏天,以真、善、忍為修煉標準的法輪大法傳到我們村,我有幸得法,得法後,我身心受益,不僅身體健康了,心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大法教人做好人,做事先考慮別人。我收到假錢就把它銷毀,不去坑害別人,撿到錢就想方設法找到失主,把錢還給人家。
一個在雪地裏凍了兩天兩夜的素不相識的大學生,因為沒找到工作,錢花光了,沒法回家,我在自己也不寬裕的情況下支援了他錢,讓他回家與親人團聚。
一個老大爺喝了點兒酒,摔倒在路邊,眼鏡片兒劃破額頭,血流了半邊臉,我頂著被訛詐的心理壓力帶老大爺去診所就醫並送他回了家,集市上的人們投來讚許的目光,攤主們主動照看我落在路邊的自行車,連診所醫生也拒收診費,大爺的鄰居們圍著我誇獎我,我說我是學法輪功的,講真、善、忍,一個大媽激動的說真、善、忍好,真、善、忍好。
我小時候我奶奶待我很不好,以致我營養不良,身體虛弱,我心裏很是記恨,得法後,我放下怨恨,不計前嫌,悉心照料她,她現在自言自語的說,就沾著我的光了,見到我姑姑一個勁兒的說我照顧的好。
以上所述在我得法前我是做不到的,我的親身實踐證明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我的師父是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最應該尊敬的人。
以下是寧永倩遭受的迫害事實:
一、依法上訪 慘遭毒打
2000年7月,我依法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開印有「真、善、忍」的橫幅時,遭到廣場上警察的圍追毆打,搶奪橫幅。我被一惡警拖上警車,因我拒交橫幅,在車上一個惡警大打出手,照我左太陽穴猛擊數拳,我就感到頭部劇痛,左太陽穴起了個大青包,左眼瘀血近一個月。
隨後,我被非法關押於北京石景山看守所。半夜十二點以後,石景山公安分局對我進行提審,一警察提審我,他先是裝出一副偽善的面孔,說他如何如何相信法輪功是正確的,來換取我的信任,讓我說出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在得不到任何結果後,他便撕下偽裝,對我拳打腳踢,抓住我的頭髮把我的頭往牆上撞,照我左臉狠打耳光,致使我大半個臉浮腫、麻木,眼腫得幾乎看不見東西。他還惡狠狠地威脅我,「再不說,就送你去黑龍江,那裏已經打死好幾個了。」他還說:「就是打死你也白打,我頂多寫一份檢查就交差了,曾經有一個犯人的胳膊就是我打斷的。」
為了抵制迫害,我開始絕食抗議, 兩天後,我被帶到當地政府在北京的辦事處,背銬在大樓外的樓梯邊,由於我身上有傷,又正在絕食抗議,感到很難受,再也支撐不住,昏了過去。不知何時,一警察過來喊醒了我,原來是當地派出所來接我。回到當地,我才知道,因為我進京上訪當地方村鄉政府對我家敲詐勒索了高達10000元的巨額罰款,至今沒開任何憑證,給我本不富裕的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經濟負擔,方村派出所把我關進了欒城縣看守所。把我沒去上訪的母親非法拘禁到鄉政府。我的父親經受不住打擊一度想輕生。我和同修們集體絕食抵制非法關押,要求無條件釋放。期間,看守所三次把我們送進醫院強行插胃管灌食,我被插得大口大口吐血。一位絕食十幾天的女同修,由於過度虛弱,最後昏了過去,被送進醫院,公安局這才將我們放回家,改為監外執行六個月。由村裏監視,限制人身自由,方村鄉政府還經常派人上門騷擾。
二、在石家莊槐底刑警中隊遭受的迫害
2001年8月的一個晚上,我在馬路上張貼寫有「真善忍」和「法輪大法好」的標語時,被石家莊槐底刑警中隊綁架。在刑警隊,男、女被關在一個小屋裏,由鐵欄杆隔開,男的關在裏面,沒有廁所,只能在桶裏方便,女的擠在外面,當男的方便時,女的只好閉著眼睛,臉向外面。難聞的氣味整天飄盪著,環境是極其骯髒的。
主審我的惡警叫楊劍勇,對我刑訊逼供,多次毒打,因我拒絕簽字,被他踹得大腿青紫了一大片,走路下樓都困難,一次他將我從屋裏一腳踹到門外。為了抵制迫害,我絕食9天,嚴重脫水,瘦弱得不像樣子。他們怕我出事,懼怕承擔責任,極力地想送我出去,但是當地的各個看守所都不敢收我,最後惡警只好把我送到偏遠的深澤縣看守所,在路上,一惡警不耐煩地說:「著急把她軋死算了,就說她跳車要逃跑。」
三、非法勞教,在石家莊勞教所被長期剝奪睡眠33天,逼迫放棄修煉
