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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國安違法干涉公民起訴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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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近幾日四川省南充市法輪功學員去各郵局寄訴江材料,郵局工作人員看了是寄去北京最高檢和最高法就說不能給你們寄。郵局工作人員都說前幾天上面給他們各郵局打了招呼了,凡是法輪功訴江的材料都不准郵寄,若他們郵局人員收了,也寄不出去,國安要來查,查到是起訴江澤民的國安就收走。郵局人員還告訴法輪功學員,南充各郵局凡是起訴江澤民的材料國安打了招呼了不准寄,除南充以外其它地方就不清楚了。

八月幾號南充法輪功學員陳萍五月三十一號寄的訴江材料返回當地,派出所又送到陳萍單位,讓單位領導和陳萍丈夫看了控告信,陳萍丈夫因為怕,回家就跟陳萍鬧,陳萍知道原因後就去她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到警察問了情況。陳萍說我寄給最高檢的控告江澤民的信為甚麼會在你們那?我控告江澤民對我們的迫害是合法的,你們不問我本人案情立案,而去私下透露我的信息,你們還給我丈夫施壓,這是違法的。我們沒有控告你們,是因為你們也是江澤民挑動迫害法輪功的受害者。你們再這樣我連你們一起告。我還要繼續寄起訴江澤民的控告信。警察趕緊說:你是我們南充市的第一個,現在不要再寄,等南充市有一百人寄訴江信時你再寄,那時我都會打電話叫你寄。

八月幾號四川南充法輪功學員王道德和黃治萍夫婦五月三十一號寄的訴江材料也返回當地。

八月十日上午十一點多南充市高坪區國保大隊二人、小龍派出所警察王愛民(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和火車東站派出所一警察共四人去到王道德單位火車東站,他們氣勢洶洶的找到王道德,問王道德向最高檢遞交了起訴江澤民的控告信了嗎?王道德說是。他們問誰寫的,王道德說我家屬寫的。他們又問你們怎麼知道活摘器官的?從他們的這句問話中真是不打自招,說明他們610、國安、警察內部都知道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犯罪事實。還問了與案情無關的問題。火車東站派出所的警察還拿了小型錄音機錄音。

八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多警察又打電話給王道德叫黃治萍去小龍派出所,王道德陪著黃治萍去小龍派出所,到了小龍派出所警察王愛民所在的二樓指導員室,黃治萍問找我來甚麼事,警察王愛民說我們找你來問點事。黃治萍環視了一下,指著裏面的人問他們是做甚麼的?叫甚麼名字?警察王愛民說不急,我會給你介紹。戴眼鏡的那位自覺的掏出印有他照片的上面印有王小川 南充市綜治委員會(市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委員的卡片遞給黃治萍看。與王小川一起的另一位中年以上男子沒有報姓名。不一會小龍綜治辦(鄉鎮610)主任鄧中恆和一名中年男子又來了共五人,鄧中恆介紹了該中年男子是我們片區的網絡管理員胡成斌,指著中年以上男子說姓胡,沒有說具體職務和名字,很遮掩,後來在黃治萍揭穿他不姓胡而網絡管理員姓胡後,小龍綜治辦(鄉鎮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主任鄧中恆才說他姓劉,還是不說具體名字和職務,他本人一直不說話。

警察王愛民問黃治萍:向最高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信嗎?黃治萍回答遞交了。又問甚麼時間遞交的,黃治萍答五月三十一號。問怎樣交的,黃治萍答去郵局寄的特快專遞。問為甚麼控告江澤民,黃治萍答江澤民誹謗污衊法輪功,以權代法迫害我們這麼多年了。問為甚麼現在要告,黃治萍答我們從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起一直都想告江澤民。問為甚麼以前不告現在告,黃治萍答現在條件成熟了。問為甚麼現在條件成熟了,黃治萍答習主席提出有案必立,有案必糾。問你認為法輪功是甚麼,黃治萍答法輪功是佛法。警察王愛民還問了一些與案情無關的問題,黃治萍說與案情無關的問題我不會回答你。警察王愛民說刑法三百條是針對法輪功的和國家定的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黃治萍答我告的就有濫用刑法三百條來對法輪功學員量刑是瀆職罪和亂法行為,並且刑法三百條早在迫害法輪功之前就有了,我們怎麼去破壞三百條的實施吶?還有國家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從九九年到現在沒有哪條法律法規是說法輪功的,法輪功在中國一直都是合法的。警察王愛民強詞奪理說有紅頭文件說法輪功是邪教,黃治萍說請你把那紅頭文件拿給我看。警察王愛民拿不出來。警察王愛民還把以前他們從黃治萍她們居住的小區搜來的幾份真相資料拿來不懷好意的問黃治萍是不是她發的,黃治萍說與本案無關的我不會回答你。因真相資料上有叫人三退的內容,警察王愛民就污衊法輪功學員叫人退黨是與西方反華勢力勾結等話,還說他自己就是黨員等,黃治萍馬上嚴肅的阻止了他,對他說你敢不敢對你今天的話負責,警察王愛民說敢。黃治萍指著其他四人說你們做證,我記住了他今天的所作所為。

黃治萍說我控告江澤民是因為他是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你們雖然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但你們也是受害者,所以我們沒有寫你們參與的具體事件,只針對起訴了首惡江澤民。雖然我沒有修好,救不了你們,我感到很抱歉對不起你們,但不希望你們再以權代法執行首惡江澤民的錯誤指令。最後希望你們把我的控告立案,追查江澤民的一切刑事責任。

那四位沒有說甚麼,最後市綜治委員會(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王小川對黃治萍說我知道與本案無關的你不會回答,我只問你你三次被勞教,每次是甚麼時間被抓的,每次勞教多長時間。黃治萍說第一次是九九年十一月九日,一年。第二次是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深夜,警察寫的是十九日,二年。第三次是二零零四年五月四日下午六點多,二年。由於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是610搞的,所以他們沒有問。警察王愛民先說他的問話記錄要黃治萍簽字,最後又說不要她簽字。一個小時後就讓他們夫婦回家去弄中午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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