2001年11月我被非法勞教兩年,轉送到石家莊勞教所五大隊進行強制轉化。
一進勞教所,我就被單獨關在三樓的一間屋裏,不許我睡覺,由兩三個猶大圍著我,上廁所也由她們監視,說累了她們就換班輪番上陣向我灌輸邪惡的謊言,逼我寫「四書」。(就是編造謊言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邪書)。
勞教書有規定,「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後的次日至六十日內向河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或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訴。」但我一進勞教所就受到迫害,這一權利被無情的剝奪了。
隊長們時不時地進來,開始偽善的勸我,後來就變成了恐嚇、威脅,日夜不停。隊長們稱:「這叫車輪戰,不「轉化」就不許睡覺。」經過7天7夜的沒有睡眠的苦熬,我的精神受到嚴重摧殘,出現嚴重幻覺,睜著眼說夢話,我會把一盆洗臉水當板凳坐,在這種失去理智的情況下,我被她們誘導著抄了一份「四書」,算是「轉化」了。
第二天,我清醒過來,知道自己走錯了路,馬上否定那份強制下寫的「四書」,又寫了一份聲明作廢。惡警就開始給我上吊銬兩天兩夜、關禁閉室、凍著我、不許睡覺,直到我難受得快要昏過去,才放下來。仍不許我睡覺,由普教日夜監控近二十天,腿腫得蹲不下,走路困難,腳腫得連鞋和襪子都穿不上。二十天後,開始對我進行第二次強制洗腦,這次他們更兇狠,猶大馮珍梅,照我胸口猛擊三拳,把我打倒在床上,猶大吳建軍多次動手想打我、踢我。大隊長張雙琴多次叫嚷著以「轉捕」來威脅我,其他隊長更是恐嚇、惡語謾罵。這次「車輪戰」歷時了11天,我被熬得手、腳不聽使喚,多次摔倒、碰牆,一個叛徒曾惡狠狠地說:「碰她個頭破血流才對呢,否則,她就不會轉化。」我多次出現幻覺,還迷糊過去,有的猶大在我迷糊時竟然往我鼻子裏塞辣椒,直到有一次我突然失去知覺,無論他們怎麼打都打不醒。他們見謊言迷惑不了我了,只好又讓普教監控我。由於我堅決不放棄對大法的正信,經過33天的苦熬,勞教所終於開始讓我睡覺了。但是他們並不死心,7天後,我被叫到辦公室,逼我寫「四書」,惡警馬國慶、李斌和兩個五大三粗的普教強行按住我,惡警齊紅使勁握著我的手和筆寫誹謗師父的話。我拼命掙扎,並蹬翻了桌子,他們就把我架起來,摔在凳子上,又把我強行按住,直到我筋疲力盡,這種粗暴、卑劣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我的人權,違背了我的意志,我不能忍受對我師父尊嚴的侮辱,向他們抗議,惡警李斌拽過我就照我臉上打,還把我銬在椅子上。
我們不僅肉體承受迫害,精神更受到摧殘,勞教所惡人惡意攻擊大法,給我們施加精神壓力。2002年夏天,電視報導「關淑雲殺女」案,誣蔑法輪功。法輪大法教人向善,不許殺生,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決不會不知道這一點的,更不會殺生。而關淑雲言論行為沒有一點像大法弟子,甚至她所說的甚麼「要關門」完全和勞教所洗腦資料上的一樣,這證明:「要麼殺人案是假的,是給法輪功栽贓的;要麼關淑雲是被它們強制洗腦扭曲了人格的,更說明這些洗腦『轉化』的本質是害人的。」當我向來視察的幹部揭露此事,他們作不出任何解釋,就對我置之不理,最後還通知了勞教所的警察,要加重對我的迫害。
在石家莊勞教所我不僅承受了很大的身體迫害,同時還承受了很大的精神迫害。以致造成我精神狀態極度惡化,時哭時笑,時而自言自語,直到後來和同修一塊背法才得以康復。
在石家莊勞教所同樣遭受精神迫害的王冬梅同修因承受太多的精神壓力,以致不能照顧自己,最後落水而亡;許秀菊同修最後精神崩潰,失蹤,至今毫無音信。
四、在保定勞教所經歷的高壓迫害
2002年10月,石家莊勞教所疾病流行,我不幸傳染上疥瘡,短短二十天,就長遍全身,痛苦不堪,但是,勞教所不但沒有讓我保外就醫,而是轉送到保定勞教所繼續進行迫害。
保定勞教所邪惡至極,那裏的普教多是因吸毒、賣淫、打架鬥毆被抓進來的,惡警就利用她們充當爪牙迫害大法弟子,動不動就體罰、毆打,甚至電棍電、銬大板,還有死人床,進行高強度的殘酷迫害。犯人們拿竹棍把我的手和胳膊打得直抽筋。沒過幾天,惡警又讓猶大向我灌輸邪惡的謊言,我拒絕接受。惡警氣急敗壞,開始體罰我,讓我「面壁」,晚上只許睡三、四個小時,白天接著罰站。後來乾脆就不許我睡覺,晝夜罰站,熬得我直摔跟頭,無數次地碰在牆上,前額起了很多包,多次把旁邊睡覺的人都震醒了,她們才允許我睡覺。沒過一兩天就又開始熬我,就這樣反反復復地迫害我一個月之久,導致我的腿、腳嚴重浮腫,筋骨疼痛,走路困難。期間,在惡警的庇護下,普教多次毒打我,恐嚇我。
有一次,惡警陳亞娟讓我念一些邪惡的話,我拒絕念,她就喚來爪牙毒打我。還有一個叫陳娜的惡警,年齡不足二十歲,卻邪惡到極點,在我被罰站近二十天,腿腳浮腫的情況下,竟然罰我下蹲。我很難蹲下,她就罰我跪下,我不跪,她就指使犯人和猶大狠狠打我。猶大莊會青照我心臟部位猛踹,痛得我幾乎喘不過氣來,惡徒李淑英把我的頭往牆上撞,拿鞋子狠狠抽打我的臉,致使鼻子,嘴均出血,嘴上起了包。她們使勁踩著我的腳,扭我的胳膊和身子要我跪下,惡警陳娜甚至動用電棍電我,最後她們揚言要用膠帶纏住我。惡警劉軍輝不知廉恥地說:「電棍不電人,國家生產它幹甚麼用。」其邪惡程度大有不把我置死不罷休的架勢,我被強逼著艱難下蹲,受迫害近五天五夜,關節劇痛,半夜多次摔倒昏迷過去,莊會青就過來踢我,令我身體受到嚴重摧殘。而且迫害我都是在晚上兩、三點鐘。
我是大法的受益者,但在這種殘酷的高壓迫害下,我難以承受,被迫違心妥協放棄修煉,但這並非我本願,這是我有生以來最痛苦的時刻。
2003年,為抵制勞教所對我的迫害和非法關押,我開始絕水絕食,六天後,我已經很瘦弱,嚴重脫水。勞教所開始給我輸液,12天後,對我強行灌食,又粗又硬的管子插進去,讓人十分痛苦,難受到我竟然把管子從嘴裏吐了出來。由於我過度虛弱,嚴重供血不足,插胃管導致我全身劇烈抽搐、麻木,呼吸十分困難,手背都抽青了,他們不得不將我送進醫院。就在我正在輸液時,又抽搐,醫生束手無策。經過兩天兩夜的痛苦折磨,後來在我仍不見好轉的情況下,勞教所害怕出事,懼怕承擔迫害罪責,將奄奄一息的我送回家。就這樣我提前7個月離開勞教所。
五、被迫流離失所
然而就在我到家第二天,得到消息的方村鎮政法委和610組織立即找上門來,要我寫轉化,否則,等我身體一好就送我回勞教所,或送到沙漠地帶,沒人煙的地方勞改去。為了避免再遭受迫害,在家休養僅7天的我身體沒康復,就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近3年。
在流離失所期間,我曾兩次被非法抓捕迫害且走脫,一次是非典時期被裕華路派出所抓捕,一次是2005年4月份被彭後街派出所抓捕,均被上老虎凳。那個時候我每天都提心吊膽,精神壓力很大,生怕被派出所和當地政府抓住捉回,看見警察、警車都躲著走,居無定所,四處流落。
2005年9月份,我回到家中,以為事情過去了,可以安穩在家生活了。誰知2006年3月7日早晨,裕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610組織在張建生的帶領下,闖進我家,翻箱倒櫃,並將我抓走,關到方村派出所。3月8日,又被方村派出所送進了位於北焦街的法西斯洗腦班洗腦迫害近3個月,對我的非法拘禁沒有給我開具拘留證及任何證明。3月9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活摘器官的惡行在全世界被公開揭露,舉世震驚。
此後,逢年過節及敏感日期,上邊就來人騷擾,甚至搜查,從不間斷,有一次,竟然找到我在外的租房處,妄圖綁架我。
對我家庭的迫害和傷害:
母親
99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方村鄉政府來人讓我母親天天去大隊洗腦,強迫交大法書,交煉功帶,失去修煉環境。
我在2000年去北京上訪時,因說真話,說出我母親也是煉功人,方村鄉政府就把我沒上訪的母親抓到鄉政府,非法關押了一個禮拜,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
家裏老人、小孩得不到照顧。
2001年政府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毒害世人,家人恐懼,大喊大叫不許煉功,讓我母親倍感壓力。給我的家庭造成了嚴重傷害。
父親
在我被迫害期間,我那正直善良的父親,不顧年老體衰,四處奔走於勞教所、看守所、派出所及相關部門,開證明,辦介紹信,為的是見我一面,給我送衣物,其一路艱辛和痛苦可想而知,這場迫害給我們家帶來的傷害是無法形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